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京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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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大地人妖多:男人不剛,女人不柔

(2011-07-09 04:55:55) 下一個

(作者東京先生,義援會kyuen.org日本歸國者歸化者後援中心顧問)在日本男人是不可以下廚房的,更不可以洗碗及清掃廚房衛生的。

我友原是中醫研究院的中醫外科高級研究員和人權鬥士,前國家重臣健康顧問,有過國家公務員的日本人妻子和日本人情人,都喜歡吃中華料理,經常一起去日本各地的中華料理店。雖然我友感覺日本的中華料理的味道很一般,可她們每次總是說中華料理好吃。

我友也想吃自己喜歡的口味,所以偶爾也做了幾次中華料理。沒想到幾乎每次她們都大驚失色的對我友說男人不能下廚房,說這是沒有出息的表現,不是男人所為,雖然她們品嚐之後,驚喜的評價我友的料理水平,但還是一致反對男人下廚,從此我友再也不做料理了。

在傳統文化被廢棄的國度,夫唱婦隨被輕視,真的女人已經很少了,男人也為了迎合女人變成了中性人,變成了人妖,真的男人也已進很少了。

男女有別,女人要溫柔如水,男人要剛強。否則那還是什麽女人?什麽男人?那就是人妖了。

丈夫在日本稱之為主人,中國傳統說:「夫者,妻之天也」。在家聽父母,出嫁聽丈夫,從一而終。

男人主外,女人主內,是一種傳統的理想和諧家庭的模式。可是一些中國女人非要搶男人的份內事,還非要逼著中國男人做女人份內的事,這也是造就了中華大地人妖多:男人不剛,女人不柔。

強勢的女人多了,所以感情不穩定的多了,所以離婚的多了,所以婚外情的多了,所以經曆感情痛苦的男男女女多了。 這些所謂的女人還自我安慰:好男人多的是,可惜都不長久。

目前有很多大齡的女子待嫁,她們自我介紹時總是編造理由什麽一直忙碌於學習和工作,忽略了個人的感情問題,還有什麽自己眼光一直高,所以耽誤了,為何有這麽多的大齡女子待嫁?一細問她們,這些大齡的女子幾乎都不是處女了,別再開玩笑了吧。

這些大齡的女子幾乎都不是處女了,也就是說被人家玩了,被人家拋棄了。其中有一些大齡的女子還不甘心失敗,又有了新的男友,接著又被人家玩了,又被拋棄了,不斷換新男友,又被人家玩了,又被拋棄了。

女人若是對婚前的行為不用付出代價,一個女人在婚前跟N多個男人爛交,然後找個男人,並說:“那都是過去,我現在愛的是你,你不應該介意我的過去”。

這就怪不得別人認為你了,社會就是這樣嚴峻!

更愚蠢的是,她還要罵那些沒碰過她沒玩過她的男人嫌棄她。

什麽是尊重?一個男人玩了你,就叫尊重你?你怎麽這麽下賤呢?

我勸這些蠢女孩,你們要鑒別一個男人是否愛你,要看他是否願意娶你。

而不是看他多麽的想和你上床。

現在的小妹妹都瘋狂的很,幫過前男友甚至複數的前男友舔了那個甚至後門,還什麽舌吻,太惡心!

幫別的男人舔了那個,甚至後門,誰知幫多少人多少回?再和她接吻的人一點不覺得什麽,還要來什麽舌吻?這是正常的男人嗎?

我很保守,我要咬緊牙關,閉上眼睛!帶上防毒器具!

如果一個女人連初夜都給不了丈夫,不知道還談什麽愛?

女人把自己最寶貴的東西給了別人,那拿什麽給最愛的人呢?

女人把自己最寶貴的東西給了最愛的人,那拿什麽給丈夫呢?這就表示丈夫不是自己最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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禦樹林楓 回複 悄悄話 不感興趣文中的男男女女的細節話題,隻想談談文中所謂的“傳統文化”。

我可以負責任地說:在世界範圍內,男尊女卑都是“傳統文化”,注意打了引號。西方國家從古羅馬法典到19世紀,都是類似文中所言“丈夫在日本稱之為主人,中國傳統說:「夫者,妻之天也」。”例如古羅馬法典上規定“妻子是自奴人”;古英國法律的“拇指法則”規定了丈夫的“天”的地位,可以懲戒妻子。“拇指法則”在美國早期也沿用。

再例如:北卡羅萊納州最高法院於 1864 年在 Jesse Black (丈夫因妻子罵他而虐待妻子)一案中判決:“丈夫對妻子的行為負責,丈夫是被要求來治理他的家庭,並且出於這個目的,法律允許他對妻子使用這種程度的武力是必要的,是為了控製她的刁蠻脾氣,讓她行為規矩些”。這就是在法律上更強調了婦女的附屬關係。所以我說在世界範圍內,男尊女卑都是“傳統文化”沒亂講是吧?

我理解的傳統文化不同於博主。說文解字雲:“妻, 婦與夫齊者也”。。〈詩經〉開篇就是“關關雎鳩,在河之洲... ...窈窕淑女,琴瑟友之”。講的就是夫妻同朋友般平等相處,和諧尊重。在殷商就采用的〈禮〉中規定的是“君、臣、父、子”的尊卑順序和“男女有別”。直到西漢,為了迎合漢武帝,才將“夫為妻綱”列入“三綱”。所以,子夏的〈喪服傳〉(即“夫者,妻之天也”的出處,也就正式登上曆史舞台。當然,子夏的曆史貢獻遠遠大於“夫者,妻之天也”)。在宋朝“程朱理學”更將婦女的地位推至穀底至明清。如大浪滔沙,任何文化都要隨時代和科技的發展而發展,是糟粕,就要摒棄。經得起時間考驗可以傳世流芳的部分,才是傳統文化。今天我們這裏回顧了一下“夫者,妻之天也”的曆史走勢。今後“夫者,妻之天也”這一所謂“傳統文化”是否符合曆史發展也是可以預見的。

我不主張女人強勢,而主張夫妻平等尊重。讀到文中所言 “強勢的女人多了,所以感情不穩定的多了,所以離婚的多了,所以婚外情的多了,所以經曆感情痛苦的男男女女多了。” ,不禁啞然失笑。中國古代婦女,尤其是明清,根本沒有和丈夫離婚的權利,除非丈夫殺了老丈人,犯下“絕義”之條;休妻也要有“七出”之條,但還有“三不去”。當然穩定。例如,《大清律輯注》:“蓋夫為妻綱,妻當從夫,妻毆夫則妻應坐罪,離合聽夫可也;夫毆妻至折傷,夫雖犯義絕,而妻無自絕於夫之理,故必先審問,夫婦俱願,乃聽離異。如夫願而妻不願,妻願而夫不願,皆不許離異也”。就是說女人弱勢到被丈夫打傷,如果丈夫不同意離婚就不判離。這狀況到了民國,部分采用的現代法律,婦女才在一定條件下可以離婚。古今中外,不和諧婚姻始終存在,隻是現代法律賦予了婦女離婚的權利。想必博主對這點“反傳統”不至太大爭議。

至於婚外情,自古東西男女皆有,中國古代男子娶外室(編製外的女人,非妻非妾,不生兒子幾乎進不了祖墳,或說是當時的小三),甚至尋花問柳都合法。這些行為在現代定義上叫“婚外情”,所以現代社會“婚外情的多了”。在這裏寫出個數據:美國婚姻與家庭治療協會(American Association for Marriage and Family Therapy)的數據表明,約15%的妻子及25%的丈夫同非配偶女性發生過性關係。另一個數據和文中的“傳統文化”(還是帶引號)更相悖:根據從許多方麵對美國人自身定位問題展開追蹤調查的綜合社會普查(General Social Survey)的研究發現, 2000年以後,78%的男人和84%的女人相信婚外情絕對錯誤。請問在文中所謂的“傳統文化”中的人們怎麽看婚外情呢?

一不留神連敲帶拷貝了這麽多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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