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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官場女富豪童小玲貪腐故事之四十二/三

(2011-06-28 16:14:58) 下一個

湛江官場女富豪童小玲貪腐故事之四十二:
                  2011改革的罪惡因果(七)

  
   明明白白說一句,陸軍在今年元旦那天就任廣告部主任至今,半年即將過去了,任務完成得怎麽樣,我不知道。因為童小玲下達了封口令,除了她和財務科主持全麵工作的副科長陳濤以及陸軍本人知道之外,別的副台長都一無所知,全台員工更是滿頭霧水。
   因為一旦公開數字,一旦這些數字反映出陸軍沒有完成任務,那麽按照競崗方案裏的明確規定:競選上任的廣告部主任三個月內不完成任務的,免職退回改革辦處理。這麽一來,勢必又得麵臨第二次競選,老是折騰這些事兒,今年也許就過去了——對於童小玲這位一把手來說,從公的方麵,顯然很不利。你說這競崗方案的相關規定也真是扯淡,三個月限期,板凳還沒坐暖呢,能幹出什麽事情來?
   從私的角度看,不公開數字自然是不便於公開,不便於公開自然是陸軍沒能完成任務,一公開他就得走人。陸軍要是走人了,童小玲無法麵對推薦人陳向東不說,自己今年的收入也將會大受影響了。不公開數字,就意味著一切都可以暗箱操作,陸軍可以繼續幹。想深一層,陸軍很可能因此而被童小玲牢牢掌握了,隻要她哪天一個不高興,隨時都可以按照競崗方案的規定把他這個主任合理地拿掉。這樣一來,無論陸軍在競選成功前和童小玲達成了什麽樣的利益分配協議,此時此刻都隻能作廢了——他沒有任何本錢提條件了。他目前唯一能做的,就是一切都得按照童小玲的意思來,比起沈育紅李建文這兩個黯然離開曆史舞台的前廣告部主任,境況有天壤之別。
   這對於陸軍來說,很危險!
   以童小玲對待前兩任主任的貪得無厭如履薄冰的做法分析,在今年513日她被免職之前,究竟讓陸軍做了什麽,可以部分想象得到。
   以童小玲目前西麵楚歌的形勢分析,一旦被繩之以法,陸軍將難以自拔,跟他的前兩任以及其他助紂為虐的童黨一樣的命運。
   那麽,這些數字究竟有什麽貓膩呢?
   根據報料,我手頭有今年一至四月份數據,現在就來說說

 

湛江官場女富豪童小玲貪腐故事之四十三:  
   一封舉報信

  
   半日狂潮的話:
   這封舉報信,在一個月之前就通過網絡渠道到了我的手中,本想當時就公諸於眾,但是舉報人要求通過秘密渠道轉交有關強力部門,我對這一要求表示尊重。沒想到的是,這一個多月來,同樣的一封舉報信,竟然有三位報料者發到了我與海外兄的公開郵箱,並且一再發來郵件質問我:你既然聲稱代表正義,為何遲遲不敢公開這一封人證物證俱全的舉報信?
   這一質問,問得我汗顏不已!
   我真的代表正義嗎?不敢當!我隻是在做著一個媒體人該做的事。
   我按照報料人的要求,的確把這一封沉甸甸的舉報信通過我的渠道送交了有關部門和一位身居要職的人物。但是時間過去了這麽長時間,我希望聽到的消息,一直沒有傳來,這讓我如墜五裏雲霧之中,看不清換方向了。
   我本來認為,這封信到了有關部門手中,就注定了童小玲將不可避免地會被送上法律的審判台,看來我錯了。
   我錯了!
   我徹底錯了!
   那麽好吧,既然這一封舉報信有這麽多人掌握,並相繼發到了我的郵箱,那麽,我對於最初那位報料者要求,應該可以放下了。那就放下,把這一切都公布出來,不光是基於對後續報料者的熱望給予回應,更是出於一種公眾良心。
   為了不對當事人造成太多的困擾,我隱去了寫信人和收信人的名字。我可以告訴大家的是,這封寫於2010416日的舉報信的收信者,是當時湛江市委的四位常委。而寫信者,則是童小玲身邊曾經的紅人,因為利益問題,兩人分道揚鑣了。不管他出於什麽考慮而寫這封舉報信,我都對他表示敬意。
   閱讀完這封信,湛江廣電係統員工心中的一場地震,免不了了!
   希望這封信,能讓湛江的強力部門臉紅——每個月領著納稅人那麽多的錢,你們都幹嗎去了?
   下麵是這封信的原文:
  
  
  
  
   尊敬的XXXXXXXXXXXX
  
   湛江廣播電視台麵臨著合並改革,廣大幹部職工祈盼著會有新的局麵出現,但當我們聽說仍讓童小玲繼續擔任廣播電視台台長大家非常失望,感到單位的前途暗然,一致認為這個係統如果童小玲繼續升任一定會發生大地震。大家說為什麽還要讓一個貪婪的人繼續執政,後果不堪設想。
   如下是我以一個共產黨人的責任,台幹部職工的責任,真實向你們反映童小玲長期以來貪得無厭的行為。
  
   1、利用職權搶廣告拿提成。
   200110月,童小玲剛上台就與其丈夫利用職權低價格搶簽廣告。
   例如:當時程柳青(新聞部主任)與恒興集團洽談新聞特約廣告是30/年,但她卻利用職權以20/年簽訂,犧牲台創收利益以獲得個人提成。
   2002年台規定廣告價格不得低於6.5折(低於此價格必須經過集體討論同意才能執行),但凡是經過其夫婦簽約的廣告都遠遠低於台規定的價格。例如:其以六折價格與廣州電通簽約,搶走李兆佳(當時廣告部主任)客戶,合同標的50萬。茂名電視台李某曾介紹童小玲三百萬廣告業務,童以三折簽約,合同播出額300萬。2006年與某廣告公司按5.5折簽約,合同播出額為300萬元。
   2006年與中國聯通湛江分公司簽訂的廣告播出合同僅為一折,合同金額為500萬,但播出隻有9萬,開出了發票卻沒有錢回到台。在其介入之前,原業務員一直是以6.5折簽約的,每年播出額約二十多萬。
   2007年簽約通脈強腎酒100萬廣告。台規定白天醫療廣告30/分鍾才能簽約特出,但童小玲卻以每分鍾不到10元的價格與醫藥公司簽約。
  
   2、利用職權製定政策搶廣告拿提成。
   200712XXXXXXXXX,李建文任廣告部主任。童當即製定了幾條新政策,並通過班子會議合法地規定下來:
   12008年起廣告一律要先簽合同再播出,續播的也不例外。
   2、醫療廣告要提價(重新定價,目的是阻止廣告業務員開展業務,使廣告客戶變成他們的客戶)。
   32007年廣州寶潔播出的跨2008年度要重新簽約才能播出。
   童與李製定的新規定,廣告業務員的原廣告客戶幾乎全部流失變為他們的客戶,因為提價隻是對業務員限製,童李不按規定簽約的。李建文就是以這樣的方法與華泰醫院、博康醫院、廣州寶潔、李奧貝納、奧美等公司簽訂2008年新廣告合同,把電視台廣告部業務員的原客戶幾乎全部巧取豪奪變成了他們的新客戶(李建文原是廣播電台廣告部主任,他基本沒有電視廣告客戶)。他們迅速地將3000萬廣告掌握在手中,獲得約400萬提成。
   業務員梁炎原來所做的燕塘牛奶廣告是全額給款的,但他們以抵償的形式搶走(因為抵償要由李建文批準)。
   童小玲2007年底任李建文為電視台廣告部主任,2008年把廣告業務員的原廣告客戶幾乎全部變成他們二個人的客戶了,童啟用李為廣告部主任目的就是為了私下瓜分廣告提成款。
  
   3、台新增廣告頻道全由李建文一人壟斷。
   2008年以來台在明珠台等頻道開出了,這些廣告業務承包全部不招標、不競價,全由童李拍板簽訂,就此項他們最少獲得300萬廣告提成費。
   童小玲還利用廣告部2008年、2009年的二屆選美活動,每次估計分得20萬元。
  
   4、利用職權賺取賬外廣告提成。
   2008年春節,童小玲不經班子研究,同意李建文將賀年廣告承包給企業發展研究中心,收取四十多萬廣告費,但在我台播出時,童隻按10萬元收,從中分得十萬元(客戶資料在我手中)。
   2008年第二屆國際龍舟賽,電視台負責招商,童小玲慫恿李建文將廣告招商承包給企業發展研究中心,收取四十二萬左右的廣告費,不入組委會賬戶,後被組委會追究,當時在童小玲的力撐下,李衛副秘書長三次質問李建文,李建文死不承認,在市政府召開的組委會上,童小玲還公開為李建文辯護,李衛毫不客氣地對她說:童台,你不應該這樣袒護李建文。
   後來童又和李建文一起三番五次向市相關領導及李衛等人做工作,想混過這一關,但這沒有成功。龐彩虹副局長對我說,鍾力局長對此很氣憤,通過紀委查企業研究中心的賬戶,並找李建文談話,童小玲、李建文才向組委會承認了這筆帳。
   當時龐副局長在會議上當著李建文的麵說:我做財政三十多年,還未見過這麽大膽撈錢的人,我不明白童台長為什麽這麽信任你!(當時我在場)。終於迫使他們將吞去的錢如數吐出。
   童小玲當時很惱火地對我說,這件事搞得我一點麵子都沒有,你告訴梁市長,我們以後再也不負責招商了。
   她一直將廣告部辦公費當小錢櫃使用,她要求我要按每年一定的比例劃給她個人使用並要列出明細,我覺得這樣做不妥而沒有照辦,她一直懷恨在心,一直在尋找代替人物,2007年底終於出現了李建文。
   她與李建文的合作首先是大幅減少業務員——大幅減少競爭對手,因為廣告人員少,支付工資等費用也少了,童小玲僅此節約開支就可以分得辦公費100萬的任意支配權。
   在我XXXXXXX期間,管理思維是讓所有人都有做廣告的權力,為台增收、為個人增利,有幾十人長期活躍地從事廣告業務,所以她撈取的廣告提成費不過二、三十萬而已。
   童小玲在任職後期的心膨脹了,她的目標是以權謀私,賺得更多的收入。
   因此,她任李建文為廣告部主任前就講清條件,要55分成,即廣告提成費所得童李各一半。童李對策首先對廣告業務員製造障礙,讓他們無法簽訂合同(上述所有廣告要重新簽訂),以掃除對手壟斷廣告市場,其次是對李大放綠燈,動用強權把廣告收為己有。2008年,童小玲暗地分贓廣告費300萬,2009年,廣告額達到5千多萬(這幾乎全部是童李的廣告客戶),童小玲獲利近五百萬(現每月提成費她就有幾十萬之巨)。
   童小玲與李建文的分成在賬麵上是看不到的,他們作假的方式是:李建文商定的廣告合同由指定的業務員簽名,並由該業務員領取,廣告業務提成要返還給李建文,再由李建文與童小玲私分。業務員得到的好處是計為廣告任務,可以領到工資和福利。這是一個強權的利益鏈,因很多廣告業務員不是心腹人物,沒法代簽不能完成任務,他們收入減少前景無望隻能申請調崗了。
   這樣的做假如果不鐵心調查就平安無事了。
  
   5、目中無人,口出狂言。
   (這部分內容涉及很具體的人,暫且隱去。——半日狂潮。)
  
   6、排除異己,一人獨大。
   童小玲是以整人著名的,2001年她一上任,就將扶她上馬的顏悅局長一腳踢開。她對我說:顏悅老是對人說是他幫我爭這個位置,哼!靠他!是我自己努力得到的。然後馬上將顏悅的辦公室搬走。並整顏悅的親信任廣蘭、單冬梅等,還有吳顯德、莫康生、容羲盛、餘積文等幫助過她的人逐一排斥,更不用說楊明冬、龐允雄等人,同時整倒一大批原有的科級幹部。
   想當初在李建文接手廣告部前,無論別人說什麽壞話她都不敢得罪我,責備我,當與李建文密謀好如何利用職權賺錢,如何搶廣告分成時,她一夜之間變了臉,並且在李建文慫恿下不斷迫害我。從2001—2007年,我作為心腹在她身邊,在政治、經濟上扶持她,衣食住行供養她。那時她非常信賴我,經常說全靠我幫她,將來一定要升我官報答我,讓我接她的位置。2005年底她向領導推薦我希望由副科破格升為副處。但現在利用完了我的價值,即翻臉不認人,在這次應該升副處的時候把我踩到腳底,向所有關心我的領導說我壞話,甚至連黨委委員職位也不給我,要留給李建文擔任。
   李建文曾對童小玲說,你一定整死XXX,否則我們以後很難分這麽多錢,因為她太熟悉情況了。童小玲說:你放心吧!你放心吧!我會的。(這是旁人聽到告訴我的)。因此,他們合謀封殺我的創收經營能力,隻要知道是我的廣告客戶,價格再高也不能播,如李寧牌運動服廣告。其次在政治上壓製我,本次她親自策劃了民主推薦一事,先將有可能推薦我的中層幹部(含中級職稱)的人排除他們的投票權,並現場拉票,造成我的民主推薦票數極低。所以一投完票她就對旁人說:“XXX敢跟我鬥,她鬥得過我嗎?
   她要打擊我的自尊,搞得我無地自容,要我知道有才能沒用,有關係也沒用,我童小玲不給你你什麽都沒有,誰叫你當年少分錢給我。現在她瘋狂報複我目的達到了。
   按估算,童小玲這二年狂賺了2千多萬,因為除了廣告提成、小錢櫃的錢、還有進人費、提拔費、購置材料費、工程費等。但這些我沒有真憑實據,不能逐一細說。
   以上所說的都是我親身經曆的事情,符合事實,組織可派人來調查,據說她有一部分錢藏在廣州親戚名下。目前有人正在暗中調查童小玲的經濟問題,要揭開這個黑洞。
   我台及多數幹部職工認為童小玲她貪得無厭,結黨營私。損害幹部職工利益,損害政府官員形象,已不適合再擔任廣播電視台的領導職務了。
   如果繼續讓童小玲擔任廣播電視台台長,對於我、對於她、對於廣大幹部職工、以及廣播電視事業的發展都是滅頂之災。
   特此反映,以供領導明察。
  
   湛江電視台 XXX
   二00年四月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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