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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一下多民族成分之間各種文化的共處問題

(2025-03-23 17:41:18) 下一個

討論一下多民族成分之間各種文化的共處問題

我這裏是提出這個題目來希望大家真正地來討論,不是做為政治爭執的又一個火源。如果您做不到這一點就自覺點不要來摻和。

另外,害怕我跟他們提出不同意見,把我拉黑的人,就自覺點要點臉不要來跟我的帖子了。如果你硬要來,我會點你的名字。

好,現在進入正題。

無論是在過去(延伸到古代)還是現在(包括近代和現代),都是有在一個國家裏有不同文化,語言,和社會經濟發展的群體在一起。這些有的可以稱之以民族,有些不被稱之為民族。有的有比較明確的地域,有的沒有。

在古代,這些群體互相交流的比較少,彼此各自相安無事,隻是有一些貿易關係,或者有一些邊境衝突。在國家政權方麵基本上沒有動力來把這些不同成分加以同化。

例子如中國曆史上漢族本部十八個省之外的各個少數民族區域,你不學漢語漢字也好,不來參加科舉也好,沒人管你。

到了近代,歐洲國家靠著武器技術的先進到處擴張開辟殖民地,但是除了一部分有宗教狂熱的人來試圖改變當地人的文化,在大部分地方對當地人隻是一種經濟上的榨取的關係,沒有來同化他們的文化和語言,以及生活方式。比如英國很多殖民地,各個部族可以繼續使用當地的司法管理方法,英國人不管。

但是這裏麵有個問題,就是一些邊緣群體,靠自己演化發展程度比較低,用聯合國社會發展指數的一些量化指標,比如平均壽命,受教育程度,嬰兒死亡率,等等,明顯低於主體群體。這在20世紀以前的政府,不屬於幹預的功能之一,但是到了二十世紀以後首先從歐洲國家開始,政府的社會化職責大大擴張,強調全社會每一個個人的基本權益,這就和邊緣群體的文化發生了衝突。

這裏麵有很多方麵都存在爭議,以前認為是對的現在可以認為不對,而現在認為是對的大大可能過些年又被認為是不對的。

我這裏舉幾個關於政府對未成年人的幹預權的問題大家可以討論。

1。教育權。

現代國家,家長必須服從國家教育製度讓孩子上學,否則政府會追究家長作為監護人的法律責任。但是至少在美國有一定的靈活性,你可以以宗教信仰為理由來實行滿足一定政府基本要求前提下的家庭教育。我不知道其他國家在這方麵如何。

2。家長對孩子的生活管理權。

如果有人報告家長虐待孩子,政府會介入。但是不同文化對什麽是虐待有不同理解。在這一點上應該有什麽樣的靈活度。這包括肉體上的懲罰,語言上的懲罰,或者生活條件上的缺乏,什麽是線,各自有各自的理解。

3。不同文化的成年人之間關係政府的介入,比如父母包辦婚姻,子女對父母再婚的幹預等等,不同文化的行為是不一樣的,政府是否應該介入。假如某人說我屬於某教派,每年要辦幾個星期的節日聚集幾千幾萬人半夜唱歌,政府是否應該做為宗教活動來保護。

4。成年人生活方式政府是否應該介入,比如邊緣群體按古老方式生活,政府一算賬你們的收入在貧困線之下要來給你們發錢扶貧,因而導致古老生活方式以及相應語言文化的消失。這個政府應該不應該管。

我說到這裏,大家可以看到,不同文化在一個現在高度社會化的製度下是很難繼續保持下去的,大家最後都會被同化,不是被強製的,而是在這個環境下慢慢地化掉了。政府應該做的是,在尊重現實的前提下,盡量以寬容的態度來避免衝突,但是鼓勵文化的融合而不是刻意來維持各群體之間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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