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雅歌
文章大綱:
A。區塊鏈與比特幣的關係
B。比特幣有成為貨幣的條件嗎?
C。比特幣可以成為商品嗎?
D。比特幣的陰謀論
E。比特幣的未來 前途和價值。
A。區塊鏈與比特幣的關係
區塊鏈,Block Chain是一個記賬(記錄)和保存的方式,把賬(或任何交易)分散和重複的記錄在所有交易使用的計算機硬盤裏保留,並且加上連鎖保密的方式。
這好處是安全,無人可以單獨更改個別電腦保存的記錄,因為需要與上下鏈接的電腦互聯認證之後,才可以解開保存的檔案記錄(或賬本)。在交易中不相關的計算機無法破解或使用這記錄/賬本,即使把它拷貝到自身的電腦上。為什麽說是去中心化呢? 傳統的保存檔案,資料庫(Database)的儲存是存在一台伺服器裏, 或分隔成好幾部資料庫分散儲存在少數個別的伺服器上。
比如一家銀行的所有的客戶資料和賬戶可以存在一部超級計算機裏,也可以把不同地區或國家的客戶資料分區儲存在個別的伺服器資料庫裏。但是每一部資料庫的資料可以包含數百萬或數千萬個不同客戶的資料,這些資料是完全無關聯的,但為了容易尋找,被集中在一處,使用資料庫建立軟件和管理軟件來管理,比如使用Oracle, MSSQL等資料庫建立軟件管理。如果這資料庫的伺服器被偷走或毀掉了,有限的備份的伺服器,硬盤,磁帶/DVD等全部同時被毀掉,比如毀在戰火當中。像伊拉克政府所有的資料全部毀在美軍2003年入侵占領後,縱容暴徒燒毀,搶走和破壞這些存放檔案的計算機,使得伊拉克政府全國的身份證檔案,銀行金融記錄, 市政府的房地產記錄全部都消失。造成後來伊拉克無法管理,外國的伊斯蘭激進分子可以輕易進入伊拉克,混在社會人群當中。資料庫本身是集中資料管理的概念,容易被駭客入侵,篡改資料。容易被篡改,就表示很難還原和追蹤!隻能靠每日備份的資料回溯,使用人工對帳還原。但如果發生的篡改錯誤久遠,或已沒有備份,就無法矯正。
區塊鏈的好處就是分散儲存而且把所有有關聯的交易曆史記錄在所有牽涉的計算機上都備錄一份。
比如一顆鑽石從工廠到大盤上,到零售商,到第一位買主,就會有四個記錄,分別記錄在四台交易的計算機上。若是以後輾轉交易,轉手了96次,就會有100台計算機有記錄。原始廠商的計算機上。如果還在網路上,就會增加這些記錄。因為交易使用的是網路卡的獨一無二的ID(MAC 位址或從而產生的加密ID), 沒有個人資料,所以無法認定是誰在交易。所以是完全保密的。
所以區塊鏈也是軟件技術。 目前更新的區塊鏈2.0版,增加了應用的工具。比如像數位身份瑪(Digital ID),交易工具,數位錢包,數位保險箱等。
Bitcoin(比特幣)是在2009年開始的,是一位名叫Satoshi Nakamoto(中本聰 或中本史哲)的日本人,首創把區塊鏈的技術應用在號稱Bitcoin的數位虛擬貨幣上。然而這位看起來是日本人的Bitcoin創辦人是何許人,至今無人知道,非常詭異!照理說,今天比特幣已經聞名天下,成為媒體的熱議焦點,這位創始人,可以公然現身,可以名利雙收。至少許多銀行/金融機構,會願意高薪聘他為顧問。Linux的創辦人,Linus Torvalds, 就是如此。中本聰為何要繼續藏頭露尾呢?他是一個人,還是一個機構,真的是日本人嗎?
當初的用意可能隻是用在網路遊戲裏,支付購買外掛,裝備等。一枚比特幣價格約為0.5美份(0.005美元),大約不到一元日幣。設得如此便宜直接跟網遊遊關係。網遊喜好者,大部分是學生,領薪階級的, 財力不是很寬裕。若為了買一個網遊的裝備,可以增加獲勝機會,這些人會花100美元去做嗎?會花1000美元去購買嗎?中國有上億人在玩網遊,若網民這麽有錢,願意花100美元來買網遊虛擬裝備,網遊公司就大發了!
注明:(Guy named Koch bought 5,000 bitcoins in 2009 for $27, now worth $886,000. Talk about a degree that gives you bang for your buck. Kristoffer Koch was writing a thesis on encryption in 2009 when he spent about $27 to buy 5,000 bitcoins.)[color=#f00][b]這算起來,一元(枚)比特幣相當於0.0054美元。這是比特幣在2009年還在實驗初期的價格。到了2010年開始才大約在0.01美元,一美分,相當於1圓日幣。[/b][/color]
為了推行比特幣廣泛使用,比特幣發起人就設計了挖礦,可以免費獲得比特幣的高招。
這是一種行銷策略,為了推廣,讓大家使用,需要者可以免費獲得,隻要使用計算機去“挖礦”就可以獲得。因為估計網路玩家誰也不願意用真金白銀,真實的鈔票來購買虛擬的貨幣。這虛擬的貨幣隻能購買虛擬的網遊裝備,虛擬的網遊食物,仙丹,武器等!沒有真實商品的購買力!
這挖礦就是利用計算的計算能力解碼(hash code)。早期的解碼題目相當容易,不用太快的計算機就可以容易獲得。這樣維持了網遊愛好者的長久興趣。因為有精良的裝備在網遊裏可以連連破關。沒有裝備隻能處處挨打,很快就被打爆重來。
2011年5月份,Bitpay在美國成立。同年11月份,Bitpay在美宣稱成立比特幣的支付聯盟的已有100家商店加盟,
2014年 1 月 3 日 Bitpay 公司媒體關係負責人 Jan Jahosky 對外界表示,2013 年共有十家天使基金和風投參與了Bitpay的融資計劃,分別在 2013 年 1 月、3 月、5 月進行了三輪融資,總額為 270 萬美元,參與投資的就有李嘉誠旗下的維港投資。
到了2011年,中國大媽突然瘋狂炒作比特幣。同時中國有幾個大的電商開始接受比特幣為付款貨幣,其中包括掏寶網! 這是很奇怪的!因為比特幣突然獲取兌現的能力,可以購買實在的商品!挖礦可以免費挖出錢來,可以在中國購買商品是大媽們炒作比特幣的原因。很明顯有一批中國人,日本人,和美國人在串聯推動,其中包括中國的大財團!李嘉誠旗下的維港投資和阿裏巴巴的掏寶網是重要的推手之一。比特幣在2011年初從0.5美元漲至最高32美元。請看下麵的圖表。
比特幣在中國人民銀行首次禁止電商交易比特幣和其他的虛擬貨幣,也禁止販賣挖礦機和炒作比特幣的書籍後一度跌至最低170美元以下。但隨後香港首富李嘉誠在香港宣布支持比特幣,繼續投資比特幣為支付的BitPay, 與中國人民銀行唱反調,這是很少見的。
2014年1月6日,新聞報導說“李嘉誠投資布局 bitcon 支付,比特幣再回 1,000 美元”
(http://technews.tw/2014/01/06/lijiacheng-invest-bitpay/)
報導內容是:
“華人首富李嘉誠對於旗下的維港投資基金確認投資比特幣支付公司 Bitpay,這一注資讓外界看好比特幣的發展,在中國央行封殺比特幣支付後,比特幣依然具有很好的前景,相比於投資比特幣本身,比特幣產業鏈似乎更被傳統企業家看好。”
李嘉誠的產業很多,全部在房地產,港口建設和電信方麵,從來沒有涉足金融業。為何人民銀行在2013年12/6日禁止中國國內使用比特幣為購買商品的貨幣,中國百度在2013年12/8日就立刻響應,宣布暫停接受比特幣支付。中國百度在網站上說,“由於近期比特幣價格波動較大,用戶利益無法保障,為響應國家控製比特幣風險的精神,百度加速樂決定從即日起暫停接受比特幣購買加速樂服務。”(這是繁體字,因為新聞是來自香港)
阿裏巴巴的掏寶網在2014年1月8日宣稱停止所有比特幣交易和有關比特幣商品的交易,大體反應對中央政策的支持。
李嘉誠身為知名有影響力的商人,在2014年1/6日公開支持比特幣為支付貨幣,是公然打臉中央。以他投資Bitpay的資金很小,沒有必要站在第一線與中央對抗。
據Bitpay聲稱2013年,包含10家天使基金,總共投資了270萬美元,即使這270萬美元全部是李嘉誠投資的,也是九牛一毛。李嘉誠為何要站在第一線,為比特幣辯護,表態支持,這投資額根本就是他隨時慈善會上捐款的小數目,而且根本不是他的財團營業項目,這是令人費解的!除非在270萬美元最大的可能投資額背麵有不為人知道的巨大利益存在!
這是當時媒體的報導:
“2014年 1 月 3 日 Bitpay 公司媒體關係負責人 Jan Jahosky 對外界表示,2013 年共有十家天使基金和風投參與了Bitpay的融資計劃,分別在 2013 年 1 月、3 月、5 月進行了三輪融資,總額為 270 萬美元,參與投資的就有李嘉誠旗下的維港投資。”
投資界傳奇人物,華倫。巴菲特在2014年初,CNBC采訪時被問及對比特幣的看法。巴菲特當時說比特幣沒有內在的價值(Intrinsic value), 隻有轉賬匯錢的功能,像一張支票。有人會花錢去買一張支票來轉帳嗎?當時比特幣已從1000美元下跌至250美元後,又回升至1000美元附近。
巴菲特在2017年,接受CNBC采訪時再次聲稱比特幣是海市蜃樓(Mirage),沒有投資的價值。巴菲特從投資和貨幣運送的工具的角度來看比特幣是正確的,因為他是正派的投資人。
全世界洗錢的報酬率是10%, 1000萬美元的洗錢費用就是100萬美元。巴菲特說一張支票作為轉帳的工具,不值錢,是正派經營者的看法。對於貪官,毒梟,黑社會組織,能把錢匯走,漂白,這工具的價值可以值數百萬美元,甚至數千萬美元。
若可以保證司法單位無法追蹤,無法根據錢的流向抓人,無法在法律上認定對價關係,這樣的金錢交易工具更是瑰寶。
B。 比特幣有成為貨幣的條件嗎?
1。貨幣首要的條件就是匯率穩定,對接受該貨幣為交易貨幣的買方和賣方是不偏袒的。在貨幣急速貶值的國家,許多商店寧可閉門不做生意,避免損失。
中國國民黨,蔣介石政府在準備撤退到台灣時,就發行了金圓卷,強行換取民間的黃金與白銀。金圓卷在1948年8月19日開始發行,至1949年7月停止流通。當時蔣介石政府已經悄悄地把央行的黃金運到台灣去,發行金圓卷純粹就是要騙取老百姓剩下的黃金,白銀和外幣,因為撤退到台灣後,所有國民政府發行的紙鈔將成為廢紙。這金圓卷是取代之前發行的“法幣”,取代民間的黃金,白銀和外幣,是強製的。不兌換者,可被沒收和處於刑罰,甚至處於死刑。取代“法幣”是煙幕,搜刮黃金,白銀和民間的外幣是目的,是為了帶到台灣去。
(http://history.sohu.com/20141128/n406479502.shtml)
在法幣因國民政府大量印鈔而大幅貶值的幾年,善良的小商人虧本連連,因為100元成本的商品,賣出110元,原本是有賺10元。可是隔日,成本變成120元,反而是虧了10元!隻有黑心和囤積不賣的商人才可以在那時代致富。
比特幣的波動巨大,一日可以漲10%, 隔日可以下跌20%, 這麽大波動的“匯率”或“價值”,根本不適合當成任何交易的貨幣。商家可能每一筆交易都賺,假設比特比一直在漲,可是在季度結算時,突然貶值20%, 財報上就可能變成巨虧,假如這賺取的比特幣沒有一到手就轉換回美元或實際的貨幣。
2.比特幣兌換的手續費過高,據說是2.5%。 買方要購買比特幣,商人要轉換比特幣為當地使用的貨幣來進貨。這相當於流失了5%的價值或盈利,也相當於5%的買賣“匯差”。因為比特幣還不是公認的貨幣,所以實在不適合用“匯差”這詞。銀行和金融體係的外匯兌換,買賣的匯差一般在1%,很少是超過2%。更不用說到5%的!
以下是比特幣提現的收費:
How much does it cost to use Coinstar?
Yes, when you use a Coinstar machine and want to get cash for your coins, they take 11.9% off the top. Basically this is $12 for every $100 in coins you deposit. This number varies from store to store as they might subsidize the processing fee, but this is the standard fee as indicated by Coinstar.
在中國和美國,任何人到提款機領自己帳號裏的錢,是沒有任何手續費的。即使有,大概就是0.25-0.5美元。非本家銀行的自動提款機,最多到3美元!
How much does Coinbase charge to buy Bitcoin?
Base rate of 4% for all transactions**
這交易費最低是1.49%,最高是4%。來回算起來是3%-8%的手續費。
3.區塊鏈的保密最適合金融犯罪,官員貪汙,犯罪集團洗錢和勒索贖金,因為金錢流向無法追蹤。
若比特幣成為貨幣的一種,對各國政府來說是一個治安的死角。司法檢調單位無法追蹤資金的去處,即使在當地設立嚴格的管理章程,實名登記,隻能管理到匯出方的資料。目前的國際金融機構有防止洗錢的機製,大部分的銀行都需要遵守。然而,比特幣不經過銀行體係交易,無從管理。
另外,司法有管轄權範圍的限定,比如美國的檢調單位無權力任意要求中國監聽某人。中國政府要求美國把郭文貴遣送回國麵對司法的審判至今毫無辦法。遠華案的賴昌星超過了10年才成功引渡會中國受審。
最近媒體不斷報導北朝鮮利用Ransomware, 勒索比特幣。 利用比特幣購買發展核武和導彈的元件。
以下是CNBC 2017年9月21日的報導:
We've seen, time and again, where problems related to bitcoin have manifested. In 2013, the FBI shuttered the online digital currency exchange, Silk Road. This digital-currency trading platform provided an online black market for money laundering of illegal drugs, weapons and human trafficking and other nefarious offerings. In 2014, the then-largest digital currency exchange, Mt. Gox (in Japan) went bust—initially losing roughly $475 million of investors' money. Poof! It was gone.
https://www.cnbc.com/2017/09/21/its-time-to-address-bitcoins-big-blind-spot-bart-chilton-commentary.html
4.區塊鏈的安全和保密無法避免黑客入侵盜取。
最近有一家比特幣交易所聲稱被黑客盜走價值上億美元價值的比特幣。隻要是軟件係統,一定有辦法破解,不一定是從交易所的計算機侵入,也可以從用戶的計算機侵入。這是無法避免的。
一般使用戶的計算機,因為沒有專員在管理,是相當容易被入侵的。反而專門的金融/銀行機構,可以花費設置安全係統,保護銀行的資料庫,和客戶的帳號安全。
所以比特幣,和其他的虛擬加密貨幣,以標榜“安全”為由,是完全誤導的。
Fortune.com 2017年12月22日的報導:
North Korea May Be Behind the Latest Bitcoin Heist in South Korea: Report
http://fortune.com/2017/12/22/north-korea-bitcoin-heist/
According to a Wall Street Journal report, someone hacked South Korean bitcoin exchange Youbit earlier this week, stealing about 17% of its assets. The heist caused the exchange to collapse, and investigators think that North Korea may be behind it.
More than $30 million worth of cryptocurrency was just stolen by hackers, company says
https://www.cnbc.com/2017/11/21/tether-hack-attacker-reportedly-steals-30-million-of-digital-tokens.html
5.區塊鏈的技術適合運用在商品,最不適合就是運用在貨幣上。
大部分的商品有生命期限,會損毀,有一天會報廢。這無形限製了商品換手的次數。
一部車子從廠家到第一個用戶,大概就換手4次,廠家一次,大盤商一次,零售商一次,購買新車的消費者一次。車子的壽命平均不超過10年,所以二手車的換手,平均不超過10次。總共從生產到報廢,平均不超過14次。這樣的換手紀錄是可以容忍的。
比特幣因為是虛擬貨幣,不會損毀,每換手一次,就必須紀錄在所有過去經手的計算機上。一枚比特幣一年可以交易超過365次。同一枚比特幣10年可以換手上萬次。這些紀錄非常龐大,需要的儲存空間是無限的,因為這枚比特幣不會損毀,不會消失!有必要把這枚貨幣的交易紀錄保持在數萬台計算機上嗎?
成為交易媒介的貨幣最重要的是數目與真偽,不會有人在乎手上的一萬元美金現金,是由哪一些序列號碼組成的。一萬元美金就是一萬元美金,無人在乎這是10000張一美元的鈔票,還是1000張10美元的鈔票,還是100張100美元的鈔票組成,價值是完全相同的。
區塊鏈用在比特幣上,就把每一枚比特幣當作獨立,唯一的商品在對待。當然,這樣可以防假鈔是沒錯,但所付出的“記賬成本”太高。
今年12月份,要交易比特幣,就得下載超過140 Gigabytes的區塊賬本。這個帳本占用儲存空間急速膨脹,2014年時才超過20GB的資料,現在已接近150GB的儲存量。手機下載肯定沒有足夠的儲存空間,也遠遠超過每個月電信公司通常會限製的20GB下載配額。
這就是為何Bitcoin要分流,分做Bitcoin Cash 和原有Bitcoin的原因之一。
What is the size of the Bitcoin Blockchain?
Although the blockchain is now over 20 GB in size and growing at an increasing rate, because the block size is capped at 1 MB (and with 1 block approximately every ten minutes), this means that the blockchain can grow by at most 525,600 / 10 = 52,560 MB or ~ 52.5 GB per year (discounting leap year).Nov 6, 2014
最新的區塊鏈占用空間是145GB。
https://blockchain.info/charts/blocks-size
6. 比特幣的數量與流量不足,無法滿足真正商業的需求。比特幣若真能成為一種貨幣,勢必與美國的聯儲會,歐元的央行,人民幣的人民銀行,和日圓發行單位日本銀行競爭,沒有一個國家願意放棄發行主權貨幣的權利。貨幣政策常常用來推行經濟政策的工具之一。[/b][/color]
比特幣有96%掌握在1000人的手上,散戶占據比特幣約4%。
中本聰(比特幣的創辦人或機構)據報道擁有98萬枚比特幣,若以10000美元一枚(一元)算,相當於98億美元的價值。這不是花巨資購買的,是早期(2009-2010)可能花不到1000美元購買或挖礦得到的。
從2011-2017年,這期間,不排除山本聰利用手上的比特幣交易幫中國的貪官和全球的黑社會洗錢,賺取10%的洗錢報酬。因為是當做洗錢工具,這比特幣最後還是回到上本聰的手上。
比如中國的貪官,在中國以人民幣購買比特幣(比如這比特幣來自中本聰,因為他持有最多的比特幣),然後與自己在美國的比特幣帳號交易,購買虛擬電子貓,在美國的貪官代理(家屬,操作人),把比特幣兌現成美金,也隻有中本聰有興趣買回那麽多的比特幣,回收那麽多的比特幣,避免比特幣暴跌。假如貪官兌現的比特幣有1億美元,若沒有人承接,在過去交易量極少的比特幣交易中心,勢必造成比特幣暴跌。
中本聰這人或機構永遠不會虧錢,因為:
1。他手上的比特幣本來就沒有什麽成本得來的。
2。貪官在中國已間接以人民幣支付給他,購買他手上的比特幣。 如果他賣了不回收,手上的比特幣就會越來越少,至今就不會擁有98萬枚比特幣。沒有掌握足夠數量的比特幣,就無法操縱市場,無法繼續作洗錢的代理。
洗錢是最賺錢的行業,永遠不會虧本,如果可以保證不被抓。比特幣漲價的利益,還不夠讓山本聰放棄這每天下金蛋的金母雞。
3。作為洗錢的工具,必須回收和維持這兌換的價值。
比如中國的貪官在中國兌換比特幣時,是10000美元兌一比特幣,但到了美國要兌現時,兌換率若是暴跌至6000美元,無形損失了40%的價值。貪官和黑社會自然不幹,不樂意接受這樣巨大的虧損。所以作為洗錢中心的大量比特幣持有人,要想辦法維持這比特幣的兌換。讓客戶滿意,自己也不會虧。
維持比特幣匯率(價值)在一小段時間內,幾分鍾,或幾個小時是可以的。如果洗錢者不趁機兌換,願意永遠持有比特幣,那就不在責任之內。
7。一個國家發行的貨幣,可以用來繳稅,支付罰款, 政府必須要收。可以在國家管轄的範圍內,用來支付任何商品, 商人不可以拒絕接受。也就是有法定的購買力!
比特幣沒有法定的購買力,像中國禁止比特幣任何購買力,禁止任何交易,就使得比特幣在中國理論上無法換一片麵包。
中國古代的政權,如北宋,一度發行“紙鈔”,稱為交子。但因為不能用來繳稅,政府隻收農民的糧食。所以最後變得一文不值。
(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