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紀委副書記幹以勝1月6日在紀檢監察機關查辦案件工作情況新聞通氣會上的發言,用避重就輕,轉換概念,蒙混數據等官場慣用伎倆,在腐敗橫行的形勢下無恥地編織反腐成就,企圖誤導輿論。現將新華網1月7日對幹以勝發言的報道轉載於下,並附逐段評論。
中紀委:“腐敗越反越多”的看法是不正確的
幹以勝介紹,2010年全國紀檢監察機關共接受信訪舉報1427186件(次),初步核實違紀線索163480件,立案139621件,結案139482件,119527人被給予黨紀處分,38670人被給予政紀處分。通過查辦案件,為國家挽回經濟損失89.7億元。
評:從統計學上看,即使所有數字屬實,也毫無說服力,這種隻報絕對數字的調查方法極易誤導概念。共接受信訪舉報1427186件(次),那麽不接受的有多少呢?這裏沒有給出截訪數字,故意避開了輿論非常關心的截訪問題。初步核實違紀線索163480件,也就是接受的信訪舉報中有11.5%,那麽剩下的88.5%是什麽呢?都是誤報?是輕微貪腐無需立案?還是壓下了,開溜了?立案139621件,為初步核實違紀的85.4%,也就是說有14.6%初步核實違紀者不立案,為什麽?結案139482件,是本年立案的99.9%,說明什麽呢?按常識,本年所立之案不可能在本年內完全結案的,因為年初會有上年未結之案,年底會有本年未結之案。有兩種情況可能造成一年立案數與結案數幾乎一致,第一如果每年案數相仿,但公開的數據已經否認了這一可能性;第二如果一旦立案,結案神速,因此上年無遺案,本年無拖案,但是這種神速,我想,與其說是高效,不如說是草率甚或不公,而幹大人卻在大談反腐勳業時選擇性地對反腐辦案質量不置一詞。
2010年紀檢監察機關查辦案件工作呈現五個特點:一是重點查處黨員領導幹部違紀違法案件;二是及時查處違背中央重大決策部署的違紀違法案件;三是著力查處一些易發多發領域和損害群眾利益的違紀違法案件;四是製度化、規範化水平進一步提高;五是推進查辦案件工作改革創新。
評:話鋒一轉,幹大人把討論引入了紀檢監察機關查辦案件的方向。眾所周知,腐敗所主要侵害的,是全體人民,整個國家的利益,腐敗對共產黨本身,至少從短期來看,未必有害,甚至可能有益,所以反腐敗不能光指望共產黨的紀檢和受其領導的監察機關,要有全方位,多環節的監督,其中執政透明,輿論監督,已經為各發達國家證明為最重要的反腐機製,靠事後盤查雖有震懾效力,但要查得水落石出非常艱難,政鬥傾釓往往介入其中,使案件複雜化。用紀檢監察機關事後追查這種所有反腐機製中最吃力最艱苦的方法,居然還能使99.9%的案件年內節案?這裏麵有多少洗不清的膻膩?可是幹大人卻對紀檢監察機關之外的機製隻字不提,也不說依靠紀檢監察機關是否為目前主要反腐戰略,好像世上除了紀檢監察機關,就沒聽說過還有其他反腐機製。這當然是有心回避,惡意誤導討論方向。至於這五個特點,官樣八股,少兩點或多八點,又有什麽區別?
2010年,紀檢監察機關不斷加大查辦案件工作力度,5098名縣處級以上幹部受到處分,804名縣處級以上幹部被移送司法機關。中央紀委監察部嚴肅查處的康日新、黃瑤、宋勇、李堂堂、許宗衡、張春江、宇仁錄等大案要案,已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正在立案檢查的還有張家盟、宋晨光、劉卓誌等違紀違法案件。
評:這5098和804兩個數字,隻說明一件事,就是紀檢監察機關沒閑著,在辦事,不是個零。但是沒有任何比較數字,比如與曆史同期比,與人口或官員總數比,或與他國比,等等。沒有比較,我們無法看出這算是兩個大數字,說明“我們幹了這麽多”,還是小數字,說明“我們的幹部這麽好”。前文說過119527人被給予黨紀處分,38670人被給予政紀處分,就是2010年受處分幹部總數為158197人,其中僅5098人即3.2%為縣處級以上,96.8%的受處分幹部為下麵基層幹部,這有說明了什麽?縣處級以上貪腐幹部被立案偵查的僅為被黨紀或行政處分者的15.8%,這又為什麽?黨紀或行政處分和立案偵查有可比性嗎?有互相替代的可能嗎?幹大人自然是既無膽略,也無意願去厘清這些法製概念。
幹以勝在通報中強調,從查辦案件的統計數據看,2010年受黨紀處分人數占黨員總數的1.5‰。按照違紀性質來區別,受處分的這些黨員並不都是腐敗分子。有些是屬於因失職、事故等原因受到責任追究,還有些是因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等違紀行為受到處理等。其中因貪汙賄賂等腐敗行為受到黨紀處分並移交司法機關處理的,占受處分黨員人數的比例並不大,占黨員總數的比例就更低了。腐敗分子或嚴重違紀的黨員隻是極少數,黨員幹部隊伍的主流是好的。關於“腐敗越反越多”的看法是不正確的,所謂“反腐敗無效論、無用論”也是毫無根據的。通過全黨上下的共同努力,消極腐敗現象滋生蔓延的勢頭得到遏製,一些深層次的腐敗問題正在治理,反腐敗鬥爭取得了明顯成效。(見習記者戴佳)
評:幹大人在發言最後突出奇招,明明開場講的是反腐敗,卻弄出個受黨紀處分比例來蒙混。誰都知道受黨紀處分人數與腐敗人數不是一回事,你講腐敗就拿出腐敗的數據來麽。用“並不都是”,“比例並不大”,“更低了”,“極少數”這種很不專業的詞,分明是刻意誤導,避重就輕。在同一年裏,八大民主黨派中受黨紀處分的有多少?國民黨呢?其他國家的馬列或非馬列政黨呢?沒有比較,無法說明問題。這個1.5‰,其實就是上文說的119527人受黨紀處分,除以2009年底黨員總數7799.5萬,這是一個重要的,顯然也是刻意的,概念偷換。腐敗比例的底數,不應當是黨員總數,而應當是官員總數,幹大人把普通不當官的黨員和退休黨員都拿來充數以證明腐敗現象不那麽嚴重。其實要想把腐敗比例壓低,幹大人還沒有做到最好。用2010年的案例數除以2009年底的黨員數,這個比例還是算高了,因為近十年來黨員總數每年都增加近二百萬,2010年底黨員底數自然又多了二百來萬。每年增加的黨員數字,足以衝淡區區不到十二萬受黨紀處分的人數,隻要共產黨繼續擴大,受處分的比例還會越來越小,這在今後可能成為幹大人之流反腐的政績。還有多少腐敗分子沒有受到黨紀處分?腐敗分子裏有多少比例是共產黨員,多少非共產黨員?這些數據幹大人自然又是不提。以如此通篇漏洞百出的講話,如何得出“關於‘腐敗越反越多’的看法是不正確的,所謂‘反腐敗無效論、無用論’也是毫無根據的”這樣的結論?幹大人沒有忘記八股文最後的官樣:宣布在我黨曆史上輝煌的2010年,“消極腐敗現象滋生蔓延的勢頭得到遏製,一些深層次的腐敗問題正在治理,反腐敗鬥爭取得了明顯成效。”這最後一句就不予置評,留待公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