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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歲之後的幾個瞬間

(2016-03-23 09:32:19) 下一個

1.

十八歲是法定的成人年齡,不過對許多人來說,他/她的成人之旅在十七歲的時候就已經開始了。
比如說,我。

我十七歲那年,有天在北京中關村的一個公共汽車站等車,旁邊站了一個穿白色連衣裙的女孩。
微風中陣陣體香飄進我的鼻孔,溶入我的腦液,讓我身體的某個部位開始發脹。
於是我偷偷瞟了她一眼,正趕上她扭過頭來看我,我就趕緊把目光移開,看天上的鳥。
不一會她等的那路車來了,她故意從我的前邊走過去,長發晃過我的眼睛,進了車門,在靠窗的一個地方停住。
在我還盯著她的長發的時候,她忽然扭過頭來。這回我沒有閃避,因為我沒有機會閃避。我倆的目光撞在一起,我不知不覺開始衝著她笑。她也衝著我笑,在幾秒鍾的時間裏她的笑從盛夏的朝陽演變成驕陽。
我下意識地擠開身邊的人想上她的那輛車,可這時車門突然關上了。車開走了,走了好遠我好像還能看見她那火熱燦爛的笑。

接下來的兩周,我每天都在那個時候去那個車站等她。
可她再也沒有出現。

2.

我二十七歲的時候在多倫多的一間咖啡屋裏給坐在對麵的她講了我十七歲時的故事。我告訴她從那個時候起,我就決定如果再碰到我喜歡的女孩,我一定會馬上告訴她:我喜歡你,我要和你在一起!
“可我已經不是女孩了,我都三十一歲了。”她笑著把左手的婚戒在我眼前晃了晃,“而且,我已經結婚了。”
“我喜歡的女人在我眼裏永遠都是女孩。”我不緊不慢很紳士地說,“結婚怎麽了?你離了再跟我結就是了。”
她忍不住掩著嘴輕輕地笑。

第二天我又在同樣的時間來到這間咖啡屋,果然不一會兒她也來了。
最近她和她老公因為一些事鬧得不可開交,所以一個小時之後我倆就一起坐我的車離開了。

我隻是個一般般的男生,臉比周潤發的瘦一點,個子比湯姆克魯斯的高幾吋,每年區區六位數的收入,還有些不良嗜好,比如飆車、賭馬、喝咖啡。
好在我運氣還不錯,二十七歲的時候就閱曆過不止一位數的美女了。話說回來,我的運氣也不算太好,因為都二十七了還沒碰到一個能讓我把真心送出去的女孩。
不過這次似乎真的不同,她的笑太像我十七歲時遇到的那個女孩。和她在一起的時間越長,我就越想和她在一起。誰能告訴我,這就是愛的感覺嗎?

幾周後的一個晚上她老公找上門來。
她開門出去,我坐在屋裏隔著窗戶看他倆站在燈下交涉。
開始的時候他似乎在苦苦哀求,她顯然不為所動。過了一會他把一包東西扔到她身上,跳上車絕塵而去。
她撿起那包東西,推門進來,一聲不吭上了樓。
我在下邊繼續看球賽,等中場的時候估計她大概已經平靜下來了才上了樓。
她坐在臥室的地上,麵前擺了一堆她和他的照片,每一張都撕成了兩半,她把它們又都拚湊在一起。
我突然意識到她也許還在愛著他。
我在她身邊坐下,左手摟著她的肩膀,右手幫她擦去臉上的淚珠。隨後的幾秒鍾裏隻有牆上掛鍾走動的聲音,然後是我的:“我給好多女孩講過我十七歲的那個故事。You know what?開始的時候不少女孩都被感動到了,可最後她們都覺得我喜歡的其實不是那個女孩,而是她的笑。”
她顯然有些驚訝我給她講這些,扭過頭看了我一眼,問:“你是不是喜歡的不是我,而是你十七歲時的那種感覺?”
我無法回答她,就仔細地一張一張看地上的那些照片。有些照片裏的她和他還很年輕,大概隻有十七、八歲的樣子。我從來沒問過她和他的故事,現在看來他倆在一起至少也有十年了。
我想起一位詩人說過的話:你如果真的愛一個人,就必須完全放手。如果她是你的,她自然會回來,再也不會離開;如果她不回來,說明她一開始就不是你的。
於是我對她說:“你剛才的問題,我現在沒有答案。”

那天晚上我倆依然上了同一張床,隻是我倆沒有過多的親熱,互道晚安就睡了。
第二天早上我被鬧鍾叫醒,她迷迷糊糊地睜開眼,我們輕吻了一下我就去上班了。
傍晚回來的時候她已經不見了,我隻在我的枕頭上發現了一小綹棕色長發。

接下來很長的一段日子裏,我習慣於一個人坐在客廳裏邊看電視邊喝咖啡,等著她回來永遠屬於我。
可她再也沒有出現。
不過我並不後悔,因為,我證明了她屬於他。

3.

我三十七歲的時候在曼哈頓的一間咖啡屋裏給一位二十七歲的女孩講了我二十七歲時的故事。
她聽的時候一會掩著嘴笑,一會又扭過頭去揉眼睛。
一個小時之後我倆一起來到我在上城的家。
那天進去的時候空蕩蕩的房子裏隻有我和她兩個人,現在又多了兩個歡蹦亂跳的小毛頭,兩隻歡蹦亂跳的狗狗,和兩隻歡蹦亂跳的貓。

(完)

======= 十七歲的分割線 =======

1. 為了紀念一位最近備受轟炸的分裂得緊的網友,這次用了第一人稱。故事純屬虛構,對號入座不糾
2. 借用了不少他人的靈感,就不一一致謝了,請苦主直接電郵cblcd@gmail.com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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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零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清風-細雨' 的評論 : 謝謝喜歡,周末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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