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三城記事--卡爾加裏篇
第十章 在建築工地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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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是由於當時HOOVER很缺人或是別的原因,公司沒有解雇我,而是讓我去了另外一個工地。這個工地在卡城的東南區,而我住在西北區,所以上班的路程比以前還要遠,但那半小時的工時補貼卻沒有了。好在大部分路是高速公路,所以花在途中的時間單程不到半小時。事實上,在第一個工地的工作是我所熟悉的,我有一些經驗,我完全勝任這種工作,隻是我需要有一個適應的過程(比如一周的時間)。而在第二個工地的工作是做前期的,恰恰是我所不熟悉的。幹熟悉的、有經驗的工作時我被人誤以為是生手,而幹完全陌生的工作又會怎麽樣呢?這就可想而知了 ——我麵臨很大的挑戰!
說實在的,我雖然是有執照的水工,但以前所幹過的除了修理服務的工作,就是汙水處理廠的工作,而對於建造住宅樓的水工的工作,我不僅是沒有幹過,而是從來沒有見過別人怎麽幹,可謂是兩眼一抹黑,連一個最基本的概念都沒有。在這個工地,水工的前期工作就是往釘好的木架子上安裝管道,包括自來水管道、下水管道和水暖管道。而木架子是另一個公司幹的,如果木架子存在問題,無法安裝管道的情況下怎麽辦?我不知道應該怎麽辦,我必須向別人請教,但這卻是一個基本常識。起初我以為,木架子既然是另外公司的人釘得不合格,那就應該由釘的人來改好。但我得到的答案卻是,必須水工自己來改好。
如果我是一個學徒工,那麽我就很容易做,不懂就問、不會就學。但我是一個熟練工,每小時的薪水是 $ 28元,而我又特別不熟練,連基本常識都不懂,不懂一問、不會一學,就露餡了,讓人知道我是一個生手。所以,怎麽能夠保持得住這個工作呢!很快就被解雇,難道不是順理成章的事情嗎?
果然,又是過了兩天,第二個工地的領班不知怎麽從第一個工地的人員處得知,我是被那個工地淘汰掉的,於是就找我談話。這很像是我已講述過的我在安省那家建築公司所發生過的事在重演。我隻有實話實說:以前我主要是幹修理服務方麵的工作,我從未幹過民用住宅的管道安裝工作。從我的簡曆中也可以看出這一點。這位領班最後說:“晚上我要向經理請示。明天早晨7點鍾你來工地,我會給你答複。”
麵對這樣的危機,一個剛剛從多倫多遠道而來的、用英語與人交流有困難的人,應該怎麽辦呢?應該向誰求助呢?人、地兩生,當然是沒有人能夠幫助我!我隻有抬頭仰望神、俯身向神禱告,並相信隻有神能幫助我走出這困境!在晚上的禱告中,聖靈感動我,讓我有了應對的方法—— 我知道了如果公司決定讓我走人的話,我應該說什麽。
第二天上午7點鍾前我到了工地,領班說昨天晚上他在電話中和經理談過了,公司的決定是要解雇我。我按照昨天晚上禱告時得到的應對方法,回答他說,我有水工的基本技能,從多倫多過來就是為了找到一個工作,而你這個工地又有許多工作需要人幹。無論公司給我多少薪水,我都願意繼續幹下去。
他聽了這話,當即給經理打電話,然後對我說,經理正趕來這裏,你等一等他。經理到達後,我隻簡單介紹了一下我的情況,並又重複一遍關於薪水的話。他問我是否幹過這種工地上的工作,我說沒有幹過。他最後說,你先留下來幹幾天看看再說吧。但幾天過去了,沒有人找我談關於給我多少薪水的問題;一周過去了,兩周過去了,一直都沒有人找我談關於薪水的問題。然而這工作我一直在照常幹。這時我意識到,也許公司並沒有降低我的薪水。但這又和我們通常的觀念不相符合 —— 不是說資本家都是唯利是圖嗎?哪裏會有這麽慷慨的資本家呢?一個工人說,你無論給我多少錢我都願意為你幹,結果是並未減少薪水,這有可能嗎?薪水終於到帳了。我算了一下就知道了:連一分錢都沒有減少。而且兩個月之後又增加到每小時$ 30元,過了聖誕節又增加到$ 3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