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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給“開車撞死人的官二代表妹”的一封信

(2010-10-20 10:56:32) 下一個
親愛的李一帆表妹:
        首先對你和你表哥真摯的親情表示讚賞。但是,對於你發出的呼籲和你的論點,我表示非常的不認同。在美國看了這裏的網絡上對你呼籲的反饋意見,很遺憾的告訴你,我沒有看到一個人是站在你這一邊的。
        酒後駕車、超速行駛、撞人後逞英雄送美人而不救人,這些都已經淩駕於法律之上。我相信這不會是你表哥第一次淩駕於法律之上吧?表妹。隻能說明他平常已經習慣了在李剛名分下的作威作福。所以最後和保衛科長說“李剛是我爸”的意思就很明顯了。老爸有功---況且還不知道多大的功,是不是有隱含的“罪”,還需要時間檢驗。王強不是也很有功嗎---不等於兒子有功,現在不是封建王朝時代,祖先有功就可以蔭澤後裔,所以你表哥這些作威作福,是不應該的,是錯的。那麽兒子犯罪呢?!同樣也不能抹煞老子的功。因此這件事情,一是一、二是二,兒子犯法,當然按照法律來定罪,不能、也不會影響老子的功過評價和升遷---不過,你舅舅該解救人質的時候(他最多隻是指揮救人質而已,不是自己去救人質)一樣還要解救人質,那是你舅舅的職責,也是納稅人供養他的目的所在。
      表妹,你不用太著急,網友輿論的評價是不是合理,請聽我說完。撞人、撞死人,每個開車的人都可能遇到,不管他多小心開車,所以99.9%的案例不會有這麽多人去關心、去追究。美國副總統和朋友打獵還會開槍打中那個朋友呢,何況天天路上開車?!中國每天事故上萬起,死人成百上千,為什麽單單挑你表哥找茬?說明不是因為事故本身,而是因為事故是非正常的、可避免的、可降低危害的,是你表哥一錯再錯造成的,不是嗎?
         你說最後保安要抽血所以表哥才表明身份,這個聽起來就覺得好笑,大家都是明白人,聽起來就覺得不明白。保安是血頭,要把你表哥血拿去賣??不會吧?中國的大學保安室裏都有隨時準備抽血的工具?幹嗎用的?我想想就覺得邏輯不通。應該是警察到了之後要求抽血驗酒精吧?!也似乎不對,據我所知,中國警察都是帶酒駕的人去醫院抽血的呀。越想越糊塗,表妹,你真是害苦灑家、害苦我們這些明白人也。
         我同情你,如你所說,你隻有一個表哥---但是他不會被槍斃被電椅被注射的,就算法官不包庇他,也隻是判個十年八年的,減刑後三五年就出來了。況且還不知道你的這個舅舅副局長或者舅媽(舅媽的力量通常在這種事情上麵比舅舅還厲害)是否會去通融關係?!是否錢包鼓鼓、全力賠償換的那個女孩父母以求得盡量多的諒解?!不管怎樣,你表哥他人命一定還在,隻要他自己不輕生,隻要他在看守所小心一些,就不會一不小心洗冷水澡猝死、或者走路摔跤而死。你可以經常去看守所監獄看看他,送點好吃的。可是,我更同情那個姑娘,或者說更同情她的父母。她的生命也隻有一次,她一定也有和你一樣的表哥表妹,計劃生育體製下,通常也是唯一的。而且,她還是父母唯一的女兒,一個不會淩駕於法律之上作威作福的乖女兒。他們能像你一樣經常去探監探望送吃送穿嗎?不要告訴我燒紙錢、擺供品那也算哦!!他們能像你那樣盼望幾年後基督耶穌讓她複活、把她送回來嗎?!
      殺人犯法,王子與庶民同罪!!你表哥是王子嗎,可憐的公主表妹?
      我們一定會繼續關注你和你表哥的命運的,直到你表哥在未來哪一天和你再相會的日子。隻是我們再也見不到那個如花的姑娘和他們至親至愛的父母團圓的日子了。唯有心中默默為他們全家禱告....
       多保重,表妹!!

                                                                                         一個在美國的中國人
                                                                                                2010年10月20日


原文如下:

http://news.wenxuecity.com/Comments.php?MsgID=1192164
我是李一帆的妹妹,李剛是我的舅舅。我知道對任何人而言在現在的情況下站出來都不是什麽好事,也許很多人都在隨波逐流,都在退後甚至看笑話。我也對那兩個女孩深表同情,但是,他是我的哥哥,從小一起長大的哥哥,我僅有的哥哥,請理解這份血濃於水的親情!

  我站出來,沒有想包庇任何事,沒有想掩蓋任何事,隻是想告訴你們一些你們所不知道的。他是有很多缺點,他年輕,他張狂,但是我用我的人格保證,他隻是一個被祖父母被家人嬌慣和寵愛壞了的孩子,和這個年齡的很多人一樣的孩子。他會鬧情緒耍脾氣,但他也會掂記他的朋友家人,就如同你愛你的家人和朋友一樣。請不要因為一件事就徹底否定一個人,他不是什麽“富二代”、“官二代”,而且“慘無人道”、“沒有良知”這些話真的太傷人了......

  我明白你們憤怒的心情,就如同我之前看到一條這樣的新聞一樣,但是,在憤怒之前,你們確實敢保證那內容的真實性嗎,真的都是你們的親眼所見?在接觸了公安機關以後,我才明白有多少被歪曲了的事實。就比如那句遭到眾憤的“我爸是李剛”,事實證明是他當時在喊他看到的一個人——保衛科長,因為他認識他,他的原話是“叔叔,我爸是李剛”,那是他在求助啊,因為無權的保安竟然要抽他的血,哥哥真的嚇壞了啊!至於其他的種種,什麽撞了人不管,什麽照樣接女友,我就不多說了,公安機關很快會給大家公正的結果,請相信法律,否則他現在就不會在看守所裏讓全家人擔心了!

  每個人都不是聖人,公安局長也一樣,當他的兒子犯錯你們緊緊抓住不放時,有沒有想過多少次是我的舅舅親手把河大的同學從綁架者手裏救出,有沒有想過他平日裏為我們付出的辛勞!這真的很痛心!

  我所看到的,是我的家人為那兩個女孩的家人辛苦奔波、忙進忙出、盡力彌補,是全家人憔悴的臉龐心痛的眼神,是一個對於家裏的老人來說無法承受的打擊! 但是,有什麽辦法呢,這是自己的孩子啊,就如同那兩個家長愛她們的孩子一樣啊!如果你們的愛心意味著另一個家庭的毀滅和更多一個人未來的喪失,那又有什麽意義呢?

  他自會有公正的懲罰來幫助他長大,而我們所能做的真的沒有什麽,那些掩藏在你們中間借愛心的名義落井下石的人才真正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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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兒 回複 悄悄話 說得好。每個人都有家人, 有親情。 但是這不能成為犯錯以及犯錯後逃避懲罰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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