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標杆人生——目的導向的人生》)
我們被塑造是為了要服事神。
神在創造我們之前,祂已決定了我們將會在世上所扮演的角色,
然後創造我們,讓我們可以成就祂要我們所做的工作。
神刻意地塑造我們,使我們能以個人獨特的事工來服事祂。
神更為我們生命的每一天訂下計劃,以完成我們被塑造的過程。
神從不浪費任何東西。神不會毫無緣故地就賜給我們才能、興趣、天分、恩賜、個性和人生經驗,是因為神定意要在這其中得著榮耀。
因此,認識並了解我們本身的這些方麵,可以幫助我們弄清神在我們生命中的旨意。
神給了每個信徒屬靈的恩賜,以用在事工上。
這些是神特別賞賜的能力,隻給信徒,為的是事奉祂。
但也許有時我們並不清楚自己的屬靈恩賜,
所以神吩咐我們要去發掘和運用自己的屬靈恩賜。
我們怎麽知道自己是從心底服事神呢?
第一個指標就是我們對此事奉的熱情。
如果我們喜愛這樣的服事,就不需要別人去激勵。
第二個指標就是我們服事的效果。
做自己喜愛的服事就會越做越好,也會卓有成效。
我們應該找出自己所喜愛做的,並充分運用神給我們的恩賜,
為榮耀神而全力以赴去做好。
“職事也有分別,主卻是一位。
功用也有分別,神卻是一位,在眾人裏麵運行一切的事。”
(哥林多前書12:5—6節)
(2014/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