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翟田田事件之我見

(2010-05-30 07:44:44) 下一個

翟田田同學一時間成了國際媒體矚目的新星,然而中美兩國媒體對此次事件的報導不盡完全相同。中國媒體認為翟田田是由於跟教授有爭執被捕,被美國認為是恐怖主義分子而被捕,而美國方麵尤其是史蒂文理工學院校報5月28日的報導卻說,翟田田的被捕不是因為跟教授的爭執引起的,而是他對學校進行恐怖言論威脅而遭逮捕的,而被捕之前,翟田田已經被學校勒令停學。根據史蒂文理工學院的校報報導,翟田田被校方給勒令退學是學業上不誠實以及在工作中有不當行為,而且翟田田上訴過,但是校方維持原判,校方為此還拒絕進一步評論。

網上鋪天蓋地地指責學校說拒絕評論是學校不能拿出證據,其實不是學校不能或者不想,拿學校的話說,根據學生隱私法,學校被禁止這麽做。我認為是學校不敢,因為根據學生隱私法,如果學校把翟田田被停學的來龍去脈都抖落出來,翟田田就可以告學校的。翟田田是簽了保密法,因此學校無法向任何媒體公布此事。如果你在美國看過病,你也要簽署類似的東西,比如,你看病的醫院能不能把你的醫療信息轉發或泄露給任何人,這任何人包括你的配偶。記得我看病時,我故意在是否可以泄露給配偶一欄填上“不”,看看填與不填有什麽區別,你猜怎麽著,我的醫生辦公室寄給我的看專科醫生的轉院單的信封上麵都印著大大的紅戳:本信件非本人不得拆看,一旦老公拆看了,我可以把他告上法庭。所以,根據我在美的經曆,我認為校方拒絕評論是正當的,沒有什麽貓膩。

跟翟田田有類似經曆的人美國學校千千萬萬,也有很多過來人。其實今年二月他的麻煩就來了,如果他在那時聯係轉學也來得及。根據學生隱私法,翟田田被勒令停學的事校方不可以通知國際學生辦公室,也不可到處散發。很可能的原因,是翟田田上訴失敗後,他怒火中燒,反正也沒了身分,我就破罐子破摔。說幾句氣話,沒想到這幾句氣話讓他吃不了兜著走。

翟田田來美七年,時間不短,但是這並不意味著他對美國的方方麵麵都懂。最近有個芝加哥大學的學生在網上詢問他的OPT今年七月到期,問有什麽辦法留在美國,很多人獻策獻力,我也支了幾招,後來他告訴我他的問題已經解決。

其實,在美國的中國人,隻要呆上五年以上,都會遇到點小麻煩,大家都有過來的經驗。隻要在網上多登幾個帖子,就會有熱心人幫你解答。象文學城的移民論壇等,都會有人幫你出謀劃策。所以我建議中國同胞在美出了事不要蠻幹,要多問問,當然了,不能去問美國人,尤其是留學生辦公室,問了他們事情更遭,你學都轉不了。

在美打官司很難,非常耗時。N年前我的車被撞了,美國小妞就是不賠,我把她告上小額法庭。等了三個月,終於等來上庭那一刻,你猜怎麽著,法官核實我們的身分後讓我們庭外解決,如果庭外不能和解,再回到法庭上來。美國人也信奉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原則。所以,翟田田的事件絕不是速戰速決那一種。

翟田田的事件現在中國已經介入。據說校方已掌握他有威脅言論的證據,如果如此,麻煩會很大。他真的應該請一個說母語的律師,不是我貶海明不好,而是象這種事還是講母語的律師較好。如果翟田田幸運的話,他不用服刑就可以跟父親回國了。如果不幸,他不僅告不了種族歧視,而且還得坐牢。我不是說他沒有受到種族歧視,也許有,但在美國不僅耗錢也耗時間。在美國受氣的人不止他一個。除非有龐大的家財,否則卷入官司就得掉三層皮也未必打贏。

我勸告在美遭遇不平待遇的朋友,多向國人谘詢。N年前我到車行買車,當我把車開到家裏發現車側麵有一處刮痕,於是開回來讓車行給減價,我也強,不給減價不走,車行說你不走,我叫警察。車行馬上叫來警察,那警察還好,聽我解釋,然後告訴我說,走吧,不會有結果的,結果呢,我隻好走了。我要不走,他就把我帶走。我的一個朋友,更絕,在商店買東西,跟收銀員爭執起來,收銀員把他轉給經理,你說怎麽著,經理把他轉給警察。

我們在中國長大,每天走在大街上,十有九回碰到國人吵架推搡事件,那是我們文化的一部分,可是現在我們在美國,美國老子兒子有爭執也要上法庭解決。如果有肢體衝突,他就告你個人身威脅。我,一個女的,還讓人控告性騷擾呢。所以中美文化的不同讓翟田田吃了現在的苦頭。如果遭遇不幸,要用平靜的語氣說話。更不能揮拳頭,這樣省去牢獄之災。

讓我們祝福他平平安安出來,並有一個好的前程。還是那句話,美國不是一個好玩的地方。

[ 打印 ]
閱讀 ()評論 (2)
評論
xkk 回複 悄悄話 入鄉隨俗,要了解當地的習慣,才能生存。翟田田7年還不了解,失誤毀了自己的前程。
WhyWo 回複 悄悄話 就你對此事的解釋有點靠譜. 我都已經懶的去失望了.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