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標杆人生——目的導向的人生》)
神的本意是要我們一起去經曆生命,聖經把這稱為“團契”。真正的團契不隻是參加小組聚會,而是在一起經曆生命,這包括彼此相愛、真誠分享、彼此督責、彼此鼓勵、彼此服事和彼此尊重等等。
真誠的團契生活,不是膚淺、表麵的閑談、應酬,而是坦誠交心,有時更是“掏心”分享。這樣的情形發生在團契內、大家誠實地袒露自己的本相和生活經曆時。大家能分擔傷痛,傾訴感受;能夠承認自己的失敗、公開自己的疑慮、承認自己的畏懼和弱點,並且要求別人的幫助和代禱。
隻有當我們將自己的生命敞開,才能經曆真正的團契生活。
黑暗隱藏我們的傷痕、過錯、恐懼、失敗和瑕疵,但在團契的光明中,應該把以上這些全部公開,顯露出我們的本相,以得到愛的幫助。這是唯一使靈命成長的途徑。
在真正的團契生活中可以得到寶貴的同情和憐憫。在最危急、最痛苦、最悲傷、最疑慮的時刻,那就是我們最需要主內肢體的時候。即使當神似乎很遙遠的時候,神的愛仍然可以藉著團契內的弟兄姐妹彰顯出來。
沒有饒恕就沒有團契生活,因為苦毒和怨恨有很大的破壞力。大家都是不完美的罪人,長期相處之下,不免會傷害到彼此,所以必須彼此包容。神所寬恕我們的,永遠比我們寬恕其他人的更多。
(2014/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