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全職回國本身就是錯誤。
(2011-11-24 07:34:56)
下一個
很多行外人不懂得PI的含義。PI又很多角色,最重要的其實就是能拿到經費。在美國也是這樣。科研成果當然是第一位的,因為那是產品,貨好才賣得出好價錢。可是最後要拿到經費,就要有大量的人脈。在這個意義上,PI其實是一個小企業主。每一個可以拿到百萬以上基金的PI在美國早已有一個不小的關係網。這也可以稱為潛規則。
除了幾個明星HG。他們反正去哪都一樣。大多數人怎麽可能完全放棄自己來美十幾,或幾十年建立的人脈而全職回國? 除了幾個頭腦發熱的人,剩下的很多是回去混的。不要以為美國教授就沒混的。美國學校幾千所,同樣學校裏還有各種職稱。其實國家招標也不要看職稱。就看工資好了。美國的正教授,在生物醫學這行,如果年收入少於15萬的,就是普通而已。千人計劃的應該瞄準那些收入在20萬或以上的。當年老施就是這個數。當然這裏隻局限於biomedic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