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三城記事--多倫多篇
第三章 永恒的召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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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創造了人,神是無限的,人是有限的。神要與人溝通就需要采用人可以接受的方式。於是,祂在曆史的長河中陸續揀選了一些人,將祂想要告訴人類的信息,默示給他們,並由他們寫出來。把他們所寫出的文字匯總在一起,這就是《聖經》。
《聖經》包括舊約和新約,共計66卷,由不同時代、不同職業和身份的40多位作者,曆時大約1500年寫成。然而整本《聖經》從頭至尾卻具有奇特的連貫性,前後呼應,渾然一體。這是任何人類的著作不可能達到的,說明《聖經》所有的作者,都得到了神的默示。可以說《聖經》的真正作者是神。
《聖經》另一個不凡之處是其中包含有1000多個預言,甚至有的預言說的是成百年、上千年以後的事,但卻全部應驗了。這也是人所做不到的。
在《聖經》中有許多關於具體的國家、民族、城市和人物的記載。由於年代久遠,有的記載會受到質疑。而每一次考古新成果都是無一例外地支持《聖經》的記載。這也證明了《聖經》中記載的曆史真實性。
一本《聖經》,既告訴了我們人類的起源,又告訴了我們人類的歸宿;既告訴了我們神愛世人,又教導我們要愛神、愛人、孝敬父母;既告訴我們要常常喜樂、不住地禱告、凡事謝恩,又告訴我們要愛人如己、不要與惡人作對、要為逼迫自己的人祈禱……
所以,一本《聖經》,滿有神的智慧,這智慧遠遠超過人的智慧。一本《聖經》,體現的是神要求人的道德標準,它高於世人的道德標準。一本《聖經》對人類曆史和當今社會生活的影響,是任何世人的著作無法與之相比的。
事實上,如果一個人嚴格按照《聖經》中的教導去做,這無論是對他個人、對家庭,還是對社會、對國家,乃至對於整個人類,都是有百利而無一害的。為此有人指出,神造了人,又默示給人類一本關於如何做人的說明書。這本說明書就蘊涵在了《聖經》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