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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為何殘忍殺妻殺女

(2012-01-19 20:27:07) 下一個


丈夫為何殘忍殺妻殺女?

作者:煮雲法師

 一、貧女不幸,丈夫早死

  楊居士把那位六十多歲老婦人扶來坐下,對我說:“這位就是情殺案中的女主角,並把身上的刀疤,一塊一塊給我看。現在你請她把一生經過告訴你,我來替你當翻譯。”我也就不客氣的當起新聞記者來,並且把重要的話當場記下來,為了慎重與征信起見,先請她把年齡、籍貫、住址說明。  

  這個老婦人,名陳美月,福建永春縣人氏,今年六十六歲,現住基隆市仁愛路博愛裏八號,博愛園三樓(慈善機關)。下麵是她告訴我的話: 

  “法師,我是一個苦命罪重的女人,我在二十三歲時,跟我的丈夫,由福建渡海來台謀生,來台後不幾年,我的丈夫不幸,生了不治的肺病,病了好幾年,把我們所有一點積蓄的錢,在幾年內,用得一幹二淨。到我三十三歲那年,我的苦命丈夫終於不治而死,丈夫生前是一個做工的人,就是因為積勞成疾,我帶著一子一女,守著待死的丈夫,那種苦難的生活,已經苦到極點。丈夫死後,棺木埋葬一切費用,還是由他(死者)生前的朋友捐助。自從丈夫死了,我依靠堂叔堂嬸家中生活了兩年,可是堂叔家也是生活不裕,不能再住下去。我僩母子三人,自謀生活,十歲的小孩子,每天在外邊,拾煤炭作苦工謀生活,我自己也是想盡方法,忍苦活下去,撫養子女。叔父不忍小孩子受苦,吃不飽,穿不暖,勸我改嫁,招夫養子。由堂叔做媒,招來一位本省人,他的名字叫黃石良。同居數年,倒也相安無事,生活雖然不怎麽好,可是也能活下去,子女也少受痛苦。 

   在日據時代,我是外省人,本省人不能與我做正式夫婦。在戶口上隻是姘居,不能算是名正言順的夫妻。因此為了戶口,他就煩惱了幾年,想盡了方法,也是毫無辦法。因為黃石良的哥哥,是當代書的,他知道這是沒有辦法的事,並勸他不要這個女人,另外再娶一個本省的女人為妻。”  

  二、無法入戶,遷怒殺妻

  他為了戶口不能入戶,有人笑他說:“你替人家養了好幾年的子女,結果自己還不是正式的家長。在名義上與人姘居,不能算是成家,你為什麽不另外重娶一個本省的姑娘做老婆呢?”他對人說:“美月不能讓我入戶,我當顯一點手段給人看。”有人與他說:“叫你另娶你又不願意,這個女人又不能做正式夫妻怎麽辦呢?”他說:“我把她殺了,我也不讓給旁人去。” 

  八月十五日那一天很熱鬧,他回來我看他臉色不對,因為有人暗中早已對我說,他要殺我的消息。夜間我就對他說: “我們夫妻同住幾年,感情很好,就是戶口的問題,那是國家的法律是如此,我又有什麽法子呢?你不能遷怒到我身上來!聽外人傳說,你要殺我,是不是有這話?”他說:“沒有這話,這是旁人對你開玩笑的,我們好好的夫妻,為什麽要殺你?不要聽人家的話。”我說:“我也是這樣子想,兒女對你都很好,戶口不戶口,有什麽問題呢?”由此說破了,我以為從此可以相安無事,也不把這件事放在心上。  

  三、斬草除根,深夜殺人

  不知怎的,他在二十五那天半夜裏,當我與二個小孩子都睡得正熟,不知他什麽時候起來,拿了一把日本刺刀,兩邊口,瘋狂似的,連向我腹部刺了三刀,腸子從刀口裏流出來,其中有一條腸子斷了,從腸子裏冒出來,兩手臂兩背肩共有十幾處刀傷,我當時也不感到痛,也不知道逃,後來聽他說:“斬草要除根,全家一個也不留”。再殺我的十四歲的女兒,女兒當時受傷很重,從樓上想逃,跳下樓來,後來不久就死了。我的兒子這時看到我和他的姐姐遭殺,嚇呆了,站在一邊,我也不顧自己,叫兒子快逃命,這時他又用刀來追殺我兒子,我用手來搶他的刀,所以手指都被刀割斷了(現在手雖好了,可是手指都不直了)。兒子總算從虎口裏逃出來叫人營救,他見有人來,自己也想自殺,傷勢不重,給人把刀奪下來,有人去喊警察,四點多鍾警察就來了,我當時還不知自己傷勢如何,隻是顧念兒女的死亡,有人在旁指我身上說:“你看,你自己?怎麽渾身都是血?你看!你站的地方,遍地流滿了血,你的傷勢不得了。”經旁人這樣一說,我才感覺到自己受傷,身上所有的血已流盡了,這時自己也倒下去了。由警察派人送醫院急救。送到私立醫院,不敢收。傷口也沒有縫起來,吹了四個小時的風,醫院七點鍾開門,到十一點時才把手續辦好,開始醫治縫傷口。 

  院長到我睡的地方來要驗血治傷,兩耳邊已經取不到血,周身都流不出點血來。因為血已流盡了,縫肚腸時,發現腸子斷了,有的地方已經爛了。因此醫生也就草草了事,把腸子亂七八糟的塞進去,再把傷口縫上,橫豎活不上幾個小時。把我放在太平間裏等死。凶手自殺兩刀,也住在隔壁醫傷。有人問他:“你為什麽要殺你太太?”他無話可答,隻說:“這個女人是一個壞女人,我一定要殺死她,不知她能不能醫好?”旁人講:“不會好的,院長說夜裏十一點鍾,一定要死的。”我在隔壁,句句聽見,他用壞話來侮辱我的名譽,我想用手把縫的線抓破,求早一點死?可是一點力也沒有,動也動不起來,隻有心中明白。後來又聽到醫院裏麵看護的女人看好鍾點說:“這個女人,逃不過夜間十一點二十分鍾,你要注意她的時間。”那個看護女人還回去把她丈夫喊來作伴,等著我死。  

  我知死期不久,自歎命苦,連淚也流不出來。這時來看守的一男一女,雙雙睡去,一點責任也不負。如果這時我死了,看他如何交差。時間一點一點的過去,靠近死亡的時間不到半點鍾,這時我忽然想起觀世音菩薩的聖號,開始念白衣大士神咒,過去我曾皈依三寶,吃花齋,算得上是一個佛教徒,如今遭此不幸,就這樣子死了?我靜心閉目默念南無大悲觀世音菩薩聖號,約廿餘聲,頓覺房間有了異樣,睜開眼來一看,房中一人也沒有,可是光明充滿了暗室,忽然看見觀世音菩薩,現身站在我麵前。。。我就很安定的睡著了,一直到天亮,一切痛苦皆無。 

    第二天台北法院派法醫來,為我檢驗,因為醫院報告上去說我在夜間十一點廿分,一定會死的;可是我沒有死,醫院過去斷定人死的時間,都很準確,從來沒有差錯,這個人沒有理由不死;可是事實我沒有死,因此轟動一時。基隆廳長來,親自對我說:“你過去一定做過什麽好事,有神明保護你,像你這樣的傷勢,十分有十二分也該死了,現在你不死,該死不死,有大福氣。”  

    我聽廳長說我有大福氣,想想一生的苦境以及現在家破人亡,不覺悲從中來,放聲大哭。廳長勸我不要哭,他說:“你的腸胃都已爛了,你不能動,不要傷心,你的女兒已經好了。”我說:“你不要騙我,我的女兒已火化,我皆知道。”他說:“你知道也不瞞你,你有福,你女兒無福,我當用我私人的經費,來替你醫病,據醫生告訴我,凡是肚腸子破了就無救的,你的肚子破了,並且爛了、斷了,現在居然不死,這是一件奇事,你一定有大福氣。”因此過年的時候,廳長派人送來很多東西給我,安慰我。  

  四、凶手狠毒,還想殺人

  凶手起初聽看護說我那天夜裏,非死不可,所以他很安心,他一點兒也沒有懺悔的心理,一心一意希望我死。過了兩天,他忽然問那個看護“那天夜裏十一點鍾,那個女人死了沒有?”看護說:“奇怪得很,不但沒有死,她的傷反而好了呢!現在仍在這裏養傷,一點痛苦也沒有。”石良咬牙發狠的說:“這一次殺她不死,我再殺她,要用刀把她的頭砍斷了,看她還會好起來不?”醫院裏恐怕他再行凶殺人,與其調換房間,可是他還要殺人,醫院裏用手銬腳鐐把他給製住了,一天他探知我住在樓上。他說:“我沒有刀,我要用手銬把她肚子的傷口打破,看她死不死?”有一天他真的爬上樓來,所幸被人家發覺得早,他被從樓上打得滾了下去,馬上被關起來,等他的傷醫好以後,被法院就判了他十五年的徒刑。  

  五、欲明現果,但看前因

  我經過這一次的打擊,傷愈出院,常常自己在觀音大士前痛哭不止,我想我平生沒有做過什麽壞事,為什麽要遭這樣的痛苦,丈夫早亡,招了這樣一個毒心的男人,為什麽如此狠心殺我呢?我十四歲的女兒也慘遭毒手,一家人死的死了,傷的傷了,我為什麽要受這樣一連串的打擊呢?我前生不知做了什麽壞事,還求菩薩慈悲指示。 

  一日我在念佛,忽然昏睡去,看見自己變成一位公子的樣子,手中拿了一枝弓箭,公子身邊有一人隨從,樣子似主仆二人,看見一隻猩猩,公子對準猩猩就是一箭,猩猩中箭倒地,那一個跟從的人就趕前來,把猩猩拖回去殺死,以後不久,又看見來了一隻猩猩欲報仇,我就逃走。猩猩在後邊追來,我就跳入水中,它抱住我的頭,想要扼死我,我即念觀世音菩薩,救苦救難,這時大士出現,猩猩合掌,大士帶去,並說:“關它八年,如能改過就放它出來。”大士去了,忽然驚醒。似夢非夢,這明明是大士將我前生之身,現出來給我知道。 

  我前生是這位公子,我的女兒是那位仆人,猩猩就是現在殺我的男人,我射傷猩猩,我的仆人把猩猩殺死,現在遭男人殺傷,我的女兒給他殺死,猩猩報仇,想在水中扼死我,這次男人在醫院總想要殺死我,最奇怪的事,我的那個男人判刑十五年,結果隻坐了八年的牢,遇著大赦把他放出。正合觀萻菩薩把猩猩帶去說:“關他八年,改過放出。”的數目,這種前因後果,絲毫不爽。我從此知道,我前世打獵,不知傷害多少生命,所以今生受這些痛苦,那都是我罪有應得,隻有誠懇的信佛,消災減罪。  

  這是我親自所目睹的事實,因為她把渾身的刀傷都給我看過,其實我看到實在駭怕得很,菩薩救苦感應,實在不可思議,這不是人力可能想像得到的。她前後有兩小時的時間,把故事說完,我整個精神都被牽入緊張的狀態。楊居士對我說:“她現在很有修持,本是一個目不識丁的人,有人送她一部《法華經》結緣,她現在也會誦《法華經》。”佛法真是不可思議,希望讀者,不要作等閑的故事來看。讓我們都來稱念“南無觀世音菩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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