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連有兩個罰單還是挺倒黴的吧。第一個罰單剛剛得到不到兩個月,第二個罰單就來了,而且是一千元無駕照費外加125元錯誤使用道路費(wrong lane usage),這次給罰單的不是警察,而是州裏的SHERIFF:高級警官。高級警官就跟法院在一個樓辦公,他們的辦公室就是我上次出庭的對麵。麻煩了不是。
警察本應該隻給125美元的罰單,但是為什麽又有了1000元的罰單呢?這其中的原因是我沒有駕照,其實根據規定,沒有駕照也不該給這麽大的罰單。但是警察叔叔生氣啊。為什麽生氣啊。你想啊,路都封死了,五六輛警車攔在那裏,你就愣敢衝。其實我在美國怕警察的程度跟中國是一樣的。那天,看見很多車都過去了,警察也沒攔,心想這該不該走呢。看見很多人都過去了,心想:這不錯,我也可以過去,不用繞道了。就我這駕駛水平,繞道都難啊。估計整到半夜都回不了家。因此,當警察閃燈讓我停車時,我還讓警察分享讓我停車的理由。這位叔叔說:沒看見那麽多警車攔在那裏,你也敢闖?我說:看見人家都過了,以為讓過呢,另外,你也沒抓他們啊。警察說,我不能逮住你們所有的人。逮住你就行了。那天我開得慢,天還下著雨呢,不逮我逮誰?記住了,如果兩個人開快車,一前一後,那肯定後麵那個倒黴。警察就有本事抓慢的。
這個罰單讓我心神不安到極點,想想啊,高級警官的辦公室就在庭審屋子的對麵,警察有理由不出席嗎?當警察出庭時,你得有極好的理由,否則贏不了。因此,除了一再改出庭日期,我就琢磨第二個策略,那就是讓法官覺得警察給這個罰單不合理。第一,天很黑,下著大雨,無法看見路是否完全封死。第二,我前麵的很多人都開過去了,警察都沒有攔,讓我覺得可以過。第三:沒有警察指揮交通,因此隻能進行自我判斷。一般情況下,要是道路封了,警察應該有人出來指揮交通,告訴人們繞道而行。可是沒有人指揮交通,那天下著大雨,警察都躲在了車裏。我一沒闖紅燈,二沒超速,這個罰單會讓法官同情。
然而,這次出庭可沒上次那麽幸運,黑壓壓的一屋子人。由於人太多,法官決定分出一撥人去。念到號的就到另外一個屋子去,我手攥著罰單,耳朵仔細聆聽法官秘書唱出的每一個號碼。旁邊有一個墨西哥老哥,他把我搞得更緊張。他反複問我他的罰單會有什麽結果。其實,他隻是忘帶保險卡,根本沒有事。我一再告訴他沒有事。還好,我和他都沒有被分出去,叫到他時,法官一看遞上來的材料,馬上就說你的罰單取消了。墨西哥老哥完事還不忘給我打了招呼。
過了好一會,才輪到我。這個法官一看我改了四次,非常不高興,麵露不悅說:這個罰單居然改了四次出庭日期。不像別的案件,一看警察沒來,罰單就取消了。法官四下看了一下,沒有找到給我罰單的警察,但是她還故意問我認罪不?我說,不認罪。法官認識警察啊。她知道警察沒來,還問我認罪不?你看她有多壞!聽到我不認罪,她就問在場的警察:XXX警官在哪?有個警官馬上說,到某某城市去了。無可奈何,她隻好說,你的罰單取消了。
這次罰單抖落掉的原因還得歸於警察叔叔沒來。人家嘴大,要想吃你還不容易。連美國人都勸我,隻要交了錢,讓你開車,你就阿彌陀佛吧。可是,我就是有一股不認輸的勁,即便輸了,也要輸個明白。在美駕車的朋友,其實人還是少上法庭的好。現在,我開車可規矩呢。這是兩張罰單帶來的結果。想當年開車,特別盼望誰撞我一下,聽好了,可不是我一個人這麽想,如今很多當上美國大學教授的哥們也有過這樣的想法,這一被撞著,對方就能賠你個三頭五百或千把百的。可隨著閱曆的增加,我的盼望就成了,我不撞你,你也別撞我。曾經看過多少回慘烈的景況。有一次一輛車被攔腰撞斷,還有一次,一個人鮮血淋漓地跟朋友們坐在馬路邊上等警察和救護車來。天啊,開車一定加小心,不能快。
有一次左轉,咣當,被後麵的人給撞上了,原因是有行人過馬路,我有權左轉也得讓著行人,所以左轉得很慢,後麵一個小姑娘著急,就把我給撞了。我下車看了看,那個小姑娘也馬上下車,連忙說對不起,我一看,也沒有撞成什麽樣,就讓她走了。老公開玩笑說:你還挺大方的,500美元沒了。其實那天我很著急,車裏坐著兩個女兒和一個朋友的孩子,我剛把他們從遊泳訓練接回來,準備帶他們去看電影。於是就把那個小姑娘給放了。其實,出了車禍,如果人沒有受傷,我們都該感恩。
在美行車,還是毫發無傷地好。
我想問一下第二張ticket對我argue我第一張ticket有影響嗎?現在他們在係統裏麵是不是就查到我的第二張ticket了?我本來可以說我有良好的駕車紀錄的,我上庭argue第一張tickect的時候不能這麽說了對嗎。
其實是我運氣比較好:))每次都是碰上抽查酒精,經過的車都得停下。
如果你開車時車身左右搖晃較大,被警察攔下的可能性就很大,因為他認為你喝酒了才會把車開成這樣。
這個月複活節放假是我們今年第一次進城,早上去被攔了一次,下午回來又被攔了一次。雖然都是被例行公事抽查酒精,但怎麽就命中率這麽高呢?其實我並不很喜歡他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