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三城記事--溫哥華篇
第十六章 與神同行
95
我把香煙被盜和來信被丟這兩件事一聯係在一起,心裏就亮堂了。這就是聖靈的感動,是神對我的心靈說話,雖然聽不到聲音,但我卻全然明白了:無論是誰把那些兒童放在了一個貧困的境地,我們都要幫助他們,神怎樣憐憫我們、我們就應該怎樣憐憫那些兒童。
神對我的管教使我徹底明白了一個道理,那就是神愛我們、憐憫我們並不是因為我們配得祂的愛與憐憫,所以我們去愛別人、去憐憫別人就不應該附加任何的條件。當然,我明白了這一點卻不一定能夠行得出來,所以我需要神不斷給我加添力量。我想要參與該國際慈善組織的“助養兒童計劃”,但在征求我太太的意見時,她沒有說“不同意”,隻是說,我沒有這方麵的感動,我想要禱告,以求印證。所以我隻有等待。
後來,我們又收到了那家國際慈善組織寄來的有關參與在中國邊遠貧困地區“助養兒童計劃”的信,這次我絕對不會將其丟進廢紙簍裏了,而是決定立即采取行動。但是,我太太還是說她沒有感動,需要繼續禱告。於是我們每天都為這件事禱告。但在接下來的大約10天出了3件事:
第一件事,是打電話給鞭炮的供貨商催要退貨支票的事。這件事極其簡單,一分鍾就可辦妥。但不知為什麽,我內心深處卻有一種抵製的力量,使我不去做這件事。以致我們為這樣一件小事三說兩說、話不投機而大鬧了一場。這完全超出了我們夫妻相處的常規。
第二件事,是有一家的顧客說我太太少給了他們一包香煙。我們查驗錄像帶,但不能確定。因為我們認為不會有故意欺詐的人,於是決定“認賬”。那家的女士來,提出這個問題,我退錢給了她。當我太太來商店時,我剛剛提起這事,她就說已經把錢退給了她的哥哥,並問我是不是又退錢了,我否認了。晚上,他們的父親來了,又提到退錢的事,我說已經退了兩次錢了,是多退了一次。他說不要擔心,等我問清楚以後再退錢給你們。在這種情況下,由於我怕在他退錢給我太太時出現誤會,我就把重複退錢的事告訴了她。為此,她以類似於“文革”時紅衛兵批判走資派的方式,“批判”了我兩個小時。但這並不是她的常態。
第三件事,“批判”我之後的第二天,是星期五,我太太正在做包子時,突然感到身體不適,感到惡心並發生嘔吐,她隻得臥床休息。後來,我們不得不提前兩小時關商店門(這是從未發生過的事),去醫院看急診。醫生沒有給出好的診斷,我太太認為她的病是頸椎的問題引起的。在醫院打了一針止吐藥,回家睡上一夜,到第二天(星期六)已無大礙。
這天晚上,有我們教會的弟兄姐妹來我家,帶來“頸部牽引器”,為她做了治療後,大有好轉。第二天,一位姐妹為她約了中醫,並接送她去治療,還有別的姐妹要為她付治療費。弟兄姐妹們對她的愛和憐憫之心,使她深受感動。回家後,她聽一位牧師講道的錄音,再一次受到感動,使她決定當我再次提出要參與“助養兒童計劃”的時候,她要表示同意。這天晚上,我們一起收聽廣播節目,其中的一個新聞是:在美國,由於經濟不景氣,慈善組織 “救世軍” 所得的善款減少了,但需求的人卻增加了。聽到這裏,她主動對我說,我現在同意參與“助養兒童計劃”,你抓緊寄支票吧。
我們是基督徒,但我們仍然有很多缺點和不足,也常常會有這樣或那樣的軟弱。但隻要我們存謙卑的心與神同行,就會得到幫助、受到管教,我們的靈命就能夠不斷成長,我們的品行就能夠越來越討神喜悅,我們就能夠蒙神祝福、得到祂的看護和保守,得到屬天的平安和喜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