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為什麽不讚成平反六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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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年頭時興語不驚人誓不休,所以咱也來個搶眼的,遭人嫌的,挖個大坑,讓人義憤填膺,義糞填坑。
“天安門母親發言人尤維潔日前在接受香港01專訪時稱,2016年曾有中國官方人士接觸天安門母親丁子霖僅僅談賠償問題,被丁當場拒絕。
因何拒絕?於訴求真相與道歉的一方而言,顯然是中共的讓步還不夠充分。早在1995年,“天安門母親”就已提出解決“六四”問題的“三原則”,那就是真相、賠償、問責。顯然,在這一群體看來,真相遠比賠償重要得多。” 也有人說是,平反了對死難者有個交代,利於和諧。
首先當前的形勢是:當局者或多或少是六四變局的繼承者,或者既得利益者。為六四平反,'烈士的血不就白流了‘? 偉光正不就再一次 “也會犯錯誤了?”“領導還有沒有威信,執政黨還有沒有合法基礎,那我們還怎麽工作?” 根本沒到萬不得以的情形,主動平反於我何益?豈不拱手讓出穩定的“大好局麵” “成為曆史的罪人?”。
“真相”,”問責”,讓既得利益者 當權者自掌嘴巴,自斷雙手,好贏得遭難者家屬的滿足,外加可觀的“賠償” ?? 這是在坐春秋大夢嗎?沙盤推演一下,平反了,是不是也要問責本就權高位重財富敵國的紅幾代們主動把政權讓出去,又讓給誰呢?魏京生?民運精英?………不拉不拉,布啦啦。簡言之,是個中國人都知道沒有可能,絕無可能。
那麽為什麽天安門母親們還堅持這些“原則”呢?噢,原來也知道不可能,也不是為了錢,就是要討個說法。話說這“說法”,聽著容易: 連無理取鬧的李雪蓮,也不過是要討個"俺不是潘金蓮”這樣個簡單說法,弄得從市長區長到法院院長都丟了官,到了自己也弄得要上吊,可見“說法”從來不簡單。
“天安門母親發言人尤維潔日前在接受香港01專訪時稱,2016年曾有中國官方人士接觸天安門母親丁子霖僅僅談賠償問題,被丁當場拒絕。
因何拒絕?於訴求真相與道歉的一方而言,顯然是中共的讓步還不夠充分。早在1995年,“天安門母親”就已提出解決“六四”問題的“三原則”,那就是真相、賠償、問責。顯然,在這一群體看來,真相遠比賠償重要得多。”
當局為什麽也想賠錢和解呢?也不過是要個說法:還鬧不鬧?還上不上訪?上不上吊?
雙方如此立場,要的說法針鋒相對,無可退讓,當然無解。隻能等雙方相關的人都死光了,百年後中國也普世了,再“還給曆史一個清白”,像百年後的美國一樣,承認當年對印地安人占地侵人“違法”,“道歉”,還是在左派自由派人士主持下作的。這是最可能的發生的模式。
要想快點解決,對社會傷害更少,也不是不可能。正確的做法是 不要 “平反”。隻是嘴上功夫,麵子問題,沒多大益處。反而,正視現實正視曆史的作法是,將六四列為 一場“民族的悲劇” 民運鎮壓雙方都有責任,以最壞的形式結束。誤傷的群眾,和受害官兵,都要賠償,因為一個共同點是都是為國家進步(或退步)作出了犧牲的,隻是立場不同。沙盤推演一下,各退一步,保住中國最看重的麵子, 才有鍥機。
這是有益雙方 懲前毖後的作法。維一可行的作法。當然,前文已述,也可以什麽都不作。
本人身經六四,立場自明。不去跟網友對罵 互毆。好自為之。
上麵說的,核心隻有一個:“要陪償,而且早陪比晚陪好。不是有維穩經費嗎?不要搞附加條件,弄成封口費。天安們母親們,節哀順變,保重身體,安度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