正文

血紅的婚紗

(2012-01-20 22:12:05) 下一個

血紅的婚紗 (轉載)

在我們家,父母親的命令,就是聖旨,做子女的,絕對不準不服從或有疑問或反抗。 

當時我為了工作上的關係,一個人單獨居住在靠近台北縣泰山鄉附近的小村落,與父母親甚少來往,即使與外婆家,也幾乎忙得抽不出空回去。 

有一天,一大清早,突然接到父親的電話,他說他今天把我給嫁了,要我趕快先自己打扮打扮,大約上午九時左右,便會有部男方新娘禮車到我住的地方來接我,新娘禮服會一齊送到。我問:“那我上班要怎麽辦?” 

父親很生氣地回答:“還上什麽班? 都要嫁人了。” 

我又問:“男方是誰?” 

父親聽了更加生氣地在電話那端,大聲訓斥我:“要你嫁就嫁,難道還得你同意嗎?在這世界上,有哪個父母不希望自己子女幸福的?你有父母做主,真是多世多劫修來的大福氣,你高興都來不及,還有什麽好擔心的?” 

我看父親真的生氣了,再也不敢吭聲,便這樣乖乖地接受了。本來,做子女的,便不可以讓父母親生氣,不能讓父母親稍稍不高興,更不能頂撞父母親,可是我內心好想知道:“到底哪位白馬王子娶了我?是胖?還是瘦?他為什麽要娶我?他是哪個科係?做哪一行的?他到底是誰?” 

我的肚子裏有一籮筐的問號,當然,也對不可知的未來,產生無明的莫大恐懼,我的心一直忐忐忑忑,然而,“叫你嫁就嫁”,畢竟是父親的命令,也是“違者殺無赦”的聖旨,我又能怎樣? 

我陷入一陣陣沉思,坐在梳妝台前暗暗淌著淚水,一臉濕答答地,我已哭到不能上妝了! 

曾幾何時,一長排車隊的喇叭聲、鞭炮聲,從木人般的癡呆中,喚醒了飄渺渺的遊魂,我猛然睜開眼睛,啊!我該出門了。 

匆匆披上男方送來的婚紗,戴上手套,配上耳環、手鏈、項鏈等首飾,我想這些行頭應該夠了,便閉上眼睛,低垂著頭,聽任男方來的人,把我牽上車子,又是幾聲爆竹,便出發了。 

我靜靜地,似乎很安祥。可是,我腦海裏卻波濤洶湧。我真的不知道,我要嫁到哪裏?很遠嗎? 

我們的車隊,六部排成一條長龍,向中興大橋方向前進,這是當年由台北縣前往台北市的唯一信道。我們沿途邊放鞭炮,好一片洋洋喜氣。 

不久,車子到了中興橋頭,突然,前麵一大堆人潮把整條大馬路全給堵住了,司機隻好把車子給停了下來,走到前麵查探究竟。媒婆則一直叫嚷著:“新娘禮車半路不準停車!”但前麵已塞得水泄不通,又能奈何! 

這時,有二、三個人快步往我們的車子跑過來,一直用手拍打我們的車窗,向我們緊急呼救。 

什麽事?”“前麵出車禍了,有個小孩子倒在血泊中,有生命危險!” 

我低著頭,蒙著麵紗,披著一身重重的白色結婚禮服,但我能見死不救嗎?旁邊的司機男生一點反應也沒有,我一急,便猛然把穿著高跟鞋的兩腳倏地從五升鬥裏往上抽,顧不了三七二十一,便下車快步奔往車禍地點。 

啊!好可憐的小朋友!”是一位小學生被大車給撞傷了,全身還血流不止。我馬上彎下身子,把小朋友抱了起來,婚紗在地上血泊中拖,又濕又粘又沉重,我一轉身,立刻往回跑,上了車,立即請求司機倒車,以最快速度把小朋友送往醫院急救。 

等小朋友安頓好了,我又被交通警察傳喚去做了一大堆筆錄。當天,什麽吉日良辰全泡湯了。由於新娘婚紗,一穿上身,便不能再脫下來,也不能更換,所以,我隻好一身血淋淋地,前往男方的家。 

其實,當小朋友急救清醒時,我自己熱昏了的頭也隨著清醒了。 

我知道我惹禍了,我已觸犯了本省婚姻習俗的嚴重禁忌,我是注定要吃回頭轎了。可是人命關天,我真能見死不救嗎?設若時光可以倒流,可以讓我重來,我也會一樣不顧自己,而全心全力以赴,所以,我深深覺悟,不管我的下場會如何悲慘,這都是我注定無法脫身的劫數,我一定會陷進去。 

到了男方家,有人打開車門,捧著一盤橘子,接我下車。可是,當我一下車,大家都大聲驚叫了起來:“怎麽會一身是血?” 

怎麽白色婚紗會血跡斑斑,成了血衣?” 

我低垂著頭,呆呆地站著。婚紗的下擺,滿滿地全是血,使花童不敢動手去牽。隻見男方的人,全往屋內跑,把我丟在外頭。他們似乎緊急會商去了。 

好久好久,有人大聲叫著:“把新娘先牽進去好了,免得圍觀的人越聚越多,大家不好看!” 

我被安置在樓上一處隱密的房間,應該不是洞房吧,我坐在板凳上,冷冷地自己一個人。 

媒婆說:“結婚喜宴、拜堂、參見公婆等等都免了。這一身血淋淋的婚紗,還能出去丟人現眼嗎?” 

夜深人靜,我仍冷冷地自己一個人坐著,我越哭越傷心。但我的命運是誰也挽回不了。媒婆說:“等客人全走光了,我們就派車送你回去,我們已決定不要你了!” 

我一聽,趕快拖住媒婆,跪了下來,苦苦哀求,但媒婆一點也無動於衷:“你不是喜歡救人嗎?為什麽現在不好好救救你自己?你以為穿了白色婚紗,你就是救苦救難的白衣觀世音菩薩了嗎?不自量力!” 

我告訴媒婆,我若被送回去,我就隻有自己投河自盡了。媒婆似乎也愣了一下,但沒說半句話就出去了。 

夜越來越深,但我仍然冷冷地自己一個人坐在板凳上,沒有見到新郎,也沒有見到半個親人。 

漸漸地,我哭累了,禁不住靠在牆壁上,昏昏沉沉地睡了。在迷糊中,我隱約看到了我們家因為我的死而經濟陷入絕境的慘狀,我知道我絕對不能死,如果我一個人死了,我們全家也會活不下去。 

一個女人,一生隻能嫁一次,隻能穿一次婚紗,是我們家世代相傳的祖宗家法,而今我已穿過了,我是再也沒有機會了。 

我終於提起最大勇氣,告訴媒婆,我願意照他們男方的意思,坐回頭轎回去。 

我也願意歸還我父親所拿走的錢。 

很快,靠馬路邊的窗子,似乎開始微微亮了。男方仍然沒有任何動靜。但我已不再掙紮了,我願意淪落舞廳當舞女,或賣身酒廊當酒家女,一切都不在乎,隻要能早日還清父母所積欠的大筆債務。 

這時,有位男生出現了。他會是主角的新郎嗎?他什麽話也沒說,隻輕輕帶過:“今天一大早,等天一亮,我們就搬出去外麵住,你一身是血,把全家老老少少都給嚇壞了,所以非離開這個家不可!” 

我點了點頭。畢竟嫁雞隨雞,這是女人天生注定的命運,我還能有意見嗎? 

就這樣,我跟著這位從未謀麵的男生,悄悄地走出了這個坐一整天冷板凳的家,沒有人與我打招呼,也沒有人理睬。 

新的家是一個小房間,可以勉強擠兩個人。當晚,我們將就地完成夫妻終身大事。我好感激新郎沒有拒絕我,而新郎對我這新娘的“救人以致忘我”,也一直讚不絕口。他說我的慈悲,真是驚天地而泣鬼神,實在少見。又說,這麽漂亮的心,必有這麽漂亮的一生,他有一百分之一百的信心。 

我原本以為我已世界末日,沒有想到竟然奇跡似地峰回路轉,有了這麽大的轉機,我好謝天謝地! 

一年後,第一個女兒降生了。依法要報出生,就得先報結婚戶口才行。他拿出自己的身份證,也叫我拿出我的身份證。我突然發覺不對,他的名字怎麽跟喜帖上印的完全不一樣呢?當年我爸告訴我的,也不是這個名字呀! 

他笑了,說:“媽媽,你真糊塗,你嫁給誰,竟然一點都不清楚!” 

我說:“爸爸,我哪有可能知道您叫什麽名字呢?”我隻知道三從四德,百依百順,全心全意守護著這個家,我一個小女子哪能想那麽多呢! 

他說了:“結婚那天,娶你的是我堂哥。可是,你一身白色婚紗,染得紅紅地滿滿是血,可把我堂哥給嚇壞了,當然也把我伯父母嚇壞了,所以,當晚,大家商量好要立刻把你給退回去。但媒婆說這樣你會上吊自殺,隻有死路一條,而我也堅決反對他們這般殘忍的做法。我一再強調新娘的心地又善良又漂亮,也反問他們:‘難道救人有罪嗎?’豈奈,我費盡唇舌,仍然無法改變他們的鐵石心腸,隻好在救人第一的大前提下,情急智生,自己勇敢地進了洞房,把這婚姻一肩挑了起來。反正,你也不認識新郎,嫁給誰不也都一樣嗎?否則,像你救了別人的命,反倒自己活不了,因而丟了寶貴生命,這世間還有天理嗎?” 

我聽了,真是又氣憤又感激,怎麽可以做這種事呢?我一連好幾天不跟他說半句話,而他也好緊張,一再賠不是,賠了又賠。 

兩年後,他約我一齊去台大四字頭的癌症病房,探望一位長年臥病不起的病人,好象是同宗的親戚。我第一眼望去,似乎有點麵熟。他介紹給我:“這是我堂哥,我伯父母的獨生子。” 

回過身來,他又向著一對兩眼幾乎哭瞎了的老人家:“這是我伯父母。” 

我直覺地感到這兩位老人家好可憐,就隻一個獨生子,卻得了肝癌,而且已到末期了。 

出了病房,我問:“我見過這個人嗎?我見過這家人嗎?” 

他說:“這就是當年娶你的那位真正新郎,而那兩位老人家就是當年你拜堂的公公婆婆!” 

我說:“我能抽空幫忙這兩位老人家照顧這個病人嗎?我能否給他們兩老當女兒,來奉養他們安度下半輩子?” 

他點了點頭說:“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這夫妻緣雖然毀在血紅的婚紗裏,但總是一日珍貴的情。飲水思源,我支持你的善心與善念。” 

我想:這人會是血紅的婚紗所克死的嗎?我當日真的是一名會令人倒黴的新娘嗎?古人不是說:姻緣天注定,半點不由人嗎?為什麽既已娶了我,卻又不要我呢? 

三十多年來,我們一家大小,和和樂樂地過得非常美滿幸福,豐衣足食,不愁穿,不愁吃,五名兒女,也個個孝順聽話,個個力爭上遊,一一從國內外一流的研究所畢業。像這樣的新娘,我真不知哪裏不能娶,又為什麽男方當日要那般絕情地逼死我呢? 

我們一家大小從未口角,或有任何爭吵。我們都很珍惜這份緣、這份福,都彼此以一生一世的努力,來維持家的和平,使我們的家,成為人間的一塊淨土與樂園。 

我們夫妻也從未分開過,永遠手牽著手,在喜悅中,在平凡、平實、平淡中,一天又一天平安地度過。 

我們兩人都有安定的工作,都有十分寬裕的收入,除了美中不足的地中海貧血症外,這一生應無任何缺憾。可見血紅的婚紗,所庇蔭的應該是無窮無盡的福,怎麽會是禍呢? 

當日幾乎所有的親友都不看好我這一身是血的新娘,大家都怕壞彩頭,會惹來大災或大禍,但事實證明,幾乎置我於死地的世俗迷信,完全錯誤。當時我先生敢於冒殺身之血光劫來與我結為夫妻,也隻不過是因為我一身是血是為了救人一命,像這樣慈悲的心,怎會沒有福報,反倒惹禍呢?時間是最好的證明,我先生是對的。 

現在,我的兒女都已長大成人了,也都可以談論婚嫁了。兒女們說:“媽,像您這樣的女人,有誰能休得了您呢?即使新郎是我們,而您當天一身血淋淋,婚紗又亂七八糟,在我們心目中,您依然是這世間最為漂亮的新娘,因為您有一顆漂亮的心!而您救人所延誤的時間,也才是神所應許的真正吉日良辰!” 

兒女們的安慰,每每使我熱淚盈眶,滴滴答答,有如永遠下不完的雨! 實際迎娶的,沒進洞房,而進洞房的,卻不是真正來迎娶我的新郎,我真算嫁了嗎?

有讀者問:“為什麽不能退婚回自己的家?”依本省習俗,女兒出門,便是潑出去的水,再回頭會拖垮娘家一輩子倒黴透頂,使娘家兄弟姐妹,永遠無法抬頭出頭。 至於我的處境,比這更慘,因為我是被父母賣出去的。我父母與人合夥開了一家大型印刷工廠,專門承製月曆、報章、雜誌,可是時運不濟,客戶倒了,爸媽也支撐不下去,最後被法院查封拍賣了。爸媽為了救急,曾饑不擇食,向地下錢莊,周轉了高利貸的黑心錢。當爸媽一無所有時,便落入黑道手裏,而爸媽身邊除了我這女兒還值點錢可以賣外,可說早已一籌莫展了。 這件婚姻,爸媽總算賣到了一大筆錢,也紓解了爸媽一家大小的苦難,脫離黑道,脫離苦海。我絕對不能被退婚。如果我被退婚,爸媽便要退錢,那爸媽不就又陷入一片愁雲慘霧了嗎?隻是我為救人染紅了一身婚紗,幾乎令父母再度陷入黑道毒手。唉,窮人家有窮人家的悲哀,這是局外人所無法體會的。(這筆債,我婚後還了十年才完全還完。)

[ 打印 ]
閱讀 ()評論 (0)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