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橋流水的博客

乃一不甘於庸俗的俗人,混跡於海外,已十年矣。
正文

將來應該進入正史的草根人物 之二

(2011-03-14 12:02:13) 下一個
草根人物之二 ---- 楊佳

        楊佳(1980----2008),北京人。2008年7月1日上午9時40分,楊佳攜帶20多厘米長的單刃(剔骨刀)、錘子、噴霧劑、防塵麵具等作案工具,來到位於閘北區天目中路600號(或578號,大統路口)閘北政法大樓的上海市公安局閘北分局門口,拋投8個燃燒瓶縱火,並用匕首刺傷大門保安顧建明,成功引開警衛。隨後闖入辦公樓,從底樓大廳進入負責接待的閘北公安分局治安支隊值班室,用匕首刺向4名正在辦公的警察:治安支隊教導員張義階、治安支隊警督方福新、後勤保障處機關服務中心主任倪景榮、北站派出所民警張建平,在7秒內4人全部身亡。
        隨後,楊佳沿消防樓梯到10樓,楊佳接連刺中交巡警支隊的2名警察,其中徐維亞斃命,王淩雲右肩右胸部被刺傷。楊佳再經樓梯跑上11樓科技科(計算機中心機房),刺中2名警察,其中李珂斃命。
       最後,楊佳再次通過消防樓梯到21樓,在政治處刺中3名警察,受傷的2位吳鈺驊和李偉均屬於督察支隊,而孔中衛則是分局紀委監察室主任。最終七名民警在21樓將楊佳當場合力製服。
      2008年11月26日,楊佳被執行死刑。
      (以上摘自“維基百科”)

評注:被楊佳殺死的警察均與楊佳素不相識,更無仇怨,但輿論與民意卻偏向看似濫殺無辜的楊佳,其背後的深意讓人咀嚼不盡。當楊佳舉起尖刀時,在百姓眼中,他反抗的是警察這個群體,宣泄的是遭受不公平對待的怒火,他所殺的警察是否無辜已經不重要了,正如梁山好漢“該出手時就出手”。而他的一句“如果你不給我一個說法,我就給你一個說法”也在百姓中廣為傳揚,楊佳的忌日也成為了一個小小的敏感日。而那被刺死警察的家屬,就連一個烈士名份也隻能悄悄地得到,在一種說不清道不明的憤怒與悲傷中忍受失去至親的痛苦,不知道這是不是製度的悲哀?!
[ 打印 ]
閱讀 ()評論 (1)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