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外很多年,我一直在思考,我們在集權製體製下培養出來的人和在西方自由環境長大的人最根本的區別是什麽?
今天通過樓上某些網友的發言我可以大致得出一個結論,那就是我們真的是缺乏對不同言論的包容和尊重。似乎對一件事情的判斷,隻有一個唯一的正確答案。其實就像盲人摸象,我們有幾個人能夠真正看到全貌呢?
盡管我寫這篇文章已經盡可能閱讀了所有可能的相關資料,但不否認有可能我的觀點有失偏頗,因為我畢竟不是當事人,不可能真正了解事實真相。但是我不讚同認為查小欣比我了解得多所以我無權評論她之說.我想有這個觀點的網友應該沒有細想我的觀點。查小欣不是了解多少的問題,是她先選擇了自己的立場去做報道,違背了新聞人公正誠實的守則。也許她本來就不是嚴格意義上的新聞人,但是她偏偏又拿新聞人的報道事實真相的責任來爭辯自己報道的合理性,這就有混淆視聽之嫌。我所做的,不過 揭開她的假新聞人麵具。這裏,她知道真相與否不重要,重要的是,是她選擇了報道什麽。
我理解大家不同的觀點,也是希望拋磚引玉,大家對這個引起高度關注的新聞事件有更深入的探討。我以為這其實已經不是個八卦話題,因為謝霆鋒和張柏芝的現在的結局,幾乎引發了一場對愛情的信仰危機,這是真實上演的愛情故事,持續了13年的分分合合......如果你們一定認定這是八卦新聞,那麽我想我是盡力從八卦中拔高,用學術研究的方法來分析這個事件。就我自己而言,倒沒有覺得是浪費時間,因為我本身的研究就是在社會學領域。認為談論這樣的事情浪費時間的朋友,我可以理解你。一句話,大家同道同行,不然就分道揚鑣,各得其樂。
任何人對某件事情的看法,都會有不同程度上的不一致,無論是在西方還是東方。關鍵是我們如何去對待不同的觀點。大家都很熟悉 Evelyn Hall的這句話:"I disapprove of what you say, but I will defend to the death your right to say it".可是在集權體製長大的我們,已經習慣了一種聲音說話,有幾個人能夠真正做到尊重他人說話的權利呢?很多時候,在文學城,在天涯,觀點爭論,往往變成了一場戰爭,非敵即友,必定要有輸贏才罷休。於是乎,口不擇言也就不足為怪了。
還是那句話,請大家有理講理,但是請注意自己的用詞。尊重他人也等於尊重自己。
這個帖子,大家看過看過了,我不再回應,再次謝謝所有看貼的朋友。
下個帖子,我還在思考。
順便說一下,樓主是做了個手術,行動不便所以隻能坐在電腦前打發時間。其實大好時光,能夠出去享受還是出去吧。祝大家夏日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