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天生是一個矛盾的“怪物”。永遠不滿足現狀。當然這也是推動社會發展的動力。
在婚姻上,有人就是吃著碗裏的,惦著鍋裏的。君不見當下流行的是外麵彩旗飄飄,家中紅旗不倒。有人麵對完全屬於他的另一半時,不覺珍惜,不視寶貝,共同生活了若幹年後,越看越不順眼,直到離了。失去了,才想到他的好。特別看到他愛上別人或被人愛上,心裏不平,不知是難過還是嫉妒,是後悔還是心痛。反正是痛就對了。不知文中的前妻再嫁了沒有,她讓我想起了一個朋友的前妻。
朋友的初戀,愛的轟轟烈烈。父母堅決不同意。媽媽說:兒啊,你養不住她。這算什麽理由?且不說朋友滿腹經倫,就那一表人才,還養不住那夠不著他肩膀的她?朋友把姐、妹都找回來,說服了父母,娶她回家。婚後孩子不滿一歲,他們要離婚。老媽又是哭,又是勸,讓他們看在孩子的份上不要離,可是女人紅杏出牆,非去不可。三、四年我的朋友都緩不過神來。直到單位來了一位中文係畢業的女大學生,他們相愛了。這回是女方父母堅決不同意。這個品學兼優的漂亮獨生女,怎麽能嫁給一個二婚的,當後媽!他們逼女兒選擇:要父母還是要他?被愛衝昏頭腦的她義無反顧地逃到了朋友家。朋友的媽媽又驚又喜,可說出來的卻是: 閨女,回家去吧,父母把你養這麽大不容易。倒是這位美女樂觀地說:阿姨,你放心。我媽最疼我了,不會不要我的,等氣消了就好了。
話說那位前妻聽說這邊要結婚,就住院了,要朋友送女兒去看她。春節前的住院部,幾乎所有的病人都回家過年了,隻有她不想回娘家過年。又瘦又小的她,躺在病床上,無人送水拿藥,無依無靠。見他們父女來了,放聲痛哭。這是她嗎?這曾是他的嬌妻嗎?孩子哭了,朋友也哭了,三口哭成一團。5歲的孩子已懂事了,拉起他們的手說:爸、媽我們一起回家吧。朋友愣住了,抬眼看前妻,正碰上前妻那期盼和依戀的目光。這熟悉的目光,令他魂飛,令他心碎。他無言衝出病房。男人的憐憫,男人的寬厚,男人的責任,男人的尊嚴,在寒冷的夜空中,他的靈撕扯著,他的心絞痛著。失敗的婚姻他是有份的。他相信自己有能力修複、重建這個家。他回家告訴那個等著嫁給他的女友,他要複婚!可憐那不顧一切追逐真愛的女孩悲痛至極,不愧是中文係的高材生,用一首長詩結束了他們的戀情。還是朋友的媽媽把她送回家。
前妻病好了,恢複了活力,可是根本無意談複婚的事。直到有一天,朋友的女兒告訴奶奶,有個叔叔搬進他家住了。朋友的媽媽把這個消息告訴了他,他長嚎了一聲,衝出了家門,三天沒回家。以後,停薪留職,下海經商,一個自由人在外麵恍了三、四年,錢沒賺到還欠了一屁股的債。最後,還是一位看著他長大的老革命把小女兒許配給他了,小他七、八歲。就這樣,時隔十年了,前妻竟還不放過他。先是親自跑到朋友家,聲明自己沒結婚,隻是同居。把朋友的媽媽羞得不敢睜眼看她,擺擺手:回去吧,你結不結婚跟我們沒關係了,我兒子要結婚了,日子都定好了。見此招不靈,又打電話給準新娘,企圖去阻止婚禮,並一紙狀子把朋友告到了法庭,說他十年沒給孩子撫養費。當然是無中生有,不攻自破。隻是弄得滿城風雨,醜名遠揚。
你說可笑?我說可憐加可惡!我跟他們很近。曾為他們要複婚高興了很長時間,而且剪輯了一些破鏡重圓的報道和故事寄給她,鼓勵她複婚。白忙乎了一場。
也許是旁觀者清,站著說話不腰痛。人生無常。如果你一不小心做了前妻,誰對誰錯都無所謂。走到這一步,是不幸,也許是萬幸。瀟灑點。想回頭,趁對方沒娶,果斷點。如果對方另有所愛,甚至已結婚,就徹底放手吧。為了別人,也為了自己。瀟灑不起來?那就把瀟字去了,“灑”(傻)點吧,向前看,莫回頭。誰知前麵沒有一個更好的為你準備著?
對於新人,你已得著人了,就好好珍惜吧。前妻曾和你一樣愛過他。從這一點上看,你們是有共識的。她沒有守住他或者不想守著他,那是她的事。況且他們還可以是好朋友,也許他們一直是好朋友。你寬宏些,相信你的先生,也堅信自己的選擇,給他們一點空間,給自己一些時間。愛是信任,愛是尊重。 祝姐妹經曆愛,擁有愛,享受愛。
嗯,我估計是生活中的個列吧。
不過生活像這種前妻是少數,大部分是丈夫在外麵找小的,拋棄前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