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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劃設ADIZ捍衛戰略空疆安全意誌、遏製戰爭

(2013-11-25 20:27:11) 下一個

我國劃設防空識別區捍衛戰略空疆安全意誌、遏製戰爭

來源:人民網-軍事頻道 2013年11月26日;作者:紅山鷹

劃設防空識別區是一種國際慣例,不是新鮮事,更不是中國人的發明。中國政府本月23日宣布劃設東海防空識別區,中國空軍隨後展開了正常的巡邏飛行。中國作為崛起中的大國,設立東海防空識別區,強化領海領空管製,維護國家空防安全與空中飛行秩序的合法之舉,自然而然地會引起國際上的廣泛關注,有的國家的敵視抗議,有的國家鼓噪妄評,也的國家與地區遺憾默認,同時也必然會得到更多國家和人民的理解、尊重、配合與支持。合法合理的事,坦然大聲地說清楚;維護主權的事,紮實有效地做到位,習慣就成自然了。

一、體現維護國家戰略空疆安全的意誌

防空識別區通常是指為對空中目標進行敵我識別、測定其位置並實施管製而劃定的防空空域。防空識別區大體分為兩種類型:第一種是建立在主權國家邊界區域的防空識別區。這種防空識別區分為海岸防空識別區和國際境界的防空識別區。海岸防空識別區劃在沿岸海埠域上空,國際境界防空識別區劃在毗鄰國之間邊界上空。第二種是建立在作戰區域的防空識別區,為了識別進入戰區後方的目標。這種防空識別區的確定,由區域防空作戰指揮官負責。這次由我國國防部正式公開宣布設立的東海防空識別區屬於第一類防空識別區。其基本內涵有二:一是目的在於防空預警,該空域是我國防衛領空的緩衝區。二是手段在於識別處置,一般隻要求航空器通報國籍、方位、飛行計劃等信息,以便及時進行識別、監控和處置,並不限製其依照國際法所享有的飛越自由;隻有當不明目標進入該空域,我國武裝力量即有權采取查證、警告及阻攔等防禦性處置措施。由此可見,這是中國強化領海領空管製、維護國家領海領空安全、維護空中飛行秩序的合法舉措,也是中國有效行使捍衛國家戰略空疆安全自衛權的意誌體現。

戰略空中疆域與空防安全是國家的核心利益,捍衛戰略空疆與保衛空防安全是軍隊的神聖職責。美國早在上世紀50年代就建立了嚴密的北美防空識別圈,宣布在其領海以外數百千米的若幹點連接線之內建立防空識別區,一切飛往美國的外國航空器,在進人防空識別區時,須提出飛行計劃並隨時不斷報告所處的位置。並在阿拉斯加建立了“遠距離早期預警識別區”,將自己的空中防線設得遠遠的、穩穩的,而不斷將包括戰略偵察機、無人偵察機、反潛機等各種軍用飛機飛抵別國的家門口,隨意進行情報搜集、作戰演習、戰略威脅等軍事活動。過去,我國在國土防空方針的指導下,局限於保衛領空的軍事行動,而沒有及早采取公開設立防空識別區的國家行為。現在,我國正處於和平發展的戰略機遇期,隨著經濟的迅猛發展,經略海洋,國家利益不斷向海外拓展,需要保護的戰略空間不斷擴大戰略利益的擴展必須首先具有廣闊的戰略視野,從信息上掌握戰略空間設立防空識別區,擴大空防預警範圍和能力,可為國家利益拓展提供更加可靠的戰略支撐。特別是我在東海海上專屬經濟區擁有重要的戰略利益,隻有真正擁有對相關區域上空的飛行器實施監控和管理的權利和機製,才能具備維護區域戰略利益的基礎。因此,設立東海防空識別區,既是維護國家核心利益的堅強意誌體現,又不影響國際空域的正常航行和飛越自由,不對他國構成威脅,是合法合約、有理有節的國家主權行為。這沒有侵犯任何國家的權益,任何國家和媒體不僅不應說三道四,而是應遵循國際慣例對中國東海防空識別區給予應有的理解和尊重。

二、積極應對空防安全威脅挑戰的舉措

設立防空識別區的實質是識別威脅,鞏固空防。中國東海上空是國際航線密集的重要區域,我劃設的東海防空識別區嚴謹遵循相關國際、國內法規與通行規則,既不是領空範圍的擴大,也不是領空主權的任意延伸,不針對任何特定國家和目標,平等適用於各國飛行器。在防空識別區內,一般隻要求飛越的外國航空器按照公告要求通報國籍、方位、飛行計劃等信息,以便及時進行識別、監控和處置,並不限製其依照國際法所享有的飛越自由。當然,對於那些進入防空識別區不配合識別或者拒不服從指令的航空器,中國武裝力量有權采取防禦性的積極處置措施。我國作為一個負責任的大國,劃設東海防空識別區,必然會遵循落實這些原則要求,引導進入我防空識別區航空器的飛行活動,減少誤判,避免摩擦,更好地維護空中飛行秩序和安全。即便如此,少數將中國視為戰略對手的國家,仍然會感到自身的利益受到了影響,習慣行為受到了製約,必然會以種種借口的表示反對,也可能發出各式各樣的挑戰。對此,我們早已有清醒地認識與準備。

日本早於上世紀60年代就開始建立防空識別區,直接覆蓋包括台灣地區在內的中國大片海域。到2011年6月24日,日本防衛省更是宣布,從6月25日起,西南諸島防空識別區的西界線從東經123度擴大至與那國島以西日本領空外側2海裏處,單方麵將劃定的防空識別區邊界推近到我國的經濟專屬區,最近的地方距浙江省海岸僅約130千米,我國飛機即使在沿海及東海專屬經濟區上空正常飛行也被其認為“闖人”,並不斷進行炒作,惡意搶占我主權空間,嚴重威脅我國空防安全。國家主權不容侵犯,核心利益必須維護。我區設立東海防空識別區的目標就要是要堅決貫徹積極防禦方針,合法識別威脅,有效固衛空防。同時,我們也清醒地認識到,隨著我國東海防空識別區的設立,中日雙方圍繞釣魚島的主權爭端必然會反映到雙方防空識別區的維持上來。從公開抗議、阻撓破壞、軍機挑釁到局部磨擦,挑戰將會接連而來中國政府和軍隊有信心、有能力勇敢地迎接挑戰,堅定地捍衛國家利益,長久地維護地區和平。

三、展示實現防空識別警戒處置的能力

打鐵還得自身硬。公布防空識別區設立體現的是國家意誌,維護防空識別區秩序展示的是軍隊能力。防空識別區設立與維護的關鍵是識別與管理,這對我軍的防空偵察預警與攔截管控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促進了新的發展。

偵察監視是防空識別的必要前提。看得見,才能識別明。因此,各國防空識別區的設立範圍通常都在本國軍隊雷達情報探測網、空中有人/無人偵察預警平台活動範圍之內。我國東海防空識別區要求所有飛越該區域的航空器主動提供飛行計劃識別、無線電識別、應答機識別、標誌識別等方法,以便我軍及時、準確地辯明為合作目標,保障其合法飛越權利,提供安全飛越便利。但是,當某些外國航空器出於某種意圖或理由不能主動提供這些識別方法配合時,就需要我空防係統通過陸基和海基雷達、偵察衛星、空中預警機,長航時無人機、偵察機等手段,以常態化的探測監視與定期巡航來保障對各種空中目標信息的全麵、準確掌控。如果遇到外國軍機進入識別區域,並且不配合我方識別,還可采取國際上通用的出動戰鬥機攔截、伴飛等方法,來拍照取證、獲取信息。

攔截處置是應對威脅目標的基本手段。防空識別的目的是防止與控製威脅。各國防空識別區的範圍通常是其空中作戰力量覆蓋的範圍。當俄羅斯的遠程轟炸機、我國的運-8警戒機等軍機依照國際法慣例與軍事行動計劃,例行飛越日本防空識別區時,日本航空自衛隊的F-15J戰鬥機都會無一例外地緊急起飛進行跟蹤。我國設立東海防空識別區後,美國、日本、俄羅斯等國軍機都還可以各種名義與方式在其範圍內活動,我國軍機除在東海防空識別區範圍內進行常態化海上執法和空中巡邏外,還要作好應對各種突發事件的準備。通過防空識別機製,完善敵我識別、空中管製、指揮控製與情報協作、日常巡航與應急處置機製,製定識別標準、程序和處置規則,達到對合作目標快速識別、對非合作目標重點監控、對直接威脅空防目標堅決處置的目標。

四、堅守遵循合法有理全麵管控的原則

設立防空識別區的目的是遏製戰爭,而不是引發與加劇戰爭。從世界範圍和防空識別區的曆史溯源看,構建防空識別區的根本目的是為防空服務,為增加戰略預警時間服務。目前,國際上已有20餘個國家和地區設立了防空識別區,在長期的實踐中形成了一些通行的國際法則與普遍的認同。事實證明,確保防空識別區穩定和平的根本途徑是合作雙贏,即設立方遵循合法有理、全麵管控的原則,飛越方理解、尊重、配合與支持設立方的權利。

我國堅持和平發展道路,我軍貫徹積極防禦方針,設立東海防空識別區,是從根本上擴展空防前沿,確保和平發展。一方麵,通過飛行情報合作,將大部分飛行目標轉化為合作目標,積極維護空域飛行秩序,保障各國航空器依法自由飛越的權利,確保空域飛行活動的安全和諧;另一方麵,通過合作、探測、監視與管控等行動,為處置識別區域內的不明空情和異常空情提供更多的時間,提高判定和識別分析的效率。當發現防空識別區內的不明飛行器向我逼近時,可提供更多的預警時間,便於指派戰鬥機進行空中識別、監視、跟蹤、攔截或引導迫降,最大限度地遏製國家空天安全威脅。

國際規則需要共同遵循與維護。東海海空遼闊,東海風起雲湧。我國東海防空識別區的設立與維護是需要相關國家、地區,以及所有航空器主體都要客觀認識與正確應對的不可逆轉的長期合作過程。尊重別人,就是尊重自己。尊重規則,就是尊重生命。我國我軍希望通過設立防空識別區這種通行的識別管理機製,能夠更加有效地避免防空識別區內的各種危機和突發事件,能夠及早運用各種手段控製危機升級、製止突發事件,更加有效而長久地維護東海海空的和平與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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