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6年8月,HJ林柏生(汪記國民黨中央常委兼中宣部副部長,汪偽政權行政院宣傳部長)被押上法庭。同年10月8日,林以HJ罪被執行槍決。✔
1947年2月8日,HJ丁默村(汪偽特工總部主任、汪記國民黨中央政治委員會委員、汪偽中央常委兼社會部部長)被國民政府首都高等法院判處死刑,處決時46歲。✔
汪精衛之子汪文悌接受審訊✔
以HJ罪被帶上法庭的周作人(汪偽政權國府委員)。“南京首都高等法院”以HJ罪對其進行起訴,被處以有期徒刑十年。“最幸運的HJ”。。。✔
HJ褚民誼(汪偽行政院副院長兼偽外交部長、駐日“大使”)在法庭上接受審訊。1946年8月23日,以HJ罪在蘇州獅子口監獄刑場被槍決,處決時62歲。✔
HJ殷汝耕(偽“冀東防共自治政府”主席、汪偽山西煤礦公司董事長、汪偽國民政府經濟委員會委員)被押赴刑場執行槍決。✔
HJ被槍決前,先遊街示眾。。。✔
1938年,山西,處決HJ的場麵✔
一批HJ(日本皆兄弟、下巴頦、電話號碼等人)被槍決✔
“古往今來,帶路黨人有舊有新,並不罕見,但最終的結局都八九不離十。。。”
區別隻在於:過去的是給日本人帶路;現在的是給老美帶路,一個德性。
資料最初來源:環球網論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