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曆史需要沉澱 —— 從賴昌星被遣返回國受審說起

(2011-09-16 13:25:51) 下一個
 
賴昌星


曆史需要沉澱

—— 從賴昌星被遣返回國受審說起

 

賴昌星這個名字是在1999年底進入公眾視野的。那個時候人們知道了廈門有個遠華公司,他的老板是賴昌星,他和他的公司被控犯有涉嫌走私等重罪。後來又陸續知道這個案子涉案人員500餘人,有300多人被起訴,被一審判死刑16人,當即執行了8人。

 

該案有一個顯著特點就是涉案官員多,級別高。上至公安部副部長李紀周,總參二部少將部長姬勝德,下至福建省委副書記,公安廳副廳長,廈門市副市長,海關關長等,都因為廈門遠華案被逮捕法辦,有的被槍斃。

 

主犯賴昌星在最後一分鍾逃離廈門,回到香港,再逃到加拿大。可是他的親屬就沒有那麽幸運,他的司機,秘書等也都被從香港抓回,他的嶽父嶽母也被關進監獄,他的哥哥、弟弟,侄子等也沒有幸免,他的大哥甚至死在獄中。

 

因為這個案子是1999420日中央政法委批示查辦的,所以負責辦案的這支隊伍就叫做4·20專案組,由中紀委一個副書記掛帥,從紀檢、海關等部門抽調上千人組成。這個案子被定性為建國以來最大的走私案。非常高調,非常轟動。

 

當時的總理朱鎔基就曾公開呼籲加拿大政府將賴昌星遣返回中國受審。他甚至這樣說:我知道賴昌星有錢,可以聘請最好的律師為他辯護,但是我們中國有1600多億美元外匯儲備,可以和賴昌星把官司打下去,一定可以把賴昌星引渡回國受審。

 

先不說作為一個堂堂的中國總理以這種方式,與一個逃之夭夭的階下囚叫板是不是有失體統?也不說他用國家外匯儲備來與一個賴昌星鬥狠是不是應該?但是他當年扔下的狠話如今應驗了。

 

今年721日,賴昌星被引渡回國,可是這是12年之後的事情了。物換星移,時過境遷,朱也離開權力中心快有八個年頭了。不知道朱現在的心情如何?是不是還會同當年那樣充滿了激動與憤恨? 

 

隨著賴昌星的回國受審成為事實,賴昌星和當年的遠華走私案又重新回到人們的視線裏來。不過,經過12年的歲月沉澱,許多證據的真實性已陸續浮上水麵。人們對當年這個驚天大案也開始有了自己的思考與判斷。

 

比方說當年對賴昌星的一個重要指控就是他賄賂了很多高官,在法律上說是犯了行賄罪。其實12年的光陰下來,這個指控並沒有占得住,就連當初一審中被判死刑的人的口供中,都找不到確實的證據能夠證明賴昌星犯有行賄罪。

 

賴昌星是認識不少高官,但賴昌星認識他們的目的是與他們交朋友,並不是利用他們,也從沒有向他們提出過什麽要求。因為賴是個重交情的人,又有相當的經濟實力,送點東西給他們也是人之常情,那是贈予,不能當作賄賂。沒有法律規定普通百姓不可與高官交朋友,更不能說他們之間正常的人情往來就成了行賄受賄。在沒有利益交換的前提下,這樣的交往,這樣的友誼是應該被法律保護的。

 

還有,被大量報道的那個所謂紅樓,簡直就是一個拉攏腐蝕高官的黑窩,在裏麵什麽淫亂的事情都有。可是在那裏工作過的人卻並不是這樣說的。他們說那裏就是一個很正常的賓館,隻不過是不對外營業,隻是為遠華公司的員工與客人服務。賴昌星請客人吃飯都是在這裏安排的。

 

在經濟蓬勃發展的國內,一個有經濟實力的公司擁有自己的內部賓館是一件很普通,也是很普遍的事情。因為這也叫做肥水不流外人田。在外麵的酒樓請客人吃一桌飯,再唱歌,要幾千上萬的費用,可是在自己的賓館裏就就不必付出這麽昂貴的代價,這會為公司節省很多應酬上的開支,而且又方便體麵,有利於公關。

 

賴昌星是個很會交友的人。別人也願意同他交往。為什麽呢?他為人謙和,從不跋扈。而且他頭腦聰明,記憶力甚好,認識了一個人,知道了他的名字,可能他不會寫那幾個字,但這個名字他卻能牢牢地記在腦子裏。

 

這樣的人就具有了相當的人格魅力。可以想象,一個與另一個人,僅僅是在一個應酬的場合下彼此相見過,但在下次見麵時,卻能被那個僅有一麵之識人一下子叫出名字,這個被叫出名字的人會有多麽得驚喜!所以賴昌星很有親和力,是一個能讓人很快產生好感的那種人。

 

賴自己說,對於那些張口向他要錢的高官他是很討厭的。這樣的事一旦發生,他就再也不會與他做朋友了。他所交往的高官都是他感到與他很合得來的人,而且這些人從來不會跟他索要什麽。賴昌星的這個說法是很有道理的,是可信的。

 

賴昌星是一個普通農民家庭裏排行第七的一個孩子,小時候生活很苦,常常吃不飽飯。9歲才上學,念了三年書就不念了,回到家裏種田,後來就出外當民工。改革開放以後,家境才逐步改觀,賴昌星也就開始展示的經營才華,一步步地建立起自己的商業帝國。因為生意做得好,又很慷慨,樂善好施,20歲開始,就在當地出名了。

 

可是有錢後的賴昌星並沒有忘本,他的樸實真誠還在,他對窮人的同情心還在。他在家鄉出錢修路,造福鄉裏。他說:我一直都很同情窮人,因為我自己也是窮人出身的。我有了一些錢,我就想盡我的一點能力去幫助那些窮人。比如,我如果看到老人,我會自己給錢他們,不用他們找我要,我會主動給。

 

多年來賴昌星捐助希望小學和家鄉地區學校共30幾所,還有資助醫院,辦公益事業,賑災等共支付了至少4800多萬元。一個人有這樣的境界,他怎麽能同貪官搞在一起呢?肯定不能。所以他說要是哪個高官張嘴向他要錢,這個朋友就做不成了,將心比心,我認為這話是真實可信的。

 

再看看他的所謂走私,在廈門海關竟然查無實據。一個被指控走私金額高達800多億元人民幣的大案,竟找不到證據來證實這個指控。說起來都是匪夷所思的怪事。其實也不難理解,這個案子從抓捕的高官來看,更像是一場以反貪為名的政治運動。風暴過後福建省的班子盡數被換。至於賴昌星的罪狀,除了行賄,自然就是走私了。

 

因為賴昌星所做的是進口生意,廈門作為一個沿海經濟特區,在當時的年代有許多政策優勢。很多人就利用這一點把生意做得很紅火,賴就是這裏麵很有代表性的一位。他利用轉口方式,將貨物由保稅區運至公海上,再交與下家買主,至於下家把貨再賣到哪裏?他不必知道。鐵路警察各管一段,賴昌星隻負責他這一段的生意符合政策法規就行了。

 

不能不說賴昌星或是他手下的人很聰明,不是什麽人都會想到和利用這個方式來賺錢的。這在當時叫打擦邊球。就是利用政策的灰色地帶,做一些非常規的生意。這在當時的經濟特區是很多公司都在做的事情。是公開的秘密,這樣做不是違法,是在鑽政策的空子。

 

後來有人幹脆就見單不見貨,做起了虛開增值稅發票,利用假報關單去騙取國家的出口退稅款,從而贏得暴利。對此,賴昌星說,他堅決不做,因為他認為這是在挖國庫的錢,挖國家的錢他不做。可見他是個做事有底線,並深明大義的人。決不像很多唯利是圖的人,隻要能賺錢,什麽手段都可以用上,什麽黑心錢都敢賺。

 

由於賴昌星有能力,為人又正派熱心,便被國安部門吸收成為情報人員,讓他在香港以閩籍商界領袖的身份為國家做事。因為賴昌星舍得花錢,很快他就為國家做了很多事情,比方說在香港回歸前,就把國內情報部門急於得到的香港入境處的幾大箱抵港人員登記表負責偷運回國內。

 

還有,賴昌星在香港同台灣國民黨方麵的人也有往來,為國家做了很多事情,既出力,又出錢。當4·20專案組開始調查賴昌星時,國安部的人對他還拍著胸脯打包票,說:國家的利益高於一切,走私算什麽!隻要你不殺人,不倒賣毒品、槍支,就不怕。我們會替你說話。當然,最終這個包票並沒有兌現。

 

賴昌星此刻被關在秦城監獄,正等待對他的審判。根據中國政府對加拿大政府作出的承諾,不會判他死刑,不會虐待他,並會公開庭審,而且還允許加拿大的代表每個月探望他一次。同那些已經被處死的人和還在監獄裏服刑的人來說,賴昌星是幸運的。該案的從犯都死了八個了,他卻得到了免死牌。



這究竟是對他網開一麵?還是因為他罪不至死?這是個原則問題。相信經過十二年的沉澱和過濾,有關方麵對這個案子的看法會更加客觀與理性。賴昌星有罪嗎?又罪在何處?當年對遠華案的定性和處理站得住腳嗎?



那些被抓和被處死的高官真的都是賴昌星的後台嗎?而且他們真的就是貪官嗎?即便是,貪汙金額比他們大得多的人也並不是人人都被處以極刑,可是他們為什麽那麽匆忙地就被處死了呢?那種轟轟烈烈的辦案方式是不是該偃旗息鼓了?



這些個問號,相信隨著賴昌星的被審判,會一個個地得到答案。
曆史是一麵鏡子,有它自己的規律。時間越久它越清晰,也越真實。賴昌星一案也當如此。

 

 




                              背景音樂: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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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一棵柳的評論:

謝謝柳君!有些事情是不以人的
意誌為轉移的,必須接受時間的檢驗。
時間能讓真相水落石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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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nightrose的評論:


非常感謝Nightrose君!你的反饋很具體,很細致,說得也很有道理。我遲之今天才看到,非常抱歉。

賴的事情是兩個層麵。一個是說他的人格;另一個則是說他有罪無罪。你的闡述主要是說的第一個層麵的事情。就是說,他不是沒有問題,而是問題不少。這個我讚同。

這些年很多人都是這麽打擦邊球做的生意。合理不等於合法。也就是說很多事情是不能細究的。如果認真起來,基本上都會有問題的。如果牽涉到很多人,就有一個法不責眾的問題。

所以,辣在生意中的一些問題,應該是屬於這種情況的。這就是人們總結出來的中國一大社會問題:政策性走私。這樣的問題,就應該從發生問題的根源去加以解決或製止,而不是逮誰就當做一個冤大頭來殺一儆百。

實際上,賴的案子出來後,在中國又發生了比賴的案子更大的同類案子,說明,不從源頭上治理,這樣的事情是無法根絕的。

而且,賴的案子還有一個令人不信服之處就是以運動的方式調查處理的。這樣的方式必然就帶有辦案者的強烈主觀意識,人為的東西就會多過客觀的東西。這是很令人悲哀的。就像最近艾未未的事情,以政治原因被關了81天,可是最後處理又變成了十年來的公司漏稅問題。這就很滑稽了。令政府蒙羞。

我們不是包庇壞人,也不是替不法之徒說話。而是希望我們的一些做法能公正,公平,服眾。這才是關鍵的。


一棵柳 回複 悄悄話 曆史需要沉澱,真相會露出水麵。
nightrose 回複 悄悄話 這篇裏麵的不少問題提得很好。不過他這種鑽政策空子鑽了這麽多年,也沒有人想要把空子堵住,難道那些領導真的都沒看見麽?還是因為和他的個人關係裝作沒看見?賴昌興可能沒有拿麻袋送鈔票到領導家去,可是在所謂的業務往來過程中,是不是都是他在付錢包吃包喝飽娛樂,之後還有禮品相送?不錯,可能很多人都是這麽做生意的,但是並不說明這樣就是對的,不然為什麽西方政府會規定政府雇員和商業人士吃飯由對方付錢時每餐不能超過一定標準?
再有說他的生意導致國家少收了稅,但對老百姓生活沒影響。那也是借口。要這樣說所有人從明年起都不要交稅了,反正一個兩個人的稅收對國家沒影響,看看最後結果如何。選舉也是一樣,少你一個人的選票不會影響選舉結果,那大家還去選舉幹什麽?
至於他喜歡做慈善,所以受益的人念他的好,隻能說他在掙錢之外還有別的追求和愛好。要是明天我能中百萬大獎,條件是我要捐出一半給慈善事業,那我也願意啊。賴昌興又沒有自己吃糠咽菜,他和他的家人風光享受之餘,剩下來的施舍窮人一點,就把窮人感激的涕淚橫流啦。況且要想一想,他的錢是從國家稅收裏麵扣出來的,而稅收本來就應該用在窮人身上,所以還是羊毛出在羊身上,隻不過他先偷了國家的,然後轉移支付到他家鄉的人身上罷了。
我個人認為,賴昌興決對不是清清白白,無懈可擊的生意人,他賴在加拿大士幾年,引渡前又換了一個免死狀,也夠本了。當然很多當年和他幹相似買賣的人現在還平安無事,也是可能的。隻能說賴是出頭的椽子先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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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瀏陽的評論:

謝謝瀏陽君的鼓勵和褒獎!
但願吧,但願時間越久,
曆史就越清晰與真實!

瀏陽 回複 悄悄話
點帥才很有正義感!讚好文筆!

雖然曆史是一麵鏡子,有它自己的規律。但是否時間越久曆史就會越清晰,也越真實就不一定了。

最近看熱播穿越劇"步步驚心",有些曆史似乎到現在還是個謎。背景音樂是很喜歡的歌曲,謝謝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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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花自飄飄零的評論:

感謝飄飄君的讚同!
禮敬曆史,崇尚真實!


花自飄飄零 回複 悄悄話 曆史是一麵鏡子,有它自己的規律。時間越久它越清晰,也越真實。
說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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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糯米糯米的評論:

是,可是他卻被嚴重妖魔化了。
時間是最好的法官,它能使一
切真相水落石出。

謝謝糯米君的光臨和表態!


糯米糯米 回複 悄悄話 在福建閩南地區,本地人從來都不認為賴昌星是壞人。相反,認為他是令人敬佩的一代梟雄的人很多。 很多人到現在還懷念賴昌星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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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MaggieG的評論:

謝謝Magie!你的問題就像你ID上許晴的笑臉,非常陽光,又非常實在!比起那些挖國家的牆腳,慷國家之慨的巧取豪奪之徒,賴昌星是一個大寫的人。

他所以被妖魔化,那的確是他成了某些人和某些事情的犧牲品。現在他胼手胝足掙來的萬貫家私已經化為烏有,還惹上了牢獄官司,並有人因他的關係被剝奪了生命。

這真是一個千古奇冤!一個為百姓、為國家做了那麽多好事的人,反而成了自己國家的階下囚。令人不勝唏噓,不敢相信。

這個音樂放在這裏還真是恰如氣氛啊!我聽著也好!再謝哈!

MaggieG 回複 悄悄話 記得有段時期,有關賴得新聞滿天飛,給我的印象他就是犯了走私罪。

有位朋友說:走私,國家少賺錢了,但百姓沒遭殃,所以賴不算太壞。

另一位朋友說:賴對人很平等。有一次為了答謝一位倉庫保管員,一出手,他就給了5萬人民幣。

我聽了有些困惑,當時在媒體的筆下,賴就是個十惡不赦罪犯,照理應該人人誅之才對,但我的兩位朋友竟然對賴令眼相看!今天讀了你這篇文字,才明白故事後還有故事喲:-))

音樂很好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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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五弟五哥的評論:

謝謝五哥君!他的確為國家做了許多事!
他的能力和貢獻已經超出一個商人和企
業家的價值。可惜,他成了運動的靶子,
被人利用成為整倒某些人的口實,他被
妖魔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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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忘記你忘記我的評論:

謝謝忘記君光臨並留言!其實,從已知的材料中已經看出,他至少不是個急功近利的人。他交往高官甚至他們的秘書,從來都與他的生意沒有任何關係。這是一個能把生意與關係圈清楚分開的人。

五弟五哥 回複 悄悄話 能人一個!
時代就是這麽造就梟雄的。
忘記你忘記我 回複 悄悄話 賴是時代的產物,我不覺得他做的有什麽錯,他不過利用了某些政府要員的貪欲為自己做事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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