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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儀之邦吃人種種

(2006-06-02 13:03:02) 下一個

天下兵甲方殷,而淮右之軍嗜食人。以小兒為上,婦女次之,男子又次之。或使坐兩缸間,外逼以火。或於鐵架上生炙。或縛其手足,先用沸湯澆潑,卻以竹埽刷去苦皮。或盛夾袋中,入巨鍋活煮。或卦(右卜換立刀)作事件而醃之。或男子則隻斷其雙腿,婦女則特挖其雙乳。酷毒萬狀,不可具言。總名曰想肉,已為食之而使人想之也。此與唐初朱桀,以人為糧,置搗磨寨,謂啖醉人如食糟豚者無異,故在所不足論。

唐張(上族下鳥)《朝野檢(去木字邊)載》雲:武後時,杭州臨安尉薛震,好食人肉。有債主及奴詣臨安,止於客舍,飲之醉,並殺之。水銀和煎,並骨銷盡。又欲食其婦,婦知之,逾牆而遁,以告縣令。令詰之,具得其情,申州錄事奏,奉敕杖一百而死。

段成式《酉陽雜俎》雲:李廓在穎州,獲火光賊七人,前後殺人,必食其肉。獄具,廓問食肉之故,其首言:某受教於巨盜,食人肉者,夜入人家,必昏沉,或有(上厭下鬼)不寤者。

《盧氏雜說》雲:唐張茂昭為節鎮,頻吃人肉。及除統軍到京,班中有人問曰,聞尚書在鎮好人肉,虛實?笑曰:人肉腥而且(月肉加忍),爭甚吃。

《五代史》雲:萇從簡家世屠羊,從簡仕至左金吾衛上將軍,常曆河陽、忠武、武寧諸鎮,好食人肉,所至多潛捕民間小兒以食之。趙思官(加角絲)好食人肝,及長安城中食盡,取婦女幼稚為軍糧,每犒軍,輒屠數百人。

《九國誌》雲:吳將高醴(酉邊換三點水)好使酒,嗜殺人而飲其血。日暮,必於宅前後掠行人而食之。

宋莊季裕《雞肋編》雲:自靖康丙午歲,金狄亂華,盜賊官兵以至居民,更互相食。全軀曝以為臘。登州範溫,率忠義之人,泛海到錢康,有持至行在猶食者。老瘦男子廋詞謂之饒把火,婦人少艾名之不羨羊。小兒呼為和骨爛。又通目為兩腳羊。

趙與蚩(下蟲換日)《賓退錄》雲:本朝王繼勳,孝明皇後母弟。太祖時,屢以罪貶。後以右監門衛率府副率分司西京,殘暴愈甚。強市民間女子,以備給使,小不如意,即殺而食之。太宗即位,會有訴者,斬於洛陽。又知欽州林千之,坐食人肉,削籍隸海南。

嗟夫,食人之肉,人亦食其肉,此兵革間之流慘耳,君子所不願聞者。其薛震輩,當天下宴安之日,而又身為顯宦,豈無珍饈美膳,足以厭其口腹,故乃喜啖人肉。是雖人類而無人性者矣,終致餘誅斬竄逐而後已,天之報施,不易宜乎?

——以上(元)陶宗儀:《南村輟耕錄》

前明崇禎末,河南山東大旱蝗,草根木皮皆盡。乃以人為糧,官吏弗能禁。婦女幼孩,反接鬻於市,謂之“菜人”。屠者買去,如斬羊豕。周氏之祖,自東昌商販歸,至肆午餐。屠者曰:“肉盡,請稍待。”俄見曳二女子入廚下,呼曰:“客待久,可先取一蹄來。”急出止之,聞長號一聲,則一女生斷右臂,宛轉地上。一女戰栗無人色。見周並哀哭,以求速死,一求救。周惻然心動,並出資贖之。一無生理,急刺其心死。一攜歸,因無子,納為妾。

——以上(清)紀曉嵐:《閱微草堂筆記:欒陽消夏錄之二》

每當看到這種故事,就半天說不出話來。更“精彩”的故事當然是廣西文革的時候了——我們這偉大的“禮儀之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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