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驗貼。非谘詢。
去年8月底買了Lenovo 的IBM手提電腦, 12月電腦不啟動, 12月中送去Contracted修理店修理, back order了part, 後來修理店說收到的part也是壞的, 再次back order, 再次fail。
上個星期, 忍無可忍, 打電話要求退款, 和5,6個客戶代表交涉, 客戶代表們紛紛推脫, 說要接著修, 還說過了最初30天的refund期, 還有說...
我最後找到了加州檸檬法1793.03和1793.2的原文, 告訴他們, 修理期超過了30天, 應當全額refund, 否則我就找律師了。在等待過程中, 確實聯係了兩家律師, 很奇怪, 一家直接拒收, 一家不理我。
我已經在考慮自己親自上庭打官司了, 就在很煩的時候, Lenovo屈服了, 說給我full refund.下麵是加州檸檬法的鏈接。加州的檸檬法不僅適用在汽車上, 也可以適用電子產品, 包括電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