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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槍趕人(ROUND 3)
背景:
房客18個月沒交房租,終於等到法庭日期,得到驅逐令,又拖延了些時間法警於6月6號上門把房客趕走。
一個星期以後去巡視,發覺房客撬了門安然住在裏麵。。。當即叫了警察來,警察說,我們現在已經不抓TRESSPASSING的了,隻開個罰單。。費了半天勁讓他們走了,又換了個鎖。
過了一星期,發現他們居然又撬進去住了。敲開門,前房客答應拿了東西就離開。。(誰信哪個鬼話。。)
現在這裏的法律,任何人在一個地方呆超過14天成為合法居民,需要經過法庭才能趕。所以我必須在這個星期一(27日)以前把他們趕走,不然又得從頭開始了。
打電話給老夥計。我現在房子少了活也少了,不大找他了。說我這個事需要你幫助。。。他說,正好,他有個表侄女需要個地方住。。我說,這個有麻煩,你帶幾個大漢過來。。他說,你帶手槍過來。。
約好10點鍾在HD碰頭,買了一堆OSB板子和星型螺絲(省得別人拿十字改錐就可以擰下來)。到離房子一個路口的小店門口,先給警察打個電話,說今天可能需要你們來。夥計進店買了一個電擊槍帶在身上。
夥計把門敲開,費了很多唇舌終於把這兩位SJB請了出去,這兩個沒皮沒臉的還跟夥計討了八塊錢公車費。
這時警察來了,很合作,說看著你們把門窗都釘上了我們再走。這兩個這兩年給了他們不少麻煩,可是現在的法律不能抓他們,樂得見他們滾蛋離開他們的管區。
幾個人動手,量尺寸,裁板子,把所有門窗(包括地下室的窗戶)都覆蓋住釘死。裏麵水和電都掐了。
這回他們沒法再撬進來了,單等7月6號30天期滿,把東西扔出去新房客進門。。。
這兩個壞蛋離開的時候揚言要回來放火。。。希望這個不會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