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2)
在和愛倫一起吃飯的時候,一條複仇大計在他腦子浮現出來,愛倫的話在無意中觸動了誌偉內心的傷疤。就在大家正要起身離座的時候,誌偉好像突然想起了什麽,他問愛倫:“現在國內的基金也能來香港炒股?”
“明的不可以,大陸還沒放開這一塊,聽說是有人向中央政府提議過但中央不準,通過地下錢莊轉過來的資金倒是有一些。”愛倫曾聽到過一點風聲。
誌偉點點頭,“現在美國的科技股很熱,矽穀是暴發機會最多的地方,平均每六天就產生出一位百萬富翁,很多搞科技的小公司都很有希望,缺的就是資金,要是有投資,搞到公司股票上市,回報可能是幾十倍上百倍,比在交易所裏炒股強多了,如果你和你的朋友有興趣,我可以介紹幾個人給你認識一下,啊,對了,你說的那位深圳的劉總真有這麽大的實力?”
“有啊,他的背景很強呢,我這裏有他的名片,”說著,愛倫從口袋裏摸出一張名片給誌偉看。
這就夠了,誌偉微笑著,語帶雙關地說,“好,一方有資金一方有機會,這真是天意。”
在方琳交給他的那一堆份文件中誌偉看到一份當年關於他的報案記錄。舉報人是誌偉的客戶郭先生,旁證是誌偉當時的頂頭上司,公司總經理劉路,記錄上寫著郭先生懷疑誌偉與吳江串通合謀欺騙他買入原始股。還有一份文件是郭先生後來又要求撤回舉報的記錄,郭先生說他當時是受劉路的指使才舉報誌偉,其實他根本沒有證據證明誌偉有此意圖,當時他因為受騙一時氣憤,懷疑誌偉和吳江合夥設局,事後想想覺得可能冤枉了誌偉。
此外還有那個因為索賄受賄而被捕的原法院工作人員莊某的供詞中也提到劉路曾幫他洗錢,他則幫助劉路把誌偉弄進監獄。這樣三份文件對照著看,事情就非常清楚了,真正存心設計陷害誌偉的人是劉路。趕走誌偉,那批客戶和管理資金的權力便落入劉路之手,這便是坑害誌偉的目的。
弄清了原委,誌偉也拿定了主意,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來而勿往非禮也,既然別人做了初一,何妨我做十五,彼可往,吾亦可往,至於說這麽做是不是有違道德對誌偉已不再是個問題,做事隻要無愧於良心就好,寧為真小人也不貪圖虛名做“仁義”君子。
這個世界上大多數的所謂道德,準則都是為了約束他人而設立的。這些年的磨難使得誌偉已經徹底破除掉頭腦中殘存的所有清規戒律,確立了一種全新的信念,即凡事皆有可能,為人做事如果拘於成規舊俗,循規蹈矩那是最愚不可及的。
誌偉回到加州,他不在的這段時間裏,生意都是由陳興負責打理,李惠也會過來幫手處理公司財務上的事。
在誌偉回來之前,大概是十月初的一天傍晚,陳興最後一個離開公司,鎖上門,走到停車場裏準備離開。菲列的司機過來打招呼,兩個人以前見過麵,算是認識,菲列的司機說他的老板想請陳興吃飯。陳興推托不過,二人一起到了海皇酒家,菲列已經在那裏等著他們了。
一見麵,菲列非常熱情,拉著陳興坐下,點菜倒酒,一番閑扯之後轉入正題,菲列笑吟吟地看著陳興,“你老板好瀟灑,把整個公司都扔給你,他自己去逍遙自在,真令人羨慕,我要是有他那樣的福氣就好了!”
菲列看陳興沒什麽反應,拍拍他的肩,又接著說,“做咱們這行講的是門路,找對了門路,一年掙個一百萬稀鬆平常,就看你有沒有膽量了。”
陳興雖然麵上帶笑,不過笑得有點勉強,菲列的話對他是個不小的震動,每個字都印在他心裏,陳興麵臨著良心與機遇如何選擇的考驗。人的一生總會有麵對考驗的時刻,每一個選擇都有可能改變自己今後的命運。
稍作休整,誌偉接著又飛去紐約找祝明。他讓祝明幫忙介紹一個做風險投資的人,祝明向他推薦了通尼。
通尼也是剛從香港回來不久,目前的處境非常不妙,通尼在香港的投資損失過半,資金委托人肯定要過問此事,搞不好委托人也許會收回資金另尋經理人,那對通尼將是個致命打擊,通尼正為此頭痛不已。
經祝明牽線,誌偉和通尼見了麵,大家坐下來商討計策。誌偉提出現在高科技是投資熱點,他有一份商業計劃書,有潛在的投資人,現在就需要一個熟悉投資運作的人來完成這一係列技術環節的實際操作。
通尼看了一遍誌偉的商業計劃書,笑道,“這個不行,肯定不行,太不專業了。”
誌偉也笑了,“所以我才來找你。”
“你這份計劃,有多少可行性?”通尼並不傻。
“可不可行不重要,關鍵是要讓投資人相信。”
“投資人會這麽蠢嗎?”通尼盯著問。
“別的人我不在乎,我隻要能讓定向投資人相信就夠了。”誌偉亮出底牌。
“你是想給人設局下套?”通尼也是直言不諱。
“我不需要你把資金投給我,你隻要把投資人拉住,吸收進來多少,資金如何使用我都不管,你也不用分一點利潤給我。”
“那你這麽做的目的是什麽?”通尼十分不解,這事很奇怪。
“我就是想看到投資人被人追債追得無處可逃。”誌偉不隱瞞自己的意圖。
“對方一定是你的仇人吧。”通尼很確定地說。
其實通尼不在乎誌偉和誰有仇,如果誌偉提供給他一個挽回損失的機會,通尼是不會跟機會有仇的,何況通尼正迫切地需要找一個幫他填補窟窿的冤大頭。
誌偉正是看準了這一點,適時地指給通尼一條大魚,並且連同魚餌和漁網一起遞到他手裏,能不能抓住大魚,就看他的手藝如何,刀夠不夠快了。
“沒錯!這個人不光陷害我,還買凶害死了我的女友,我要他為此付出代價。”誌偉不回避自己借刀殺人的意圖,而且是借刀殺人手不沾腥。
“你是個男人!有仇必報。”通尼豎起大拇指,非常讚賞誌偉的坦率,“好!我們合作,play a big game!”
下一步就是修改劇本,兩個人關起門來磋商細節,邊討論邊修改。同時誌偉通過電話和人在香港的愛倫保持聯係,視場交流問候一下,不讓關係變涼。十一月底,誌偉通知愛倫,他將於年初再次赴港處理賬戶內剩餘的部分。
回來後,誌偉去找孫律師辦了一件事,請孫律師幫他設立一個LIVING TRUST賬戶,誌偉把自己名下的大部分資產,包括公司和房產全部轉入信托帳戶內,指明信托的受益人是方琳。簽字前,孫律師再次提醒誌偉,“你可要考慮清楚,簽了字,這些資產就不在屬於你了。”
誌偉非常肯定地回答,“我知道。”
“好吧,既然你決定。”孫律師把厚厚一遝文件推到誌偉麵前,“貼著綠標簽的地方需要簡簽,貼黃標簽的要全簽。”
“如果我出意外,這個賬戶內的資產是不是不受影響?”誌偉問。
“你放進賬戶內所有資產都不再是你的,與你無關。”
“好,這正是我想要的。”
此外誌偉用陳興和李惠的名義分別注冊了兩間有限公司,再用這兩間公司的名義注冊了一間名叫E-WAN科技的有限公司。
現在戲台已搭好,劇本也有了,下麵是正式登場的時候了,戲的主角是通尼,他是行家,演出成敗係於他一身,誌偉將作為一個穿針引線,搭橋鋪路的角色出現,之後便會隱身,所以後麵的每一細節都要設計妥當,不能出紕漏,誌偉相信通尼有迫切的需要和動力去演繹好後麵的戲。
過年前,誌偉收到一封吳江寄來的信,裏麵隻有幾張照片,拍攝的是一場車禍事故現場,一輛重型施工車碾壓著一輛摩托車,從一人多高的車輪下拖出來之後的摩托車和騎士已經連為一體,隱約可以分辨出兩個人形。
誌偉打電話給吳江致謝,吳江說,“這算是給你的新年賀禮,我也需要你幫個忙,查一個人的底細,這個人號稱是馬來華僑,名字叫王世昌。”
這事還得找方琳,誌偉心裏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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