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子的第一個工作。。。
聽同事講故事,他的第一個工作。。。
這是幾十年以前的事了。他高中畢業了,暑假想找個工作。正好有個診所要搬家,他有親戚在裏麵工作,介紹他去幹搬家收拾東西的工作。
到了那裏一看,給他分配到地下室儲藏間。法律規定,成年人的病例需要保留7年,未成年的要到保留到21歲以後的7年。。。
這是有電腦存資料以前的年代,要不然的話按幾個鍵就完了,可那時候的東西都是紙的,還有X光片。。。
這些一個一個地看,留的裝箱子,不要的得送碎紙機。。
他說,實在不喜歡這工作,可是錢在那裏。。
他12歲的時候把胳臂摔斷了,在這家診所看病,這次居然把他自己的病曆和X光片找出來了。他如獲至寶,想拿回家做個紀念,但是人家說,不夠七年,不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