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錦飯(英語:Jambalaya)是一種用大米和蝦和牡蠣、火腿或雞肉烹製而成並用調味品和香料調味的美國路易斯安那州克裏奧爾食品,源自於西班牙大鍋飯。
西班牙大鍋飯(西班牙語:Paella),又譯西班牙海鮮燉飯,源於西班牙巴倫西亞,在當地語言是“鍋”的意思(源於拉丁語的patella),而在西班牙語paella專指此種飯,而製作此飯的鍋則叫做paellera。此飯是星期日與法耶火節(Falles)的食品。
基本的材料為米、橄欖油和番紅花,再配以各種海鮮或肉。
常見的種類有魚飯(paella de peix)或貝飯(paella de marisco),故有人錯譯成海鮮飯。但至今已經產生各形各色的大鍋飯(可配以香腸、雞、鴨、四季豆、小龍蝦、龍蝦、貽貝、洋蔥、豌豆、燈籠椒、蝦、魷魚、大蒜),而為純粹主義者而言是難以接受的。烹調時可以是在野外從鍋中取食,或者是將米飯用番紅花saffron染上黃色。
此菜傳入其前殖民地—菲律賓,並形成了包含更多海鮮的品種(因當地四麵環海的緣故),例如螃蟹、鮑魚、醬油、蛤及Annatto(一種天然食用色素)。
此菜亦傳入鄰國葡萄牙,稱為Arroz à Valenciana(巴倫西亞飯)。
製作大鍋飯用的是專製的鍋,鍋身大、淺而平。正港的大鍋飯,要用橘樹樹枝生火在室外烹煮。先以橄欖油炒肉,再下蔬菜。然後下米使油滲入。再加入沸騰的上湯,調低爐火。飯熟時離火使飯吸收剩餘汁液。放涼數分鍾後即可食用。
食時可加上檸檬汁。用匙直接從鍋中取食。
製作完成時會說“bon profit”,是“好好享用”的意思,另外傳統上在食用時不可同時食用麵包。
在巴倫西亞地區,有大型聚會—不論是節日(特別是法耶火節)、選舉活動、抗議示威—都需要製作大量的飯,有時甚至是用以打破吉尼斯世界紀錄。為此需要製作特大的鍋。
在西班牙是春夏時節,郊遊的食品,負責烹調的通常是家中的成年男性。
西班牙人吃的米飯常為夾生飯,這種口味很難讓習慣熟爛米飯的亞洲人接受。
Jambalaya恐怕是南方美國南部地區所提供的品種花樣最多的一種主食了。關於jambalaya這個詞的起源不清楚,但正如其他食品一樣,它的來曆自有一些好的猜想和一些傳說。有人認為這個名字來源於西班牙語中的“火腿”(ham)一詞。韋伯斯特詞典給出的解釋是:法裔路易斯安納人所烹飪的有多種原料成分的混和飯。據說它最早是十八世紀晚期克裏奧爾人使用的一種烹飪方法,也就是在飯裏加入各種當地的佐料。約翰?瑪瑞安尼在“美國食品和飲料辭典”一書中給出了一種更生動的解釋:一位紳士在一天晚上入住新奧爾良飯店,找不到東西下酒。飯館主人告訴一位名叫吉恩(Jean)的廚師,把一些東西混在一起,他用路易斯安娜方言說“balayez”(即混合),客人吃完了之後很感激,於是就把這個飯菜叫做“吉恩混合”(Jean-balayez)。
另外一種說法也許是對這個故事的補充,因為Jambalya風味獨特,不知怎麽就流傳起來了,最初往往是少數人聚餐時在室內烹製,除了白大米之外,烹製者往往是有什麽就往裏加什麽。漸漸地,這種烹飪法就在美國南太平洋幾個產大米的州如路易斯安娜、阿肯色、加利佛尼亞以及德州等流行開來,成了一種南方特色風味主食。後來,jambalaya 被認為是由大米、肉(可以是豬肉、雞肉、火腿肉、蝦或蟹肉等)和洋蔥、青椒、咖喱以及許多其他調味品做成的美味的cajun 或克裏奧爾風味佳肴。
還有一種說法是,在十八世紀末十九世紀初,教堂在舉辦公眾活動時,為了經濟和方便,用木柴和大鐵鍋在戶外烹飪燴飯以滿足人數眾多的吃飯需求。這一方式很快被用於政治遊行、婚禮和家庭聚會中。而美國人一向喜歡在流行的東西裏賦予文化韻味,於是,這種在許多重大活動中起著重要作用的被稱為jambalaya的燴飯烹飪,也漸漸地“文化”起來,成為群眾的嘉年華(carnival)。在把Jambalaya 作為特色風味主食的幾個州都紛紛開始為此設立慶祝活動。
幾年前到西班牙觀光,特地在巴倫西亞住了兩天,走在這個西班牙第三大城市的馬路上,感覺特別好,就像回到了老上海浦西的商業街
在市中心的市場上看到了做海鮮飯的材料
這就是大名鼎鼎的西班牙巴倫西亞的Paella,海鮮燉飯,太好吃了,一口氣吃了兩盤子
LA海濱小城新開張的高檔美國料理餐館
Yard House 的什錦飯
LA海濱小城碼頭邊的燒烤飯店
Tony P's的什錦飯,口味絕佳
吃完什錦飯,餐後甜點是不能忘的
遊艇碼頭的景色
Jambalaya不光好吃,唱起來更好聽!
這是鄧麗君唱的
這是卡倫·卡朋特(Karen Carpenters)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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