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0幾歲,20幾歲時候談戀愛, 1要身高 2 要顏值。我自己就是中等長相,但是我特別喜歡帥哥。 身高我特別挑, 必須在我稍稍墊腳尖可以親吻的高度。。 所以我沒和低於180的談過戀愛,但是我也沒和超過184的談過戀愛。。 因為太高了, 比較累。
我媽比我還挑,除了顏控,明著告訴我老師教授醫生不許嫁。。。
我還特別喜歡美食, 曆任都特別會做飯。因為那個時候我不會做飯。我媽從小就不讓我做家務(所以我現在改良了我媽的做法,閨女家務要會, 但是不需要做 )連垃圾都不讓我到的。
而且我還是高學曆, 你可想而知, 我有多麽的難嫁了。。 但是我真是不愛錢,隻談感情。。 這是我的優點。
後來我遇到一個,180-184, 但是顏值是在是屬於lower half。 也不是特別不好, 但是肯定不算英俊,最初對我根本沒有物理吸引力。比我年紀大一些,所以我很放鬆的作為朋友 什麽都聊。結果不到倆月我就淪陷了。 直接導致看到他聽到他聲音就很激動, 不需要幹嘛那種狀態。。
所以性感這個東西, 真的不僅僅是下半身。 有趣的靈魂真是最性感的。
最後我也沒嫁給他,很短就結束了。 因為那個時候我不夠有趣。他很快就拋棄了我
我後來難受了好幾個月,安安心心一個人過了幾個月,老公橫空出世, 身高顏值都在線,也是個和我有趣度匹配的靈魂, the rest is histo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