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殲八Ⅱ——陣痛與思索

(2010-09-04 13:49:47) 下一個
前言

  對於無數關心我國空中力量的軍事愛好者而言,殲八Ⅱ永遠都是一個讓他們愛恨難分的名字——這種脫胎於蘇聯米格-21的飛機在問世之初曾一度讓他們歡呼雀躍、拍手稱快,甚為我國能夠研製出具有現代戰鬥機特征的新一代飛機感到自豪。然而,隨著時間的推移,這種自豪開始轉化為深深的疑惑——他們發現,這種一度被給予厚望的戰鬥機,性能並沒有預期的好——它的機動性一般、近距格鬥能力低下,所裝備的雷達和中距攔射導彈性能明顯低於國外同類產品……

  當美國如火如荼、大張旗鼓地研製F-22、JSF等第四代戰鬥機之時,我們的殲八Ⅱ還處在緩慢的改進之中。在一直被看好的超七計劃一拖再拖、一改再改,神秘的殲十在千呼萬喚中猶抱琵琶半遮麵之際,有些飛機愛好者開始不滿了:在對殲八Ⅱ緩慢發展的20年內,即使是更加先進的戰鬥機早已該研製出來,而我們卻還要苦苦地堅持對殲八Ⅱ的不懈改進。當老舊的、缺乏超視距、全天候作戰能力的殲七不斷獲得海外訂單,並不斷推出新型號的時候,殲八Ⅱ及其改進型卻未外銷出一架。盡管它頻頻作秀於國內外航展之中,卻無法擺脫對國外技術的依賴,也未獲得實戰意義的提高。

  這到底意味著什麽,殲八Ⅱ的技戰術性能怎樣,曆史地位當如何評倫,優劣當如何述說等,成了眾多飛機愛好者、關心國事者關注的話題,引發了關於殲八Ⅱ的大討論。於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一時間,有關該機的評論可謂多矣,且眾說紛紛。那麽該究竟如何徹底地對其作全麵剖析而作客觀評價呢,這是本文力圖解決的問題。

                殲八Ⅱ簡史

追根溯源

  20世紀60年代,適值美國、台灣國民黨以台灣、泰國等為前沿基地,使用U-2、火蜂等有人、無人駕駛高空偵察機對我大陸頻頻進行偵察活動。我軍當時列裝的所有飛機在升限上均達不到高空接敵的需要,亟待發展一種高空高速截擊機,這就是殲八的由來。此時,我國在成功仿製米格-17、米格-19後,將目光瞄準了先進的米格-21。由於中蘇關係破裂,有關部門得到的圖紙不甚完整,加之在工藝上使用了許多先進技術,造成仿製上的困難。為此,技術人員作出了艱苦努力,掌握了該機的設計、生產要領,為日後設計、生產殲八戰鬥機做了良好輔墊。

  在殲八項目以前,軍隊與航空工業部門曾多次提出脫離實際的戰鬥機計劃,如東風107、東風113等。急躁冒進,造成不必要的損失。由於有失敗的教訓,在設計殲八時,謹小慎微,以致在氣動布局與外形上不敢突破米格模式。在經老一輩飛機設計師唐延傑、黃誌千等人的權衡下,沿用殲七即米格-21的氣動布局,借鑒米高揚設計局E-152的設計思想,采用現成技術,將殲八設計成殲七的雙發放大型,提高了升限和爬升率。沒有采用強五的跳躍式前進法而是采取了步行法。雖然這種做法對當時快速、穩健地研製出殲八有莫大的好處,卻注定了其未來命運,導致了它不是一個好的飛行平台,對以後的改型有許多不利影響。

  70年代末,麵對蘇聯、越南廣為布置的米格-23,以及始終籠罩在國土上的逆火轟炸機的陰影,老舊的殲六、殲七已無力勝任未來空戰的新使命。1980年國家決定在殲八Ⅰ基礎上,研製性能先進的殲八Ⅱ,設計者們采用了蘇聯蘇-9/11至蘇-15的發展模式,改用兩側進氣,加長了機身比度。仍未擺脫米格機的窠臼,在其身上可以看到米格飛機的身影。機頭雷達罩、發動機進氣口、可折疊腹鰭、機腹雙管23毫米炮等沿用了米格-23的設計,發動機尾噴管整統罩形式頗受米格-19的影響,主翼形狀、起落架形狀與收放方式與米格-21相同,而部分小的艙門還能見到美製F-86的設計!

失之交臂的輝煌

  實際上,作為殲八Ⅱ發展原型的殲八戰機原本的設計目的是發展一種重點突出高空高速性能的截擊機,其主要作戰對象是當時不斷遊弋於我國領空的美製U—2高空偵察機,而殲八正式入役後美國立刻取消了使用U—2對我國進行高空偵察的後續計劃,這在側麵證明了殲八研發計劃的成功。

  但殲八的成功未必就意味著殲八Ⅱ的輝煌!殲八的高空高速性能優秀,迄今仍是世界上超音速飛行阻力最小的一型戰機。

  試圖以殲八這種突出高空性能的戰鬥機為原型改進發展一種強調中距攔射能力和近距離格鬥能力的,以奪取空中優勢為己任的新一代“空優戰機”,將攔截轟炸機為主的截擊機改進為以製空為主的戰鬥機,,這一設想明顯過於牽強。這更是造成殲八Ⅱ的各種先天不足的根源。

  實際上,在我國提出發展新一代空優戰機的時候,“殲八改進型”並不是唯一的選擇。僅我們今日所知的,就還有殲九、殲十三、強六改、殲轟七改等方案。

  殲九是幾乎與殲八同時發展的戰鬥機。由於當時要求性能高,方案幾經變更,始終未造出一架原型機,被迫於1980年下馬。強六是70年代後期在米格-23基礎上發展的變後掠翼攻擊機,與殲九一樣擬采用一台相當於美製F100、F110與俄製AL-31的122千牛大推力的WS-6渦扇發動機,具有改進成製空戰鬥機或多用途戰鬥機的潛力。殲十三是70年代發展的擬取代殲六的空中優勢戰鬥機,原先擬采用WS-6,後來改用在米格-23所采用P29-300發動機基礎上設計的WP-15發動機,其命運同樣是胎死腹中。殲轟七是西安飛機設計所、西安飛機製造公司設計、生產的雙發重型戰鬥轟炸機,立項於70年代,采用兩台斯貝MK202(國產型稱為WS-9)渦扇發動機,具有良好的氣動布局,大的航程與載彈量,是一種很好的飛行平台,擁有相當大的改進潛力。如果改進火控係統,換裝WS-6或俄羅斯AL-31,采用電傳操縱等設計,完全可以改進成具有強大的對空、對地(海)攻擊能力的類似F-15E或蘇-30MKK的多用途戰鬥機,其改裝前景與意義遠超過比其稍後研製但先服役的殲八Ⅱ。

  70年代是我國航空史上百花齊放時期,其間先後湧現了運十、殲十二、直六等項目,後期達到了我國作戰飛機研製的高潮。令人遺憾的是,多數項目或因航空工業部門,或因使用單位最終下馬,所幸殲轟七因設計、生產單位的堅持得以僥幸生存下來。縱現曆史,使用單位在裝備什麽樣的作戰飛機上多次徘徊、猶豫不決,導致先進的、具有良好改進前景的諸多作戰飛機下馬,與其配套的先進發動機無一保留,使設計隊伍斷層、人才流失。

  由於朝鮮戰爭和六、七十年代國土防空作戰實戰經驗的影響,使我國空軍的作戰指導思想長期停留在部署大量戰鬥機,在地麵引導下快速、分散地截擊入侵之敵。這使他們熱衷於戰術的所謂連續性、繼承性,熱衰於對相對落後的殲八的改進,從而不得不選擇了殲八Ⅱ。

  在當時,殲八Ⅱ就不是唯一選擇,也不是最佳選擇。然而,現實畢竟是現實,我們對中國先進戰機的美好願望隻能停留在對那段輝煌曆史的回憶之中了。

成為我國的主力戰鬥機

  殲八Ⅱ自投產以來,已經大量在海、空軍中服役,是繼殲五、殲六、殲七以後的我國第四種主力戰鬥機,也是我國第二代戰鬥機中的最後一個機型。產量大大超出殲八及殲八I,目前的裝備數量僅次於殲七。在遠程、全天侯作戰方麵,非前三種戰鬥機所及,隻有引進的第-27或殲十一能在性能上超越殲八Ⅱ,而後者在數量與戰術應用上又有獨到的優勢。

  在建國50周年的閱兵式上,總共有28架殲八Ⅱ飛越了***。其中24架單獨編列,從而成為我軍曆史上最大的機群編隊合成,另外4架殲八Ⅱ受油機與兩架轟六加油機編隊。雖然殲七也有28架,但共有20架單獨編隊,其餘8架是八一飛行表演隊的殲七EB,與長機轟六共同組成第一梯隊。以上事實足以說明,殲八Ⅱ在我航空兵中的重要地位。

殲八Ⅱ的先天不足


殲八Ⅱ源於殲八和殲八I,是我國在戰鬥機領域秉承蘇聯米格飛機傳統的基礎上,盡可能地利用成熟技術取得的一項重大成就。盡管作為戰鬥機先天不足,但仍具有承前啟後的作用,奠定了戰鬥機采用非機頭進氣的基本格局,對日後我國戰鬥機的設計、使用產生了深遠影響。
我軍曾有研製殲十二的失敗教訓。該機是在60年代發展的一種單發輕型超音速戰鬥機,號稱“空中李向陽”,是我國當時“人民戰爭”思想的空中產物。該機由於航程太短,缺乏全天候作戰能力於70年代末期下馬。在整個六、七十年代,我國已試飛的所有飛機中,最具創新精神的莫過於殲十二了。可悲的是自設計時,就是個落後機種。不過有幾項成就值得大書特書,如:擺脫了蘇聯戰鬥機的束縛,采用下單翼、前緣襟翼、整體風檔等,還有洗煉的突出的機尾造形等。

然而,這些早在六、七十年代就已有的設計理念與技術未被應用於日後的殲八Ⅱ的發展與改良中,相形之下,殲八Ⅱ的設計風格卻遠遠不及殲十二。回溯殲八Ⅱ的設計方針,當是具有全天候作戰能力的,可執行超視距空戰的、能全麵對抗米格-23的戰鬥機。而事實是,由於所采用的氣動布局,尤其是三角形機翼,限製了殲八的進一步發展。

先天不足之一:翼型選擇不當,造成終身遺憾

曆史上,美、歐、蘇等國裝備了許多三角翼飛機。美製F-102、F-106,法製幻影Ⅲ等是無尾三角翼戰鬥機。其優點是跨音速阻力小,利於超音速飛行,而缺點也不少,前兩者是截擊機,在本土使用還說得過去,幻影Ⅲ急急被幻影F1取代,盡管較前者好不了哪去,隻是采用後掠翼改善了起飛性能等。後來的幻影2000因采用了電傳*縱放寬靜穩定度等技術,使無尾三角翼機獲得新生。以色列在幻影5基礎上研製的幻獅加裝了鴨翼,使飛行性能得以改善。90年代以來,歐洲研製的新戰鬥機無一不采用鴨翼加三角翼布局。我國新近研製的殲十亦采用此種布局。

當時唯一使常規三角翼飛機發揚光大的隻有蘇聯,他們發展了米格-21、蘇-9、蘇-11、蘇-15等一係列三角翼戰鬥機。其中蘇霍伊設計的是截擊機,隻有米格-21為前線戰鬥機。作為一種簡單、高效、低成本的白天型戰鬥機,大量裝備部隊並向外出口有其得天獨厚的政治、經濟等原因,是蘇聯向2倍音速戰機發展的重要機型。盡管存在諸多不如人意的地方,但畢竟是東方陣營少有的一種2倍音速戰鬥機而得以向全球漫延。從技術與使用角度講,三角翼戰鬥機有著無可替代的優點,並且是戰鬥機翼型的主流。

但是純三角翼,即既無修形又無其他措施的常規三角翼飛機早已不再是發展方向。純三角翼適於高空、高速飛行的截擊機而非多用途戰鬥機和空中優勢戰鬥機。三角形機翼必須得到修型才能成為優秀戰鬥機。為彌補不足,蘇霍伊設計局將蘇-15改進成雙三角翼飛機,成飛公司將殲七改進為雙三角翼帶有前緣襟翼的殲七MG或殲七E。改進後的殲七是格鬥能力最強的國產格鬥機。

與殲七的一係列改型相比,采用純三角翼的殲八Ⅱ的飛行性能要遜色得多,較之殲七,唯一優勢就是航程遠。這一點可能是被海軍看中的唯一優點。

放眼世界,無論是軍用還是民用飛機,70年代以後,再無純三角翼可言(例如F-15采用扭轉的切角三角翼,F-16采用電傳*縱的切角三角翼)。原因就是純三角翼僅利於高速性能的發揮、不利於低速性能的發揮,機動性與使用經濟性較差。作為我國九十年代的主力戰鬥機,殲八Ⅱ卻令人費解的沿用純三角翼不變。雖然利於高空高速飛行,但由此造成的飛行性能差,對縮短機身長度不利,其惡果是無法估量的。不僅影響飛行,而且直接導致機身細長。采用純正三角翼布局是殲八Ⅱ的第一個先天不足。

先天不足之二:缺乏優化設計,造成機身頎長無比

殲八Ⅱ是我國第二種投入使用的兩側進氣的戰術飛機,是第一種兩側進氣的戰鬥機,從此我國戰鬥機擯棄機頭進氣的簡單形式,開始具有現代的外形特征。不過,作為我軍跨世紀戰鬥機,由於優化設計不足,致使機身頎長。

以其身長來衡量,空重僅有9820公斤,最大起飛重量隻有17.8噸,與機身長度較短的單發米格-23相仿,低於米格-27的20.6噸。幼獅戰鬥機空重為7285公斤,最大起飛重量為16.5噸;幻影2000空重為7500公斤,最大起飛重量為17噸。兩項數值均低於我機,但它們的幾何尺寸要小得多。F-16的空重與最大起飛重量因生產批次的不同而不同。空重大致從7.0-9.3噸,最大起飛重量 -23.1噸,已由輕型戰鬥機接近重型戰鬥機水平,尺寸小而重量大。90年代出現的歐洲陣風與台風戰鬥機亦存在類似F-16的情況。通過對比,可以發現殲八Ⅱ的空重和最大起飛重量與其身長不相稱,好似一名瘦高個拳擊手,力量顯得異常單薄。造成這一惡果的主要原因,還是該機翼型選擇不當,簡單的采用了純三角翼常規布局。

國外與殲八Ⅱ相同或相近尺寸的戰鬥機最大起飛重量大致在25-35噸,滿足此項數值的國產戰機隻有殲轟七。形成這種狀況的原因:一是發動機推力小;二是機翼形狀及增升設計不合理,起落架強度不夠;三是西方飛機盡其可能地使用複合材料、並配以廣泛使用鈦合金用來減輕重量,由於裝備比較完善的電子設備、還有大容量機內油箱,起飛重量往往比較大,而殲八Ⅱ的小起飛重量隻能說明有效空間少。

我們可以作一大膽推測,如果當初用WS-6改裝殲八Ⅱ,那麽該機勢必要加大起飛重量,同時改善火控雷達,翼型、氣動布局等均要發生深刻變化。然而這對使用單位的習慣不相符,他們習慣於使用輕型的、維修簡單的飛機,而不願使用精密、複雜的作戰係統。

但作為殲八Ⅱ的第二個先天不足,即使在在使用現有WP-7或WP-13發動機的前提下,該機也不是沒有縮短機身的可能。現舉例說明:

1、米格-23、米格-31的進氣口就在座艙兩側或靠後位置,F-4、F-5、F-15、F-22、雅克-38、超軍旗、鷂、強五等正常布局的戰鬥機,其進氣口設計莫不如此;幻影2000等無尾三角翼飛機的進氣口位置也較靠前、機翼進一步向前安置,沒有平尾,進一步縮短了機身。
2、Saab-37、JAS-39等近距耦合鴨式布局的戰鬥機,不僅進氣口在座艙兩側,前置鴨翼緊靠進氣口安置,較常規布局縮短了機身;米格-19、米格-21等機翼位置非常靠前,亦可起到縮短機身的作用。
3、F-15、F-22,閃電等戰鬥機為了縮短後機身,刻意對機翼後緣進行了修形,使後緣翼根前移,便於向前安置水平尾翼。蘇-27,米格-31等飛機如果采用三角翼,勢必延長後機身。
4、為了縮短機身長度,許多設計師選擇發動機尾噴管外露的方法,配以將垂直尾翼前移等手段,縮短飛機總長度。有些飛機,如台風、陣風的雷達罩就在座艙前;有些飛機如F-15、F-22、F-35等將機體大大縮短,而平尾則比較靠後。F-22還將YF-22的形如主翼的水平尾翼進行修形,不僅更利於隱形,縮短總長度,而且可以避免維修時人機碰撞。
總之,各國的飛機設計人員為了縮短機身可謂絞盡腦汁!
  
反觀殲八Ⅱ,上述縮短機身長度的措施在其身上卻未被應用,反而成為80年代以後細長比最大的戰鬥機,實在讓人感到無奈。
在武器裝備方麵,我們老是該大不大,該小不小。譬如軍艦,國外的軍艦無論在尺寸、排水量等方向總是超越我們許多,坦克亦是如此,而在飛機方麵,我們老是比別人輕許多。以致同蘇聯一樣,有個“傻大黑粗“的不良評語。

如果采取優化設計,完全可以縮短殲八Ⅱ的總長度。殲八Ⅱ的設計人員曾稱專門加長殲八Ⅱ的機身長度是為了增加前機身油箱以配平飛機重心,這是造成該機長度增加的一個原因。解決該問題的方法可以通過將機身下副油箱前移,即像F/A-18、Saab-37、F-5的早期型號、蘇-7那樣即可解決上述問題,而非要增加前機身長度。

通過類比,完全可以斷定殲八Ⅱ的機身長度可以縮短。這樣就可能成為一種新型戰半機而非在原準機基礎上簡單地加長而實現設計目標。聯想殲八Ⅱ誕生的背景,不佳的氣動布局,修長的機身,可以斷定殲八Ⅱ的設計是失敗的。

當然,加長機身有利於減小飛行阻力、增大縱向穩定性,這一點也是我們不能否認的。但由於缺乏優化設計,包括操縱係統、掛架布局等,導致殲八Ⅱ在輕量級運動員中長了個大個,無力伸展拳腳。國外戰鬥機尤其是西方戰鬥機,大量采用複合材料、鈦合金等,千方百計地減輕飛機重量等,機身長度比我機小,空重相仿的戰鬥機,起飛重量、航程、載彈量等遠比殲8Ⅱ大,機載設備又非常齊全,隻能說明殲八Ⅱ的增升效果不佳、有效空間太少、整體設計不合理。

有人認為殲8Ⅱ之所以細長,是與其采用兩台發動機密不可分的。誠然,采用兩台發動機是造成機身加長的重要因素,但不是更加細長的絕對因素。通過優化設計,完全可以控製總長度。在國外,不乏采用同一型號、或近似型號發動機裝備數款戰鬥機的實例。除重型的A-5、F-111、蘇-24等機身較長、起飛重量超重外,其他型號的雙發飛機,除起飛重量大幅攀升外,機身長度沒有殲八Ⅱ增加明顯(殲八Ⅱ采用的渦噴13實是渦噴7的改進型)。例如,同是采用F100、F110渦扇發動機,F-16為單發,機長為15.09米,F-15為雙發重型機,機長19.43米;在兩台發動機基礎上改用一台F404渦扇發動機的F-20,機長為14.42米,同樣采用一台F404的X-29長1***4米,X-31長14.85米,JAS-39為14、10米,雙發型的F/A-18機長為17.07米,雙發的法國陣風A為15.8米;采用F-119發動機的雙發型YF-22機長19.56米,F-22機長縮短為18.92米,YF-23機長20.5米,單發的X-32長14.03或者14.42米,X-35機長 米;采用一台M53發動機的幻影2000機長14.36米,雙發型的幻影4000為18.70米,采用M53改進型的M88的陣風A機長15.8米,陣風C則縮短到15.3米。這些是70年代以後的設計,此前的機型主要有采用一台J79發動機的F104,機長16.69米,雙發F-4為19.20米;采用J52發動機的單發攻擊機A4機長12.29米,雙發重型攻擊機A-6達16.69米;采用埃紋發動機的單發獵人戰鬥機長13.93米,雙發閃電式截擊機長16.84米;采用兩台RD-33發動機的米格-29長16.28米,采用一台RD-33改進型RD-93的中國FC-1機長14米……通過實例對比,可以明確戰鬥機的長度確實與采用發動機台數有關,但不會造成機身明顯的加長。殲八由殲七發展而來,采用相同或相似的發動機,殲七機長13.95米,殲八含空速管長21.52米,而殲八Ⅱ卻達到21.59米,較前述飛機,增長幅度過大,而起飛重量過小,不能不說是遺憾。
  
如果當初不是簡單地對殲七放大,而是依據戰術目標仔細對氣動布局及部分細節進行修形,從眾多方案中選擇一個最佳的方案,殲八飛機決不會是現在這個模樣。除機翼、機身、氣動布局缺乏優化設計與修形之外,其他還有諸如機翼增升裝置簡單、起落架收放形式不佳、座艙偏小,腹鰭過大過笨等。

殲八的增升裝置與起落架收放形式傳承於米格-21,機翼上安置有簡單襟翼,既無前緣襟翼,又無F-15、閃電相同的機翼扭轉度。因為主起落架支柱在翼下,且又向內、向前斜向收入機身內,致使翼下內側掛架僅能攜帶格鬥導彈,而緊靠主起落架支柱的掛架又無法攜帶大型副油箱,不利於增加載荷與航程。如果修改機翼形狀與增升方式配以主起荷架垂直向內收入機身,殲八Ⅱ的裝載量定能提升。F-4、台風、幻影2000的布局與作法便是明證。至於座艙狹小、機身上下有鰭、機翼有翼刀,水平尾翼有防振顫配重則是仿製米格飛機的通病。仿製米格-23而引入的可折疊腹鰭無助於減輕飛機重量與使用成本。

需要特別指出的是,殲八Ⅱ有些設計過於簡單是因發動機推力嫌小,但正因為推力小才需縮短機身並減重,才需要增加飛機升力,而這些又恰恰是殲八Ⅱ的一大頑症。

先天不足之三:發動機推力小,油耗大

發動機是製約我國飛機發展的兩大瓶頸之一(另一瓶頸為航空電子設備),殲八Ⅱ也不例外地受此影響。

殲八安裝兩台殲七使用的WP-7發動機,殲八Ⅱ換裝的WP-13是WP-7的改進型,係蘇聯由P11發展而來的P13渦噴發動機的仿製型,兩者均屬於50年代的技術水平,前者的國產型號就是WP-7。兩者隻有微小的變化,具有通用性。WP-13自重1306kg,加力推力63.45千牛,推重比5.28,油耗率起飛階段為2.2公斤/公斤/小時,巡航階段0.99公斤/公斤/小時。雖然我們一直堅持對WP-13的改進,但由於技術製約,改進幅度不大。因發動機推力小,限製了殲八Ⅱ的起飛重量,而高油耗率又進一步縮短了該機的航程。

70年代以來,西方的第三代戰鬥機紛紛采用先進的渦扇發動機。較之渦噴發動機具有推力大,噪聲小,油耗低等優點,進入80年代,西方的戰鬥機基本實現渦扇化,就連我國周邊的大小國家及地區已基本實現了主力戰機渦扇化。而我們仍然依賴五、六十年代蘇聯人給予的家底來裝備90年代的主力戰鬥機,單這一點就嚴重製約我軍機的性能發揮。

目前,西方的軍用同類發動機已向小型化發展,幾何尺寸越來越小,重量越來越輕,推力及推重比卻越來越大,並出現了推力矢量發動機,發動機控製技術采用全權數字式控製係統,操縱限製越來越小。相比之下,我國發動機整體水平依然落後。

其實,早在殲八立項不久,我們即已開始研製與AL-31、F-100/110推力相當的WS-6渦扇發動機,並實施將WP-6改進為WS-5,測繪仿製波音707所用JT8D渦扇發動機的WS-8計劃,70年代在周總理的主持下引進英國斯貝MK202渦扇發動機,仿製型號為WS-9。雖然有關部門對WS-6進行了改進,甚至於1982年試車達到了138千矢推重比為7的預期指標。使人難以想象在AL-31、F-100研製的同時,我們居然會有相似的渦扇發動機,但因沒有配套飛機而下馬。仿製成功的WS-9,當初也是無使用飛機而停頓,造成日後定型的殲轟七因缺少發動機而隻有少量入役,大大影響了我軍戰鬥力。在WS-6下馬之際,該發動機幾乎達到定型狀態隻待投產。WS-6曾是我們很有希望的發動機,不僅可以提升我軍戰鬥力,還可以大幅提高航空工業整體水平。它的下馬,以及殲九、運十的下馬,使我國航空工業遭遇重挫,長期裹足不前。

先天不足之四:火控雷達落後,作戰能力嚴重不足

發展殲八Ⅱ的目的就是要在機首雷達罩內安裝大型火控雷達以實現全天候與超視距空戰與攔射能力。但從公布的大量殲八Ⅱ照片、殲八ⅡM計劃及當前的改進來看,殲八Ⅱ不可能裝備可下視下射的脈衝多普勒雷達。其火控雷達至多相當於米格-23的高空雲雀或F-4的早期型號。我國的中程空空導彈PL-11係意大利的阿斯派德的仿製型。從我國的導彈護衛艦最終以HQ-7艦空導彈取代HQ-61艦空導彈來看,PL-11性能平平,而殲八Ⅱ的火控雷達似乎對其不相配。關於這一結論,可以從殲八Ⅱ隻帶格鬥導彈而不見PL-11導彈窺視一斑。殲八的設計構思是高空高速截擊機。作為截擊機的重要特征就是有先進的火控雷達和中程空空導彈,而此方麵殲八以至殲八Ⅱ均不過關;執行格鬥任務又無優良的飛行性能。

航空電子落後又是製約我國飛機發展的第二個瓶頸。我國曾經成功研製出脈衝多普勒雷達,除殲轟七裝備有這種雷達外,不知殲八Ⅱ為何沒有裝備。該機裝備此種雷達不失為一種好的選擇。

作為我軍新戰鬥機,殲八Ⅱ攜帶的武器種類不比殲七多多少,主要為一門23毫米雙管炮,帶2-4枚格鬥導彈執行空戰任務;攜帶2具火箭發射巢,4-10枚炸彈執行對地攻擊任務。目前尚未見攜帶精確製導武器和反艦武器的報道。在海航序列中,強五不具備攜帶C801反艦導彈能力。殲轟七雖然能攜帶2-4枚,但裝備量太少,殲八Ⅱ不能攜帶、發射C801,使其作為海軍飛機的作戰能力大打折扣。

殲八Ⅱ作戰靈活性不足、缺乏彈性的原因是與載彈量、航程偏小等有關,更重要的是該機火控雷達落後,從而製約該機作戰潛力的發揮。這大概是我國發展殲八ⅡM的原因。

殲八Ⅱ的真正定位

殲八Ⅱ的局部進步

雖然在殲八Ⅱ的研發過程上,我國航空工業並沒有取得預先設想的飛躍,但客觀的講,在這一型戰機的開發過程中,我國的戰機研發還是取得了一定的進步。而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便是,新材料的大量使用,以及工藝水平的明顯提高。

早在仿製米格-21時,我們就已經掌握了諸如化學銑切、整體壁板加工等新技術,並開始嚐試新材料的應用。以後,經過若幹年的努力,在研製殲八時,已開始使用複合材料。主要應用在水平尾翼與重直尾翼上,在為其配套的WP-7發動機上,已經采用空心渦輪葉片。隨後,我國曾在強五飛機上試飛全複合材料垂直尾翼。仿製複合材料應用較多的海豚直升機,對國產飛行器大規模應用複合材料是個良好的促進,因而在殲八Ⅱ上,新技術、新材料的應用水平也到了前所未有的水平。

除殲轟七外,殲八Ⅱ的工藝技術水平是所有國產作戰飛機中最好的。比如,殲八Ⅱ所使用的WP-13發動機大量使用了鈦合金及其加工技術,使經濟性與壽命均有很大改善。全膠接垂尾壁板和勞倫紙蜂窩結構使飛機重量進一步減輕。

由此,我們可以初步將殲八Ⅱ定位為一種“取得了局部進步的二代戰鬥機

批駁兩種觀點

早在殲八Ⅱ服役之初,業內就有人聲稱該機在性能上全麵超越米格-23。殲八Ⅱ的設計目標是抗擊蘇聯最後一種第二代戰鬥機米格-23的挑戰,大量借鑒了後者的設計。

米格-23早於殲八Ⅱ近20年服役,其設計者是著名的米高揚設計局。在設計該機時已有幾代或幾批世界聞名的戰鬥機,其中包括我國仿製的米格-17/19/21等。為了研製米格-23,他們已對相關技術作了大量預研,掌握了許多新技術。

更重要的是蘇聯傾其全力發展空中優勢以對抗北約。米格-23服役之後,性能不斷得到提升,不僅裝備有中程空空導彈,還有部分下視下射能力,高空最大速度、機動性均優於我機。

米格-23所采用的P29-300渦噴發動機不僅推力大、潑辣,還是同類發動機的終極,達到了巔峰狀態。使我國仿製P29-300的前代P13發動機的WP-13無法望其項背。再者米格-23的數量亦遠遠超出殲八Ⅱ,不僅有質的優勢,更有數量優勢,直到目前仍有很大的改進餘地。

我機的設計目標就是追趕米格-23,在成功仿製米格-21之後,在工業實力、特別是航空工業實力落後於蘇聯的情況下,要研製出趕超米格-23之機,其困難性可想而知,何況我們的設計又無法擺脫蘇聯的影響,缺乏對高性能戰機的熱情及不斷的決策失誤呢。小展弦比,常規三角翼布局配之以落後的設計思想嚴重製約了殲八Ⅱ的潛能,使之無法全麵與米格-23相抗衡。

身為世界上最後一種第二代戰鬥機,殲八Ⅱ不僅落後於米格-23,就是與其它主要第二代戰鬥機,如F-104,F-5、F-4、幻影Ⅲ、幻影F1、Saab-37等相比,也是處於下遊。那些認為殲八Ⅱ超出其他第二代戰機、具有第三代戰機的部分特征,超出F-16、幻影-2000的部分性能等言論是缺乏根據、有失公允的。世界上第一種2倍音速戰鬥機F-104的最後一種改型,已是一種可發射麻雀或阿斯派德中程導彈的優秀截擊機,攔射性能超過殲八Ⅱ。在80年代以後進行了大量改進的F-4,性能全麵超越殲八Ⅱ及以後的殲八ⅡM。即使未升級,作戰彈性、綜合作戰能力仍超出我機一大截。F-5的作戰能力大致與殲八Ⅱ相同,其最終改進型F-20,由於裝備了AN/APG-67脈衝多普勒雷達和外掛物管理係統、玻璃化座艙、F404渦扇發動機後,達到了第三代戰鬥機的水平。隻是由於裏根政府放開高性能戰鬥機F-16的出口限製,迫使其沒有正式生產。Saab-37的情況同F-4。F-16、幻影-2000是典型的第三代輕型戰鬥機,性能各有所長,無論在截擊、格鬥、對地攻擊等方麵均表現出色。由於它們裝備了先進的脈衝多普勒雷達,已不需要刻意追求高耗油的升限與速度最大化,換裝高性能的射後不管導彈,更使兩者如虎添翼,迅猛異常。因此,即使殲八Ⅱ在最大速度與最高升限超出它們已毫無實際意義。由於火控係統的落後,殲八Ⅱ不僅空戰能力嚴重不足,而且對搜尋隱形飛機方麵更是難施拳腳。

無論將殲八Ⅱ與國外第二代戰機相比,還是與第三代戰鬥機相比均不公平。它們在時間上根本沒有可比性:有些是相差一代,有些是早已退役或即將退役。作為世界上最後一種第二代戰鬥機,出現在多數第三代戰鬥機服役10年左右和第四代戰鬥機原型機試飛之際,無論在技術上還是在未來的可能衝突中已不可能與第二代戰鬥機相較量。

由此,我們可以得出一個也許我們在情感上相當無法接受的結論,殲八Ⅱ,這一我國獨立研發的第一種戰鬥機,僅就其本身的技術水平而言,在我國現今的國防形勢下,已經徹底的淪為了一種高不成低不就的雞肋!

但這並不意味著殲八Ⅱ的時代就已經結束,作為我國空軍目前現役的唯一一種具有完全自主知識產權的作戰飛機,殲八Ⅱ在經過一定的改進後,還可以繼續發揮一定的價值。

尤其在我國引進的蘇-27係列戰機數量不足,國產第三代戰機剛剛服役,第二代戰機卻又開始大量退役,空軍出現戰力不足的情況下,對殲八Ⅱ進行一定的改進,以彌補空軍戰力真空,幾乎已經成為了我們唯一的選擇。

殲八Ⅱ的升級改進

殲八Ⅱ的早期改進

在殲八Ⅱ尚未正式服役之際,航空界與使用單位已認識到了該機的不足。為了解決火控雷達及作戰能力等問題,80年代末,我方與美國簽訂協議,製訂了名為“和平典範”的殲八Ⅱ改進計劃,由美國格魯門公司負責幫助改裝50架殲八Ⅱ,並提供5架備份。

改進內容主要包括:安裝F-16C/D所用的AN/APG-66火控雷達,LN-39導航係統、平視儀、任務和大氣數據計算機等。改裝目的是賦予該機擁有下視下射、超視距的全天候作戰能力。作為補充,由格魯門公司幫助研製殲七M的終極改型-超七。然而,上述兩項努力均因某種原因而擱淺。

隨後我方可能與以色列、意大利等國接觸,尋求改進殲八Ⅱ之路,但也都無疾而終。

中俄合作

正當我方無可奈何之餘,正所謂“山窮水複疑無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原先的冤家對頭卻要幫助我們改裝殲八Ⅱ。中俄雙方合作的產物稱為殲八ⅡM,改進方法與美國的“和平典範“方案相似,改進核心是引入了甲蟲-8Ⅱ火控雷達,輔以導航和電子對抗係統,完成了早期的改裝設想。殲八Ⅱ不僅擁有良好的攔射能力、還有反艦攻擊能力,作戰能力較之前輩提高了許多。然而,沒有跡象表明殲八ⅡM已經裝備部隊,而公開的資料稱該機是外貿機,直到目前,也未向外售出一架。就在我們急於發展殲八ⅡM之時,沈飛公司還發展了安裝有受油控管的新型別,另有部分機型增加雷達靠警裝置。種種跡象表明,對殲八Ⅱ的改進仍在繼續,包括驗證主動控製技術,換裝新型發動機等。自殲八Ⅱ服役以來,我國已有性能更加先進的飛豹戰鬥轟炸機服役,因有比較先進的火控雷達終使空射C801反艦導彈明花有主。這種雷達若移植到殲八Ⅱ上,將使該機獲得寶貴的反艦能力。同期還有對殲七M的機翼形狀的改型,以及第三代戰鬥機殲十的研製,如果將這些技術合成於殲八Ⅱ一身,必將極大提高該機的戰鬥能力。實際上,這些分散的努力卻未集中到一個機型上,並對其他型別進行改進,至少現在還沒有。


進入21世紀,我國軍事航空工業已取得長足進步,已研製出許多作戰飛機,作了一些技術準備,加之技術引進與交流,使我國基本具備研製第三代戰鬥機的能力。因此,隻要我們下定決心,對殲八Ⅱ改進還是可行的。

以下是幾種改進設想

第一種改進是最徹底的改進,即按前述殲八Ⅱ的所有不足進行改進。重點在於翼型改進、縮短機身、換裝新型渦扇發動機等,具體的改進措施包括:

1、發動機進氣口前移,並改變大小;
2、改變機翼形狀;
3、改換具有可調噴口的新型發動機;
4、抬高、加大座艙;
5、改變腹鰭;
6、靠近主機落架支柱攜帶大副油箱
7、縮短機身
8、改變垂直尾翼形狀

這種改進是最徹底的方案,等於全新設計一種飛機,風險是所有改進方案中最大的。在進入隱身時代,花費巨資研製一種改良型是不切實際的,不如直接研製一種隱形戰鬥機。因此,這種方案並不可取。

第二種改進方案是不改變機身長度的前提下,改變機翼形狀為類似殲七MG與蘇-15的雙角翼或類似蘇-27的機翼;安裝翼梢發射導軌,翼下中間掛架攜大型副油箱,同時換裝大推動力發動機;融殲八ⅡM、殲八ⅡD、殲八ⅡACT等方案於一身,左翼下吊掛電子對抗吊艙、右翼下吊掛拖曳式幹擾係統,後機身增加紅外誘餌發射裝置,加裝數據鏈裝置、紅外搜索裝置、加大座艙尺寸、采用整體式風檔,抬高飛行員位置,采用玻璃化座艙;換裝脈衝多普勒雷達,使其成為優良的截擊機、反艦攻擊機或野鼬鼠飛機。

第三種方案采用雙座布局改變機翼形狀如第二種方案,並簡化第二種方案,使其專司教練、截擊、反艦任務。

第四種方案是采用幻影IV的發展模式,增設領航武器控製員艙,加長機身長度,加大翼展,換裝兩台WS-6改發動機,攜帶火力圈外發射核巡航導彈的戰術核轟炸機。具體數據為:機長23.6米,翼展11米,航程4000公裏,可空中加油,具有強大的電子幹擾能力。

由於殲八Ⅱ不是好的飛行平台,改進潛力不大,風險卻很大。對其進行大量改進不如對殲轟七進行重點改進,使其成為類似蘇-30MKK和F-15E的雙任務戰鬥機,集中全力發展殲十,因此第二種改型應是今後的改進重點與方向。

對於殲八Ⅱ發展過程的反思


回顧及總結殲八Ⅱ的發展經驗,進行深刻檢討,對發展我國的航空工業是非常有益的。我國航空工業曆經50餘年發展,雖然取得喜人成就,但仍落後於西方數十年——這種差距本來是可以縮小的。隨著巴西、印尼、以色列、印度、韓國、日本等國家航空工業的崛起,以及周邊安全形象形勢的變化,使我們不得不對我國航空工業曆史及現狀作出評價。本文就是通過對殲八Ⅱ的簡要回顧與述評繼而進行反思,也是對本文的總結。

客觀而論,殲八Ⅱ是在特定曆史條件下產生的主力戰鬥機。一方麵我國結束了十年動亂,雖然致力於實現四個現代化,但十年動亂使航空工業裹足不前,許多基礎研究荒廢;另一方麵,國家確立了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立國之本,忽視了對國防事業包括航空工業的投資,使國防投入捉襟見肘,無力發展高性能的武器係統。多數人樂觀估計了國際形勢,由此進一步導致了經費不足,包括戰鬥機在內的高性能武器平台緩慢發展。基於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立國之本,忽視了國防現代化對國家安全乃至經濟發展的保障與促進作用,片麵認為國防建設對國民經濟的消極作用,未發覺發展防衛力量對國民經濟的促進作用,並對高新技術的強大推動力。這是導致與殲八、殲八Ⅱ同期發展的殲九、WS-6、運十等工程下馬的直接原因。WS-6的下馬使我國失去了獨立研製F-15、蘇-27一級或F-16一級的先進戰鬥機的條件。同時三者的下馬極大削弱了我國航空工業實力。由於決策失誤,有關部門選擇了希望不大的殲八Ⅱ。可就是原先設想的立足超視距全天候攔截的新一代戰機,又因經費不足,基礎與作戰思想的雙項落後,至今無法擺脫晝間、近距作戰的基本式樣。由於缺乏競爭,殲八Ⅱ又是所有戰鬥機的唯一替代者。以上這些均是宏觀層麵,而在微觀層麵,因受曆史、習慣等原因的束縛導致設計上存在種種不足,缺乏普遍意義的優化設計,加劇了殲八Ⅱ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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