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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澤雄《我的抒情散文過敏症》

(2012-05-31 06:32:07) 下一個

      
  
    此話不假,我的確患有抒情散文過敏症,對散文中出現的抒情筆法,從來不
  曾產生好感,更別提佩服了。散文當然允許表達感情,但表達不等於抒發,不等
  於非要為原本自然的情感塗抹唇膏,堆垛布景,填充淚囊,安裝擴音器。出現在
  散文裏的“抒發”一詞,一望就覺得沒安什麽好心,就覺得機心深重、城府森嚴,
  它通常意味著對情感的擺布和折騰。散文中的情感表達,依我愚見,與觀點陳述
  並無太大區別,雖然可以穿插種種章法或語言上的技巧,本質上卻都得遵循有啥
  說啥的原則。在散文中,感情一旦被賦予了“抒發”的特權,也就等於為形形色
  色的矯情、造情、濫情,製造了輿論先導,開設了方便之門。對我來說,散文中
  的情感表達一旦乍現旱地驚雷之勢,我總會在第一時間把它打入私設的審美死牢。
  我無法接受抒情散文,就像我不能接受足球運動員穿著真絲睡袍在球場上踢球,
  不能容忍妻子旋轉著芭蕾舞步陪我去大賣場。
  
    我對抒情散文的反感,不知始於何時。以往,我隻是把它視為蘿卜青菜級別
  的個人口味,沒有道理可講。但今天,因為讀到一篇未便披露名號的朋友大作,
  中心耿耿,遂決定給自己下一份文字訂單,內容是解釋抒情散文為何不可接受;
  如果筆風順利,那就再解釋一下,抒情散文為何應該被逐出散文國。--我當然
  明白小文將麵臨的尷尬處境,我還知道,不管我的解釋是否言之成理,抒情散文
  作為中國文學的一大強勢品種,都有著不以任何人意誌為轉移的生命力。好在我
  把探險式寫作視為行文的最高誘惑,也並無視寫作為下棋的習慣,非要分出輸贏。
  為慎重起見,我且預先聲明,這是一次私設公堂性質的私人質問,執筆之前我胸
  無片竹。我真正的信念是,在文學批評領域,提出困惑遠比釋疑解難來得重要。
  
    我喜歡的散文家中,沒有一位是擅長抒情的。如果這說明不了問題,緊接著
  我又發現,我知道並湊巧有所領略的世界級散文家中,也沒有一位是以抒發感情
  名重於世的。我們這就試著數數,從柏拉圖開始,到西塞羅、塞涅卡,再到蒙田、
  培根,蘭姆自然不能遺漏,還可加上德·昆西和伍爾芙,新大陸的愛默生和那位
  瓦爾登湖畔的著名隱士。就這些吧,名單拉長也無益,因為我好像並沒有漏掉比
  上舉諸位明顯高明一籌的人物。這些散文大師的文風當然各各不同,且未必不存
  在瑕疵。比如那位老蒙田,特別喜歡把散文寫得文不對題,標題總是起得具體而
  正規,對“抓眼球”之事不屑一顧,乍看還以為可當工具書使,正文內容卻是信
  馬由韁,從來不關心“何處是歸程”。“形散”的功夫實在是做到家了,奇怪的
  是,散盡形骸之後,竟還能別具風神。要說這些大師有何共同之處,根據本文需
  要,我不妨臨時歸納出兩點:其一,他們無一擅長抒情;其二,他們無一不體現
  出十二分的真誠。
  
    若試著在以上兩點間建立因果,恐怕是這樣:由於表達的誠信被視為散文的
  立身之本和美感之源,擅長玩弄情感魔術的抒情,隻能遭到斥退。
  
    必須強調,我並不討厭抒情,我討厭的隻是散文中的抒情。作為情感的動物,
  人類早已為抒情安排了合適的就業崗位,在那裏它是可以大有作為的。論起資曆,
  屬於抒情勢力範圍的詩歌、音樂和舞蹈,遠比散文來得古老。我想,沒有人會討
  厭抒情詩,詩歌語言之所以如此不同於我們的日常言談,好像也就是為了方便人
  們抒發非常之情;同樣,愛樂者也不會因為音樂主題具有回旋往複的特點,就指
  責她不夠簡潔。事實上正因為抒情是美好的,我們才會以“情人眼裏揉不得沙子”
  的態度,對它更苛刻一些。我們既已為抒情安排了人類所能安排的最好家園,她
  就應該更敬崗愛業些,不宜這山看著那山高,放著自家的天堂穀不耕種,偏要晃
  著肩膀去鄰家大院串門子,找樂子,下崽子。何況,針對那些既無力吟哦又無法
  克製抒情衝動的家夥,前人還從騾子的誕生方式中受到啟發,特地為他們雜交出
  一種名叫“散文詩”的體裁,專供他們以拔牙般的神情作“哦哦啊啊”狀。
  
    文學領域中的各類體裁,分別對應了人類精神生活中的不同需要,正如體育
  領域中的不同項目,也一一照應了人類健身活動中的不同需要。不同的體育項目
  有不同的競技規則,不同的文學體裁也要求不同的表現手法。馬拉多納用“上帝
  之手”打進英格蘭隊的那個進球,除阿根廷人外,遭到了全世界球迷的同聲唾棄,
  在散文中夾雜抒情手法,也不妨如此看待。我們都愛說“文無定法”,體無常形,
  但這話是有前提的,就抒情詩而言,如何抒情,詩人自然可以八仙過海,酣暢淋
  漓地享受“和尚撐傘,無法無天”的樂趣,但拒絕抒情,排斥詩意,放逐美感,
  則法外仍有利劍在。同理,我們也可以說“踢球無定法”,這指的是隻要球員有
  能耐,他哪怕用尥蹶子的方式射門,我們也會高聲喝彩,但一旦用上了手,“定
  法”立刻現形,弄不好還要被一張紅牌罰出場去。抒情詩人不能不抒情,小說家
  不能不虛構,戲劇家不能不折騰人類的情感,散文家不能不“修辭立其誠”,竊
  以為就屬此類文體的根本大法或“定法”。
  
    在世界各民族文學史中,散文較之詩歌,都是更為晚起的體裁。這表明,即
  使詩歌屬於文學殿堂上的皇冠,即使抒情和敘事屬於文學的兩大首要功能,我們
  照樣有權利要求文學提供點別的。散文之肇興,原因在此,它天生領受著一道不
  同於詩歌和小說的旨意。在我看來,散文就是專供人們作傾心之談的文體,一種
  本質上(而非形式上)屬於對話的文體,也正因此,散文作為一種文體的道德,
  遂與商業的首要道德重疊了,那便是誠信。抒情散文之不可容忍,八成就在於踐
  踏了散文的誠信原則。
  
    其實,散文史上的大師們早已用各自的傑作告訴我們,散文絕不會因為拒絕
  抒情而變得乏味和寡淡,誠信照樣是一句“芝麻開門”的藝術口訣,神奇程度甚
  至不遜於“抒情”之於抒情詩。借助查爾斯·蘭姆等人的努力,我們看到,將呼
  天搶地的抒情流放出散文國,並不會降低散文的情感含量,相反,我們看到了一
  種即使與第一流抒情詩相較也不遑稍讓的情感。作者與我們娓娓而談,拒絕了所
  有披肝瀝膽的表現主義手法,嚴禁把肋骨當成琴弦撥弄,他不屑於扒開衣襟向我
  們展示傷痕,他一次也沒有企圖讓我們掏手絹擤鼻涕,一次也沒有出於放縱情感
  或擢升意義的需要而企圖拉攏山脈,勸誘流水,栽髒青鬆,諂媚小草,作者隻是
  遵循著自然之道,如水之就下,花之向陽,然而,他仍然攫獲了我們,征服了我
  們,甚至,感動了我們,真有“不戰而屈人之兵”的風采。韓愈名文《祭十二郎
  文》就是一例,它雖有著足夠催人淚下的內容,但別說抒情筆法,韓文公就連基
  本的文詞經營都置之不顧,隻顧嗚嗚道來,通篇泣不成句,悲不就調,語句重遝,
  意思駢出,然而,它當之無愧地成為“祭文中千年絕調”,其中包孕的人間至情,
  竊以為惟書法中顏真卿《喪亂貼》可比。蘭姆傑作《窮親戚》則提供了另一個範
  例,它同樣是感人至深的,但搜盡全篇,卻發現作者不僅沒有施展任何抒情手段,
  反而自始至終一臉俏皮,置讀者眼中的瑩瑩淚光為無物,似乎打動讀者根本不是
  他的興趣所在。這正是神乎其技、師法自然的極品散文!因為,當我們被日落的
  景致、初春的細雨濡濕了心情之時,也同樣沒有發現太陽流露出試圖打動我們的
  居心,細雨更不曾因為我們的凝視諦聽而由淅瀝陡轉為滂沱,我們總是被感動得
  不知不覺。至於抒情散文,那便仿佛在我們眼前晃動出十五個月亮,七上八下,
  以便明目張膽地勒索讀者的眼淚。心術固然不正,技藝亦顯拙窮。
  
    依我淺見,散文之道最可比擬於交友之道,我們若結合朋友間的晤談,也許
  更能看清其行文特征。與朋友交往聊天,你當然應本著“人無信不立”的古訓,
  首先確保自己的誠實,但這並沒有讓你付出放棄幽默的代價,也不等於你可以無
  視表達的準確、邏輯的縝密和敘述的生動,你也不妨開幾句玩笑,或臨時改變一
  下話題,你的表達自由幾乎不受限製。既然是朋友,大家不必太過拘束,不必像
  行酒令那樣製訂出繁瑣規則,無論袒腹東床還是正襟危坐,都悉聽尊便。但設想
  一下,你的夥伴倏地收住話頭,突然風情萬種或壯懷激烈地做出一個讓人莫名驚
  詫的抒情動作,你會生何感想呢?美國電影《費城》中就出現過類似一幕:湯姆
  ·漢克斯主演的同性戀者兼艾滋病患者,在私人律師(丹澤爾·華盛頓飾)向他
  詢問案情時,突然反問律師對希臘傳奇女高音卡拉斯有何觀感。就在丹澤爾露出
  一臉傻相之際,病人的表情卻現出迷離之態,身子開始酥軟,聲音則仿佛浸泡在
  水裏,隔著重重漣漪向我們傾訴。--在我聽來,那也就是抒情散文的聲音。
  
    詩人寫作,常常允許目中無人。在李白縱橫飛揚的詩句中,我們就能感到一
  股“我醉欲眠卿且去”的排斥性力量,仿佛讀者是多餘的人,不相幹的人,愛讀
  不讀,與詩人並無妨礙。小說家的工作,也具有某種自封閉結構,他不妨沉浸在
  虛構世界裏,對讀者不聞不問。但散文家不行,散文家寫作時雖然也是孤身一人,
  但他眼前永遠有一個交談對象。散文是一種直麵他人的文體,作者不應讓自己處
  於自斟自吟、擊築高歌的狀態,他無權像詩人那樣進入物我兩忘之境,或摹仿借
  東風前的諸葛孔明,斥退眾人,獨上高台,隻顧一個人仗劍作法,喃喃自語。當
  然,同樣是麵對他人,同樣是與想象中的“看官”交流,具體方式也不妨因人而
  異。有人喜歡與讀者咬耳朵,作竊竊私語狀;有人喜歡與讀者拉家常,話總是說
  得有一搭沒一搭;有人擅長與讀者做秉燭之談,關係密切得好像可以彼此借錢;
  有人則願意想象自己站在布道壇上,把讀者理解成一群迷途的羔羊;有人喜歡把
  文字裁剪成一套警察製服,導致讀者總有接受盤問的錯覺;有人卻反其道而行之,
  喜歡把文章拾掇成馬戲團的服裝,將把你逗樂當成一項政治任務來抓。招數是層
  出不窮的,但無論何種方式,都要求作者維持誠實不欺的形象,因而也都輪不到
  抒情來插上一杠子。
  
    從讀者角度考察,我同樣不能得出散文允許抒情、鼓勵抒情的結論。讀者在
  讀散文之前,通常缺乏接受抒情的心理準備,他先驗地認定作者是誠實的,他認
  為作者既然選擇了散文而不是詩歌作為表達載體,就表明這位作家隻想著與自己
  進行真誠的交流,作為讀者,當然也就相應做好了與作者坦誠相見的準備,他將
  此視為雙方的默契。但是,作者的嗓音突然變了,他抽冷子般地實施起抒情行為
  了。這算咋回事呢?老實的讀者完全可能被他六月飛雪般的激情勃發弄得措手不
  及,而如在下這樣不夠老實的讀者,最客氣的感受也是指責他的犯規。我會說,
  先生,您越位了,這個進球不算。
  
    出現在散文中的抒情手法,有不公平競爭之嫌。作者趁讀者疏於防範之時,
  驟然發難,突施妖刀,讀者還沒回過神來,卻發現作者已將私人形象瞬間拔高,
  以巨量封上漲停板。我認為,這屬於不正當獲利。他將美聲唱法悄然混入日常言
  談,就讀者這一麵來說,等於在品嚐一杯被人偷偷攙入了蒙汗藥的綠茶。作者一
  邊長歌曼舞,縱情歌唱,一邊卻希望讀者誤以為他隻是在踱小步,聊家常。抒,
  古義也作“舂”解。散文中的自我抒情,依我看就有拿著石臼死命搗鼓之嫌。文
  貴有情,情卻不必待抒而後止,散文本屬再現的藝術,而非表現的藝術。所以,
  若一位作者在散文裏突然表示“我真想跪下”,我是完全可能被他“震傻”的。
  讀楊朔先生的散文,我們也會獲得此類豐富的“震傻”體驗。在今天個別青年新
  銳的筆下,我注意到抒情手法又有了開疆拓土的新動向:壯懷激烈地勒令他人懺
  悔,涕泗交迸地表示自己正因幸福而流淚,或假貼耶穌的麵具,一臉苦相地對國
  人精神狀況大搖其頭,都不妨被視為抒情術的“與時俱進”方式。
  
    通常,作者都希望討好與讀者的關係--有時,故作高人態,也是討好的一
  種偽形--但這份願望不宜表達得過於露骨。比如,見到有些作者不斷表白自己
  如何熱愛讀者,不斷強調讀者與自己的關係已是何等地“魚水情”,我多會大感
  倉皇,因為我覺得自己有被他用話語“拿住”的危險。何況,我興許覺得自己與
  他的關係根本沒到那個份上,如果拒絕領情,他此等肝腦塗地的陳情,便極可能
  憑空陷我於不義:人家都把心掏給你看了,你還能掉頭不顧嗎?是的,我會掉頭
  而去;不僅如此,如果有文學法院,我還會以情感賄賂或情感訛詐的名義對他提
  出起訴。讀者未必是散文家的情人或密友,作者的抒情筆法固然有可能取悅一部
  分具有追星族特色的讀者--如果他有的話,卻也可能使另一部分原無此心的讀
  者受到情感騷擾。散文家對讀者發出的示愛聲音,應該以不使讀者難堪為限。
  
    到了舉例說明的時候了。這樣的例子原本舉不勝舉,也正因此,尋常的例子
  我反而嫌不過癮,那就幹脆舉個“犯上作亂”級別的:我覺得範仲淹先生千古名
  篇《嶽陽樓記》中的那句“千古名句”,也未必不值得質疑。我剛才用兩分鍾時
  間又把這篇雄文在腦子裏過了一遍,遂進一步確信,“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
  之樂而樂”的出現,具有莫名其妙的全部特征,與該文此前的風景描述及朋友滕
  子京的囑托,根本談不上有何內在聯係。它是作為一塊天際隕石,猛不丁地敲破
  在讀者額頭上的,讀者對它的肯定,很可能屬於頭腦敲蒙後的條件反射。登高望
  遠,麵對眼前的湯湯湖水,感慨係之自屬難免,但以擬人法說兩句“不以物喜,
  不以己悲”的話,應該已經夠意思了,無論讀者還是洞庭煙波,想必都已領情,
  誰知作者見好不收,非要把話說到水若有靈必將含羞枯死的地步,則不識居心何
  在。如果作者當真認為“微斯人,吾誰與歸”,他將使自己陷入孤家寡人之地,
  孤芳自賞之鄉,因為“斯人”並不存在,“斯境”也從來不曾屬於人類。它也許
  是佛陀的境界,基督的境界,卻永遠不會是、永遠不該是人的境界。我們有權追
  求偉大的人生,但不應付出讓自己變得荒誕的代價。如果再功利一點,我還想說,
  在神州大地出現這句響遏行雲的對子之後,沒有任何跡象表明國人的人格境界、
  精神操守曾經得到過微量提升,我們看到的隻是,它使得中國的正人君子從此無
  端多出一件哄抬自身、打壓他人的語言利器。一樁沒有一個凡人可以做到的偉業,
  一種在根子上違反人之常情的心理,竟具備眾喣飄山的神功,曆千年而不竭,這
  等怪力,也隻有抒情散文能夠辦到。瞧瞧,一條名叫抒情的小蟲子,爬了近千年
  之後,就會赫然長成一具文化恐龍。
  
    我認為抒情散文並非為全人類共同接受的文學樣式,它隻是在中國文學中才
  蔚成大觀。倘此論成立,我們接著就得詢問,中國文學傳統中究竟潛伏著一塊怎
  樣的酸性土壤?我的觀點是,我國有一個獨特的道德文章傳統。得到中國人一致
  認可的文人,通常都是那些其作品可以最終被表彰為道德文章的人,而所謂道德
  文章,除了必須大致滿足文學上的基本要求外,還必須能夠對人類的道德--常
  常表現為符合我們好動的時代即興之需的年鑒式道德,類似期貨市場上的浮動價
  格--作出有力的歌頌或呼喚。此等“道本位”的文學傳統,必然會對種種道德
  秀加以鼓勵,抒情散文之橫空出世,也就無足駭怪了。國人對道德文章的饑渴是
  如此深重,以至道德審美常常還會淩駕於文學審美之上。一名雖然寫過大量出色
  作品但從不曾華麗地作過道德表述的文人,如李商隱或沈從文,在中國文學史上
  幾乎注定得不到最高褒獎,除非他像元曲大家王實甫那樣,一邊筆下生花,一邊
  還能忙裏偷閑地說一句大腕級格言,道是“願天下有情的都成了眷屬”,這便夠
  了,我們立刻可以把反封建、反對包辦婚姻的道德獎章頒給他,至於“指頭兒告
  了消乏”之類的“淫詞豔曲”,一概不予追究。同樣,具有若幹老流氓習氣的英
  國人培根,也正是因為一句符合我們即興道德的格言“知識就是力量”,而在中
  國身價百倍的;巴金先生二十年前“要說真話”的真誠呼籲,按照我們現時的道
  德匯率,其身價也已明顯超過了他作為一名出色小說家的全部勞作。這樣的例子
  我們還沒見夠嗎?中國人提到法國哲學家帕斯卡爾時,百分之九十以上,都是因
  為他寫過一句格言:“人是會思想的蘆葦”,另有百分之九,則與那句俏皮話有
  關(指“克莉奧佩特拉的鼻子如果更長一些……”,據我所見,從未有人把這句
  話引全過,從未有人提到它的下一句話:“克倫威爾的膀胱如果沒有阻塞而能活
  得更長一些”,真是非常奇怪);雖然作為大作家的魯迅先生最渴望獲得的榮譽
  乃是當一名文體家--他確實當之無愧,但這事由不得他作主,誰讓先生還寫過
  “橫眉冷對千夫子,俯首甘為孺子牛”或“吃的是草,擠出來的是奶”之類的道
  德名言呢。
  
    看來,欲顛覆抒情散文的合法性,我們先得否認道德文章的合法性,甚至敢
  於斷言:道德文章根本不符合文章道德。然而,這事兒談何容易,我今天也隻是
  說說而已。
  
    我還想說,對一位有尊嚴的散文作者來說,抒情根本就是不可想象的,何況,
  抒情還具有反幽默的特點。在中國龐大的抒情散文作者隊伍中,我們見不到一位
  幽默家,這絕非偶然,因為抒情本來就是幽默的天敵,正如幽默本來就是散文的
  施主。
  
    --載《天涯》2003年第3期
  
  
  “生也其鳴喈喈,死也豈無葬埋。以我肚腹,作爾棺材。嗚呼哀哉,
  醬油拿來!”
  
   -----清代某生祭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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