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三城記事--多倫多篇
第六章 水工生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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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都知道,神是一個靈,祂是聖潔的。由於我們難以保持自身完全聖潔,使得我們和神在某種程度上是相隔離的。但是,神會根據每個人的不同情況而采用某種特定的方式,來向人表達祂對事情的態度,或喜悅或惱怒,或讚賞或否定,或鼓勵或批評,或悅納或拒絕等等。我們隻有用我們的心靈來找到神向我們表達祂的態度的那個方式。就我個人而言,我知道什麽樣的事情發生時是神的獎賞,說明我做過的某件事或某些事令祂喜悅;我也知道什麽樣的事情發生時是神對我的管教,說明我做過的某件事或某些事令祂惱怒。
在我開始做水工最初的一年,主要以疏通下水管道為主,有時也修理漏水的水龍頭。因為不會焊銅管,像修理自來水管之類的活兒都不能接。所以做水工上門服務所得的收入不足以維持家庭生活,我隻能另外再打工,而利用下班之後的時間,以及星期六和星期天(做禮拜以外的時間),為打電話來並且協商好收費的人去上門服務。
2003年8月14日,加拿大和美國的輸電網曾發生事故,造成了大範圍的停電,使5000萬人飽受斷電之苦。當時,我在多倫多的一家家庭用品批發公司作貨倉工。
那天下午4點多鍾,向多倫多市區內所輸送的電力,在沒有任何預警的情況下,一下子完全中斷了。當時尚未天黑,司機們首先感覺到所有的交通信號燈失去作用是多麽不方便!再加上當時是交通高峰時間,使得路上大大小小、五顏六色的各種車輛擁擠不堪。當然,司機們都很守規矩:對於交通信號燈失去作用的交叉路口,一律看作是各個方向都有“停牌”。但這造成行車速度大為降低。
我下班回家的路程是20公裏。一路走著,我發現大部分的交叉路口都有人(但不是警察)在指揮交通。開車通過這種路口更容易,而通過無人指揮交通的路口就要困難得多。我當時有一種強烈的感動是:我也要找一個交叉路口來指揮交通!但是,我不會指揮交通,所以每經過一個路口,我都留心觀察別人是如何指揮的。就這樣,當我回到家時已是心中有數了。
我換上一件黃色的T恤衫,其上有醒目的英文:JESUS IN THE CITY (耶穌在這個城市)。我先步行去了離我們家最近的一個交叉路口,但已有人在那裏指揮交通。我再遠遠看附近其它的路口,也都有人在指揮。於是我返回家中,開上車去較遠的地方尋找無人指揮交通的交叉路口,最後終於找到一個。
我將車停在附近的加油站內,便上崗了。其實,多倫多的司機們真的是很好,雖然每個人都是急著回家,雖然我這個人不是警察,指揮的手勢也不地道,各個方向通行時間的分配有時也不合理,但大家不僅服從指揮,而且有很多人還向我表示感謝。在那期間,有騎摩托車的人們來送瓶裝水,顯然這也是普通人的自願行為。後來,真警察來了,但不是接替我的,也不是考察我的指揮水平的,而是來告我,天黑下來之後就可以回家,不要再指揮了。回家吃過晚飯後,因無電照明也就早早睡覺了。但是,第二天有事情發生!
通常,當有人打電話找我上門服務時,是先協商好收費多少,而完成服務後客戶會當即付費。我們將這樣的一次叫做一個生意。在多倫多,當時於中文報紙做廣告的承接維修服務業務的水工有十幾個,所以需要這項服務的人往往會打幾個電話來選擇其中一個水工。
這一天之中我有連續的4個生意!這是我幹上這一行後從未有過的,也是此後的3年多中未發生過的。顯然,這是一個概率很小的事件,而它偏偏發生在同樣也是小概率事件的北美大停電的第二天。而在大停電這天,我又做了一件不尋常的事:順服聖靈的感動去指揮了交通。我相信:指揮交通和連續的4個生意的相繼發生絕對不是偶然的。我意識到了那是神對我的獎賞,神以此向我表示對我所做的這件事的讚賞。
事實上,由於類似這樣在我做了討神喜悅的事情,然後我的生意就會得到奇妙的幫助的現象發生過很多次,所以我才領悟出我所做的事和奇妙的幫助的對應關係。比如還有一次,我在教會的主日聚會中為神作見證之後,我不僅有連續的3個生意,而且這3個生意的地點都分布在 Lawrence Ave. 附近,而且都在這條街以南。很顯然,這遠遠不符合自然概率,是超自然的概率。
那麽,如果我做了什麽不討神喜悅的事情之後,又會有什麽樣的事情隨之發生呢?在這裏我隻敘述其中的一個例子。在2004年10月的一天,我們教會的一位姐妹需要我太太開車去幫一下忙,也許是參加聚會,也許是探訪會友。像做這種事,一般而言我都會支持,用我們的車我也情願。但在這天,我的頭腦中卻出現一個念頭:快來一個生意吧,這樣的話,我開車走了,她也就不會去幫別人了。
幾分鍾後就真的有人打電話來,協商收費,一拍即合。然後,我開車出去掙錢了。到了那一家,需要進入其地下室。但女主人卻怎麽也打不開房門。她很確定鑰匙是對的,但卻插不進鎖孔中。我也幫她開門,同樣不行。她又打電話找她的家人問來問去的。大約過了四、五十分鍾,她竟發現那把鑰匙上有一個小毛刺。就是這個肉眼難以發現的小小毛刺作祟,竟白白浪費了四、五十分鍾。接下來也是很不順利,不僅要修下水管道,還有木工方麵的維修工作。我在鋸木頭時還鋸在了自己的手上,鮮血直流。完工之後,我說因為增加了許多額外的工作,所以要增加收費。她執意不肯,堅持隻付在電話中議定的收費額。
“你如果不多付錢,我寧可一分錢也不收。”我賭氣走出了她的家,見她沒有跟出來,我開上車就回了家。最後的結果是:多費了幾倍的時間,多費了幾倍的力氣,手上帶著還在流血的傷口,連一分錢都沒有掙到。
服務做好了但沒有掙到一分錢這樣的事情,在5年多的時間裏隻發生過這一次。恰恰發生在“ 我盼望快來生意,以使我太太不能開車去幫一位主內姐妹的忙”之後。然而,我並不是一個缺少愛心的基督徒,上述不願幫助人的行為隻是一個特例。後來我意識到了,神要管教我,並不把一個特例作為例外。神愛的人祂必管教!
“生身的父都是暫隨己意管教我們,惟有萬靈的父管教我們,是要我們得益處,使我們在祂的聖潔上有份。”(希伯來書 12:10)
我經曆和你的很類似,最近也經常上教堂,但還沒有信教.也一直在思考,神是否存在的問題. 你我文章很有啟發性. 謝謝你的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