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說朋友甲今天中了一張罰單。這個消息並不令我意外,因為她就是一個開起車來勇往直前的人,而且是越在低速路上開得越快,所以就成了警察的最愛,一逮一個著。她哪天要是不中罰單,不是她開慢了,而是警察沒蹲點。超速是她的最愛,雖然她還是一個筆下有錦繡文章的淑女。所以說,很多事情都是不可思議,不符合邏輯的。
一個罰單開出了,必然是有人鬱悶,有人樂了。鬱悶的是開車的人,要交出幾百刀的血汗錢,還要出庭耽誤大半天時間,為鎮上小法庭的虛偽民主做嫁衣裳。有人樂了就是那個開出罰單的警察,以及他身後的警察局,鎮政府。他們的財政收入又如螞蟻搬家般地增添了一個可觀的分子。
有人說,美國的警察好,講道理,尊重人權等。其實都有相當的欺騙性。事實是,他截住了你,如果你稍有不服,不需要你動手,你隻是嘴上嘀咕幾句,他們二話不說就先給你銬上,如果你再本能的掙紮兩下,他們就會把你往死裏打。這些令人發指的惡性,已經被人多次揭露,並在電視上常常有公開報道。可是,這些被曝光的隻是冰山一角。更多的是公眾並不知道的,而且天天都在發生。
更可怕的是,如果你膽敢反抗,他可以拔出佩槍將你擊斃。理由是你襲警,他正當防衛。這一點最顯出美國警察的黑暗和無恥。因此,沒有人願意招惹警察。碰到了,算是冤家路窄,自認倒黴,就像是開車違章,被警察叫停了,不必同他白費口舌,他說什麽就是什麽,拿了罰單趕快走人比什麽都好。
如果是瘟疫,沒有壞與更壞的區別。如果是烏鴉,都是一樣得黑。這一點美國警察並不例外。一向自我標榜是老百姓用納稅的錢供養的美國警察,回過頭來,在老百姓麵前擁有太大的特權。即使不令人生厭,人們也是寧可對他們有如敬鬼神而遠之,惟恐避之不及。
在大都市裏,寸土寸金,老百姓停車一位難求。可是,警察的私家車就可以大模大樣地停靠在禁止停車的路邊。對公眾來說,這已經是見怪不怪的公開秘密了。但是,對很多人來說,還有一個不小的秘密他們不知道。那就是,如果你是警察的親屬或朋友,即使你交通違章了,也可以網開一麵,放你一馬。
原來,每一個警察局都發放一些關係卡,大小如信用卡的尺寸,上麵寫著警察局的名稱,有某一個警察的簽名。如果你在路上被警察截停,隻要把這張卡亮給警察,他們就知道你是警察的親朋,就會對你實行關照。該給你的罰單也就不給你了。
所有的這些行為都令警察蒙羞。對“在法律麵前人人平等”的信條來說,更是一個極大的諷刺。其實,善良的人們可以成熟一些,因為它們應該知道,世界上沒有完美的政治和法律製度。現在有的都是相對好一點兒的。其中又有很大的成份是被政客誇大了的和被人們好心誤認為的。
朋友中了罰單,我跟著激動和感慨了一番。一吐為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