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三城記事--多倫多篇
第四章 新移民的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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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我們相信了耶穌基督,願意接受祂作我們個人的救主和生命的主宰,並接受洗禮歸入祂的名下之後,成了天父上帝的兒女。從此,天父的慈愛就一直伴隨著我們,神的靈引導我們一步一步向前走,才使我們後來能夠長期在溫哥華安居樂業。
我們清楚地知道,靠我們自己的聰明才智得不到這一切。作為初來乍到加拿大的新移民,我們夫妻雙雙都不會講流利的英語,我太太當初的英語水平更差,再加上我們舉目無親,手中隻有區區幾萬加幣,如果靠我們自身的這些條件,我們在這異國他鄉實在是難有什麽作為。
正因為我們認識到了自己的卑微和軟弱,我們才誠心實意地信靠神。我們相信:“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翰福音3章16節)。我們相信,當我們還在國內時,當我們還在悖逆神,還陷在罪孽、過犯之中的時候,神就愛了我們,祂在萬民中揀選了我們,幫助了我們。這就是為什麽,在“文革”時代,我會在明明知道“讀書全然無用”的情況下,能夠用功讀書;這就是為什麽,在坦克開到北京長安街、很多大學生和市民倒在血泊中之後,向來膽小怕事的我,還會明目張膽地去貼小字報;這就是為什麽,身在礦山、被打入另冊的我,會因一句玩笑話而找到在城市的工作,並陰差陽錯地得以獲準離開礦山;這就是為什麽,在英語水平很低的情況下,貿然決定申請移民加拿大,並且以很低的雅思成績而被免了麵試。信主之後我們知道,我們所經曆的這一切幸運之事,都不是偶然的,而是來自神的憐憫和幫助。同樣,我們以後所走的每一步,也必須靠著神的恩典。
我在知味食軒的時薪僅僅是 $ 5.5元, 而當時安大略省的法定最低時薪是 $ 6.85元。當時,我有一個老鄉,他在一家公司修電腦,時薪是 $ 12元, 比我的時薪高出一倍多,很令我羨慕。當時我想,如果我能夠有這麽高的工資就好了。而我完全沒有想到,到了2007年,我在卡爾加裏的一家公司幹水工,曾經拿到過 $ 32元 的時薪,當然,這是後話。
我知道幹這份切肉的工作很辛苦而且薪水很低,但我當時並沒有辭工的打算,因為我是下午和晚上上班,而有一個上午的時間可以在ESL班裏學英語。而且學校離餐館很近,隻有騎自行車的十分鍾車程。再加上想一想自己的前程,在英語的聽與說的能力不及當地三歲小孩的情況下,不知道應該怎樣向前走。於是,索性就不向前走,一邊學英語一邊繼續打這份工。
但就在我受洗歸主之後不久,騎自行車摔了一跤,才使事情有了轉機。這天中午,我在英語班下課後,騎自行車急著趕往餐館上班。當經過一個大交叉路口時,因為想要搶在綠燈轉黃燈前穿過街道,所以猛騎了一陣。但當我剛巧到達路中間時,掛在車把上裝有一條褲子的塑料袋,被攪進了前輪的輻條之間,立即將前輪卡死了。以致我越過車把摔到了路麵上,自行車則倒在了我的身後幾米遠的地方。
我摔傷了膝蓋和手腕。為我的傷勢,我要感謝主!因為我的傷勢真的是恰到好處 ——沒有傷到筋骨,但傷得足以不能再在餐館切肉和搬貨了。隻好辭去我到加拿大後所打的這第一份工。於是,就去英語班專心學一整天的英語。
三周之後,我感到手腕的傷基本痊愈了,所以打算利用一周的時間找一個新工作。我太太見我有些白頭發,她說有白頭發就使你顯得年齡大,影響麵試成功率,應該染一下。我讚成她的話。於是買來了染發劑,作皮膚試驗的結果是沒有過敏反應,可以染發了。但星期一我去一家公司麵試當即就被錄用了,第二天就去上班。我太太問我,還染不染頭發。我說,當然是不需要染了。
這家公司離我們的住處很近,我仍然是騎自行車上下班,途中隻需要十幾分鍾。這家公司是生產汽車座位的外套。是汽車廠來料,有布料,也有真皮料,已經剪裁好了,這家公司要用縫紉機把來料加工成車座外套。我的工種是貨倉工,就是負責把材料(包括十幾種小配件)分發給車工(即操作縫紉機的人),並把半成品或是產品按照生產工序放在指定位置。
我的起薪是每小時$ 7元, 不過三天後增加到$ 7.5元。加薪如此之快是因為一件小事。在我工作的第二天,有兩小時的加班時間。在幹了10個小時之後,確實感到十分疲勞。但在離開公司之前,我還是去見了領班,問一下可不可以走。結果是恰巧剛剛來了一車材料,需要卸車。但我的同事老楊沒打招呼,到點就走了。就為這點小事,給我加了薪,也許是想讓老楊看一看,尊重領班是多麽重要。而後來總是幹幾個月後加薪 $ 0.25元, 當我的薪水增加到$ 8元時,我太太正在學校LINC班學英語,我們就買了獨立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