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標杆人生——目的導向的人生》)
使用我們的生命最好的方式,是用神所賜給我們的特長來事奉神。
這應該從評估我們的恩賜和才幹開始。事實上,一個人的屬靈恩賜和天賦才能,
往往需要別人來加以認定。
發掘恩賜和才幹的最好方法,是在不同的崗位上事奉,以此來試驗。
隻要開始服事,在不同的崗位上嚐試,我們就會發現自己的恩賜。除非我們實際投入事奉,否則,我們不會知道自己的特長。不嚐試的話,我們永遠不會知道自己擅長什麽。
隻有在事過境遷,我們才會領悟到,神容許一些不如意甚至是十分不幸的事情發生在我們的身上,原來是有神的美意。所以,常常有必要靜下心來默想,神藉著一些事情所要達到的神的目的或神的美意,到底是什麽。
既然神最清楚什麽是最適合我們的、什麽是對我們最好的,那麽,我們就應當存感恩的心,接受神的安排。要接受自己的特長,同時也要接受我們自己的弱點。
如果我們不使用神所賜給我們的才幹和技能,我們就會失去它們。
如果我們不善用神所賜給我們的東西,我們就會失去它。若我們妥善使用,神還會加倍給我們。無論我們有什麽恩賜,藉著實踐才能擴大、發展。應該把握每個訓練的機會,發展我們的特長、磨練我們的事奉技能。
“你當竭力在神麵前得蒙喜悅,作無愧的工人,按著正意分解真理的道。”
(提摩太後書2:15)
(2014/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