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鄉很具體,鄉情卻微妙。席慕蓉形容道:“故鄉如一支清遠的短笛/總在有月的晚上響起。”我覺得不夠盡意。因為我那一支短笛相當蠻橫,並不管有月無月,白天晚上,該響它便響。甚至有時下雨,連日不開,也還是要響起的。而月亮何罪?從古到今,多少鄉怨全著落在她身上。世上多情人士,也該給她放放假了。
那麽動點粗的如何?“一夜鄉心九處癢。”
也難辦。人畢竟隻有兩隻手,何能同時撓九處?撓了一處,再撓一處,此起彼落,不亦樂乎。而思鄉是一件相當嚴肅的事,一般都做“沉思狀”。嘻嘻哈哈,成何體統?終於還是不對。
其實呢。我是不吹笛子也不撓癢。故鄉之於我,倒很像一件舊衫,穿得久了,便產生一種說不清的感情,似乎它也成了自己的一部分,把它扔了,自己就殘缺了。雖然自古“因鄉致殘”的事件尚未真的發生過,但屈原畢竟還是投了汨羅江,而不是頗負盛名的長江或是昌平一帶的大清河,周恩來當年也不囑咐把骨灰撒到安第斯山脈去的。
概言之,中國人是愛故鄉的。身上套了舊衫不算,名字有時也難免。鄭“板橋”之前已有韓“荊州”。魏京生固然是囚徒了,身披大鐐,可他不仍然叫魏“京”生嗎?
說名字,又想起毛澤東。這名字令人想到湖南的洞庭湖,“南極瀟湘,北通巫峽”,真個“浩浩蕩蕩,橫無涯際”。比起充滿了板凳味兒的稱謂“主席”,高明不少。
而毛的確愛舊衫。據衛士李銀橋揭發,他在這個問題上有著山西人“交槍不交醋”的那種頑固——他對犯了錯誤的老戰友,左膀右臂,當“斷”則“斷”,不受其亂,但舊襯衫他絕不扔,露肉也不扔。有新的不穿,偏穿舊的,看來隻好重修三字經:把“人之初,性本善”弄成“人之初,性本賤”就對了。
然而人性似乎是相通的。我到了美國,從東岸吃到西岸,從鱷魚吃到馬哈,吃了大洲吃大洋,卻老覺得有一樣還沒吃到。耿耿多時,危機感日重。直到忽然一天,在一本破雜誌上讀一位先生談炸醬麵的文章,才觸類旁通地醒悟過來:原來這朝思暮想的美食,就是鹹菜稀飯哪!那一刹那時光倒流了許多年——回到了夏日的傍晚,光著窮脊梁,抱著老海碗——那是雪白的稀飯,一碟切得細細的醬疙瘩絲,再淋上噴香的麻油。稀飯是唏漓呼嚕地喝,鹹菜絲嘎崩嘎崩地嚼,汗滴滴答答地流,蚊子劈裏啪拉地打,老太太呢?也還是頗有韻味地用那南方鄉音叨叨著——說故鄉,道故鄉,這不就是故鄉嗎?任你腰纏萬貫,飯館酒樓,花團錦簇,這一碗稀飯吃不著吧?
住在台灣的湖南佬洛夫跑到香港去遙望大陸,說是望遠鏡把他的鄉愁放大了十倍,而且一望之下,就有一座山飛來,把他砸成了嚴重的內傷。他這話我信,因為他是大陸長大的。但台港明星們把“不管在哪裏,我是中國人”唱到死去活來,我卻還是有些狐疑,想,連歌都唱了這麽多,很可以算是中國人了——可為什麽總唱不到醬疙瘩呢?
看過張藝謀那些滿頭高粱花子的“妹妹”,就對鄧麗君那些抹口紅的妹妹們生氣,這也是人性之一種:不知足。
傳統與文化,已經有了許多的宏論。蘇曉康先生前幾年著書拍戲,“黃色文明”固然狗血淋頭,而先生也名滿天下。日前有幸聽先生講演,滿以為是徹頭徹尾的藍色派,不料一番分析之後,結論是:不要盲目地反傳統,傳統是什麽都不知道,反什麽勁兒?說了半天,究竟目前是黃色,抑或藍色,或是藍黃之間?仍是未知數。我暗自揣測:先生是鄉人,來到洋人的國度,毛料與黃油一番之後,也許還是記起了舊襯衣與醬疙瘩。
所以是不是吾鄉人,對我來說很容易判斷:不在乎能否血肉模糊地唱“新的長城”,也不在乎紅黃藍色,隻要看是不是熱愛醬疙瘩。據我看,對醬缸深有研究的柏楊先生是同鄉,知醬味以外,似乎還擅長於攪和。
襯衫舊了之後,確實穿得熨貼,非那些趕時髦的冷冰冰的新貨可比。雖說出國
幾年,身上的舊襯衫早已無跡可尋,心中的這一個老疙瘩,倒是一直在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