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倫多,是加拿大的一個挺重要的城市。在多倫多燦爛的陽光下四處走走,看著來自五湖四海,說著不同語言,有著不同膚色,不同體態的人在身邊走過,不由得會感歎,世界很大,但也很小。看,在一個城市裏可以遇上那麽多不同的人,這難道不奇妙嗎。
在多倫多,有步履匆匆的人,也有慢慢踱步的人。有衣冠楚楚的人,也有衣衫襤褸的人。有有錢人,也有窮人。又非常勤奮並命打拚的人,也有懶洋洋吃政府福利的人。有和藹友善的人,也有誌得意滿活得自我的人。
但是,有一點相似的,就是每一個人都過自己的生活,尋找快樂的方式,自己為自己生活的選擇負責,而且尊重對方的不同。
我在美國中西部生活的時候,遇到的美國人基本上都像是一個模子裏刻出來的。若是你同他們有所不同,那總會倍感壓力。美國中西部愛人的方式就是如果我愛你,我就希望你同我一樣,因為我的方式是最好的,所以我希望你學到我的好方法。加拿大人愛人的方式則反過來,如果我愛你,我就尊重你的不同,並不嚐試去改變對方。當然這樣做的缺點就是真正好的方式,未必就得到普多大眾的追隨和認可。
哪種方式更好,那絕對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對於比較自由主義的人來說,加拿大的愛可能就更讓人沒有壓力一些。我個人的的觀點對於改變是隻要是對的,隻要是好的方式,我都願意去學,當然我希望這是我自己發自內心認同的,心裏油然而生的對美好的向往讓我願意去改變,而不是被強迫的。
多倫多的人很友善。走在馬路上會有人向你微笑問好,進出商店前麵的人會幫你推著門,坐公共汽車沒有零錢,司機會揮揮手讓你下次再交錢,幫你撿起掉在地上的東西,或是提醒你車到站了這些也都是司空見慣的小事情。
多倫多也沒有溫哥華的對金錢,權力和年輕漂亮的頂禮膜拜的精神。這裏我碰上的人都比較心滿意足,沒有對別人生活方式的豔羨。所以我印象中的多倫多人多了幾分的質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