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大道至簡,融會貫通,婚姻其實不是個很困難的事情。我的原則對自己的婚姻
1 不低估男人的成長能力
2 不放棄自己的成長
3 己所欲 勿施與人
4 愛就愛了 沒啥辦法 但是未必要結婚 未必不可以離婚
5 不愛他絕對不要在一起 對方值得和一個真心愛他的人過美好的人生
6 他不愛我了 也絕對不要在一起 他值得和他愛的人過美好的一生
我不是聖母 我很愛自己 所以由己及人 自然而然。我希望我愛他 他也愛我。其他的很少有什麽過不去的坎兒,當然有些坎兒不值得過,這也是有的。
人 未必要結婚,把婚姻作為一個可選項目,人生寬很多。
多年的婚姻生活後,就真的是“泥(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了,人生中必有取舍,而共同的經曆中的取舍成就了最後的結果,而這結果就都成了不舍,同事,很多共同的人,比如孩子比如社會資源,都成了不舍;很多奮鬥來的財產就更成了不舍。
當人生中所經曆過的所有的人和事兒都成了不舍,年輕時所說給自己的大部分原則就成了可以不看甚至是不要的了。
一個好的婚姻一定是兩人,甚至隻有一人(但最終會是兩人)共同努力的結果。
婚姻確實不是必須的,但人們擁有婚姻的一個最明顯的優點就是在生活中有companionship,人類是社會動物,永遠需要affection,婚姻是滿足這種人類最基本需求的一種方式。盡管不是唯一方式,但是目前最有效的方式。
人類對死亡一般不會太感到害怕,但不論什麽人都會害怕die alo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