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牧的夢囈

清流從不爭,涓涓萬物洗
正文

偉大還是愚蠢的愛情?(圖)

(2010-04-23 15:02:01) 下一個
愛情歸根到底是兩個人的互動,一旦有了裂痕,再想恢複也很難。
來源: 王牧牧 於 10-04-23 14:40:37 [檔案] [博客] [舊帖] [轉至博客] [給我悄悄話]

回答: 偉大還是愚蠢的愛情?(圖)清涼媛 於 2010-04-23 13:35:42

這個世界上,想要戰勝貧窮出人投地,並沒有錯,但若固執地以為凡事都可以靠金錢來解決,就是暴發戶的悲哀。。。
因為老牌貴族,上流社會有著自己的價值觀念,所以接受暴發戶僅僅是出於禮貌,或利用他們的金錢。骨子裏是不把暴發戶當作自己圈子裏的人,關鍵時刻他們會合同作戰,把力圖進入圈內損害自己利益的,拋出來。
蓋茨比的悲劇,不是愛情的悲劇,本質上是階級的悲劇,這種劇目,今天也在上演。。。


偉大還是愚蠢的愛情?(圖)
來源: 清涼媛 於 10-04-23 13:35:42 [檔案] [博客] [舊帖] [轉至博客] [給我悄悄話]

也談談《偉大的蓋茨比》


偉大的蓋茨比,究竟偉大不偉大,這是一個矛盾的辯證法。

在充滿物質欲望的社會,貧窮自然是一種過錯。蓋茨比充分認識到這一點,所以,女友黛西嫁給富翁湯姆是極其自然的選擇。但是蓋茨比對愛情和純真的眷戀絕不因為時過境遷,也絕不放棄木已成舟,他執著地運用愛情的非理性對抗著傳統的理性,而同時又運用物質化的理性來對抗社會的非理性。

所以,一方麵他選擇對愛情的忠誠。一方麵他不擇手段地攫取金錢。

蓋茨比的人性,是一種簡單的理性與非理性情感的糾纏。簡單的理性讓他隻看到金錢的力量。 而貧乏的理解力,讓他根本無法看出上流社會真正的遊戲規則,自然也看不出湯姆一班人的精明狡猾。他帶著有錢人的麵目出現,就以為有了成功的保障,而感情的上盲目讓他更無法分辨黛西的變化。

其實,黛西早已不是過去的黛西,她和湯姆的婚姻是一種一勞永逸,順應潮流的結合。他倆有著上流社會的共同屬性:體麵,優雅, 世故,虛偽,道德模糊,骨子裏自私自利卻絕不會為了任何事情冒險。湯姆深深了解黛西,所以他挑釁地告訴蓋茨比,他和黛西根本不可能分開,黛西絕不會愛上一個“靴子腿”(靠走私軍火發財的人)。

所以,蓋茨比的不合時宜在偶然的巧合和故意的栽贓下滅亡,這個滅亡對於蓋茨比來說是肉體的消亡湮滅了精神的痛苦。如果蓋茨比僥幸活著,弄清了裏麵的曲曲折折, 他倒寧願已經死過或自殺。

蓋茨比是在很低迷的狀態下,毫無預見地被湯姆情婦的丈夫殺死的。

而活著的我,卻看到了一種真相:在三條生命的消失以後,湯姆和黛西快快樂樂毫無愧疚地複合了。黛西連蓋茨比的葬禮都沒有出席。

蓋茨比不合時宜的愛情究竟是一種偉大,還是一種愚蠢?




讀“了不起的蓋茨比”

來源: texasredneck10-04-22 12:47:09 [檔案] [博客] [舊帖] [轉至博客] [給我悄悄話]
   
讀“了不起的蓋茨比”


先介紹作者和這本書的一些背景。
菲茨傑拉德(1896-1940)是屬於那種典型一本書出名的作家,他還寫了一些東西,(Tender Is the Night)有中文譯本,叫《夜色溫柔》,我感覺是本不錯的書,但和《了不起的蓋茨比》相差太遠。十年前,蘭登書屋(Random House)回顧過去的一百年,認為《The great Gatsby》是最great的美國小說,我知道後有點鬱悶,這分明是我想法,他們什麽時侯偷去了!
菲茨傑拉德無疑是一個真正的天才,但就和百分之九十九的同類一樣,才華給浪費掉了,又和百分之九十九點九九九的同類一樣,並不幸福,窮困酗酒導致四十四歲就死了。雖然有些第一流的作家和評論家在他活著時都認為他是少有天才,但生前並不受人重視,這好像也是天才的特權。
隻有天才才能死後成名,因為他們太超前而難以被同時代的人所理解,而現在的許許多多名人沒有了權勢和行為藝術,很快就會被人忘得幹幹淨淨。
所以說,如果你認為自己不是天才,那絕對是一件好事,第一,你幸福的可能性大增,第二,你活著出名的概率也大增,應該和我一樣因為是凡夫俗子感到慶幸。

我一共讀過三遍這本書,第一次是在文革初,母親怕我出去胡鬧,就拿出一大堆書來,有些她肯定知道我太小而不可能讀懂,但總比到外麵革命要好。我對兩本有很深的印象,一是萊蒙托夫的《當代英雄》,我想是大慨讀懂了其中的憂鬱,另一本就是它,繁體字。說來慚愧,我肯定沒有讀懂,喜歡它是因為裏麵有非常奇特的插圖,是那種鋼筆畫,遺憾的是,它後來被文革抄家抄走了。
讀第二遍是上大學時,我就認為它是屬於那種少見的傑作,但沒有插圖。最後一次是在美國讀書,我所喜歡的一個圖書館角落的書架上正好有這本書,我放假時就又看了一遍,這次是英文,但還是沒有插圖,那位大俠能告訴我到哪裏找得到那些插圖?
它現在當然名氣極大,各種評論多極了,我不可能跟專家比,因此也隻能談幾點我感受最深的。

它是一本非常悲慘的書,或者說是絕望(despair)的書,在我讀的名著中能和它相比的是雷馬克的《凱旋門》,但它要曲折隱晦的多,不像《凱旋門》從頭到尾都在一種淡淡的絕望中。但卡夫卡那一類作家不算,在那些書裏麵根本就沒有希望這一類東西。
這個世界上有很多悲劇的書,但它們並不是悲慘的書,實際上我們看到的悲劇大都如此。比如《紅樓夢》,我們在其中畢竟看到了曠世不渝的愛情,是因為外部的因素打碎了他們的感情而構成了悲劇。如果寶玉因為仕途而拋棄了黛玉,或者更幹脆,寶玉最後熱衷仕途而根本就不愛黛玉了,那就有點悲慘了。
這本書的情節十分老套,貧家青年蓋茨比和富家女黛西相愛,一戰爆發,蓋茨比不得不到歐洲去保衛祖國,祖國當然保住了,也成了英雄,回來才發現黛西已和門當戶對的湯姆結了婚。鬱悶是當然的,大部分人恐怕就算了,另外找人不就得了,畢竟天涯何處無芳草,美國女孩子年輕的時侯都是很漂亮的。但蓋茨比是了不起的,他不幹,他非要把黛西搶回來,怎麽搶呢?自然是首先要實現美國夢(現在也是中國夢)——發財。
我們都知道佳人可是等不得,怎麽才能在很短的時間發財,如果是在現在的中國,那自然有很多捷徑好走,比如當經濟學家或者做房地產等等,但在美國不行,隻能去做非法生意,可見美國的精英生活可比中國的艱難得多。雖然蓋茨比書讀得不多,但頭腦靈活,也有膽量,肯定是精英級的人物,所以很快就發了財,中美精英短時間發財沒有問題,區別隻是合法與非法。
接下來自然是去重新贏得美人的芳心,他幾乎成功了,但湯姆卻揭發出他的財產來路不明,黛西就不幹了,在慌亂中她開車撞死了湯姆的情婦,一個車行老板娘,他義不容辭的頂了下來,後來那個車行老板找到並且逼湯姆說出是誰開的車,就去幹掉了蓋茨比,結束了他的美國夢。
隨便說一句,那個根據小說拍的同名電影實在太爛,比陳凱歌的還要爛,我拿出天大的耐性也隻能看二十分鍾。當然,你要是跟我不一樣,喜歡那種電影,就去看,那實在把一部好小說糟蹋得一塌糊塗。

當然,以下是我的想法,所謂名著,那就是要各人讀起來感受不會一樣。
我認為要讀懂這本書的關鍵是不能把湯姆夫婦看成所謂的壞人,比如黛西,有些人認為她被金錢腐蝕了,因此不敢和蓋茨比一起去追夢,但那個夢真的值得追嗎?黛西無疑真正地愛過蓋茨比,在她結婚前一分鍾仍然想著他,可惜他在歐洲身不由己。蓋茨比實際運氣不錯,那時的黛西並不快活,丈夫故事不斷,自己卻生活單調,這時她深愛的舊情人來了,英俊瀟灑又有錢,而且還發瘋式的一往情深愛著她,不動心才是見了鬼!
當她丈夫說蓋茨比是黑社會,而蓋茨比在心愛的女人麵前居然連謊都不會撒了,我就知道一定要壞事了,書中那一段十分生動。蓋茨比實際上承認了,黛西肯定震驚到糊塗而不知所措了,她的那個圈子,所受的教育對黑社會有什麽樣的看法是可想而知的。我知道癡情男女希望聽到:因為你那樣愛我,我跟你定了,你搶銀行,我就為你站崗去。在現實中,那有可能嗎?不要忘記,黛西已經是媽媽了。
我恐怕跟黛西看法一樣,黑社會不能碰,那怕是因為愛情,除非你想到黑社會裏去發展,不然死都不知道是怎麽死的。而且在書中明顯可看出來,蓋茨比騙了黛西,至少沒有說實話,她放棄是有充足理由的,我就奇怪,怎麽沒有人站在她的角度上想一想。
黛西不是一個很有心機和野心的女人,她隻是一個單純的富家小姐,並不心狠手辣,否則就不好解釋為什麽湯姆那樣膽大妄為。雖然書中看不出來,但我想她並不知道撞死的是誰,至於為什麽她不站出來承認是她開的車,書中也沒說,隻有亂猜,嚇傻了,不知道會有那麽嚴重的後果,可能就是害怕承擔責任,到蓋茨比一死,就更沒有必要說了。她的行為並不出格,我想很多人碰到這種事都會這樣做。
湯姆的行為就更不好指責了,有人拿槍威脅你交出一個人來,那人殺了你的情人(他不知道是黛西)還要搶走你的太太,你還打死也不說,那可真叫有病,還不輕。湯姆風流成性,自私自負,但他愛黛西,並不是卑鄙小人,也不是他製造了這個悲劇。
那麽究竟是誰製造了這個悲劇呢?答案很簡單,是蓋茨比自己,是他那個不合實際的理想,在那個該死的理想裏,他把黛西想成了神話般的人物而脫離了現實。所以我說,他已經被判死刑,從他又看到黛西的那一天起,隻等著執行了。我這人有時愛鑽牛角尖,就想,如果他沒有死,黛西能跟他走嗎?再進一步,黛西跟他走了,他們能幸福嗎?當真就夫妻雙雙把家還了?
如果用這種觀點來看,蓋茨比不過是另一個浮士德罷了,就回到了那個老問題,為了一個所謂正當的目的,能不能不擇手段?這可真是一個兩難的問題呀!
像蓋茨比;他知道沒有錢是追不到黛西的,靠理想把女孩子搞定的時代早過了,自己的底氣也不足,男人嗎,怎麽好意思要黛西那樣一個享受慣了的尤物過苦日子呢。如果按照合法的渠道,那得要到巴菲特的年紀才能向黛西開口,黛西恐怕已是姥姥了(那時候沒有科技板塊),隻能走偏門。但這好像一樣達不到目的,浮士德有上帝搭救,可黛西這個蓋茨比的上帝卻並不打算伸手,於是他就一沉到底,跟我們說再見了。
這使我想到了今天的中國,有許多人為了發財而不擇手段,他們有很多合理的解釋,比如:合法不可能賺大錢,那法律本身就不對頭;成大事的都是踩著線走的,古今中外成大事者不拘小節;等我賺到錢後,我一定大做慈善事業等等,等等。最後一條我們肯定是看不到的,倒不是他們要食言,而是在紙醉金迷,誘惑無數的商場一沉到底,錢沒有賺到,自己倒是丟得幹幹淨淨。
我經曆過文革,所謂崇高理想裏能藏多少罪惡可是再清楚不過了。我現在倒是相信:you play dirty, you are dirty(手段肮髒,你就肮髒)。

有人把這本書看成愛情小說,我認為不是,它隻是在借愛情說事,實際上是在講一個理想破滅的悲慘故事。
我們常常看到的小說和電影的經典過程一般是這樣:主人翁戰勝了自己的軟弱,自私,各種困難等等,找到了人生真諦而展現了人性的光華;或者說:人們由於種種原因而誤解,經過相互碰撞和發掘在各種表象裏找到了真正人性的善,於是就你好我好。
但真實的人生能是這樣嗎?誰能保證你一定能戰勝自己自私冷漠,我看到太多的人被生活打倒而喪失信心,我經常想,人總是要被困難打敗的,隻是早晚而已,就算你總是在贏,不要忘了,還有個老和死等著你,那可是你無法打敗的!打不敗的英雄那隻是人們為鼓勵自己而編出來的神話,當然,它是很美麗的。
就像蓋茨比把黛西看成是自己的理想,生活的唯一目的就是重溫舊夢,到頭來死是唯一的解脫,他要不死作者和讀者都不知道怎麽辦才好。莊子說:“哀莫大於心死”,可看到他到最後還指望黛西跟他打電話,心想這句話應改成:哀莫大於心不能死,我們在很多時候跟他一樣抱著破碎舊夢苦苦掙紮,不敢丟棄,因為投入的太多,已沒有改變的勇氣了。
菲茨傑拉德同時代略早一點有另一個美國作家安德森 (Sherwood Anderson),小說裏的人物也在苦苦找尋,找上帝?找人性?他們也不知道,這倒也是實話,人一生都在找,但是什麽呢,恐怕也是說不清楚。菲茨傑拉德到直截了當,蓋茨比就是在找他所認為的黛西真實的那一麵,結果呢,他是找到了黛西那一麵,但遠不是他想的那樣,算是人性中的陰暗麵,也許卻是人性中真實的一麵,又有誰知道呢?
人和人之間的了解是世界上最難的事情,因此人總是費盡力氣企圖了解他人,愛人,親友,如果發掘的結果並不是所想的那樣,落到和蓋茨比一樣的下場,的確叫人絕望。
所以說,你可以認為菲茨傑拉德是打碎了希望來告訴你希望是有多麽的美,不錯,人往往就是隻有當那個肥皂泡被風吹碎的那一瞬間,才真正感到了什麽是絢麗多彩。

我問過自己,為什麽如此喜歡這本書呢?
首先是作者營造的那種氣氛,那種不言而喻的調調,輕快,憂傷,迷離朦朧,有些像半夢半醒的回憶,卻又是那麽的惆悵而迷茫。書中有不少“我”過去的回憶,有時讓我想起了魯迅筆下童年,少年。全書都籠罩在一種淡淡的傷感之中,卻時時深入骨髓,這一點極對我的胃口。
就像作者所說“這部小說的重心放在‘幻象的消滅’之上——正是這種幻象才使得這個世界那麽鮮豔。你根本無須理會事情的真 跟假,隻要它們沾上了那份魔術般的光彩就行了。”
也許是對的,結果又有什麽關係呢,你隻要有了那種魔術般的幻象,因此能感到這個世界的鮮豔就足矣,那怕一個小小刹那就行,有些人恐怕一生連這個刹那都沒有,人活一輩子,能記起的不就隻有那幾個刹那嗎。
我兒時最早的記憶是第一次母親跟我買了一個冰激淩,那時候我們那個城市隻有一個地方有賣,離家很遠,那時我大慨是三歲,因為太好吃了,我就根本忘了看路,一下摔倒了,立刻嚎啕大哭,母親趕緊看我摔壞了沒有,我卻指著地上的冰激淩說:
“沒有了。”
母親抱起我來,又跟我買了一個,然後站著不動,笑盈盈地看著我在她的懷裏慢慢地吃完。
我現在想起來,真的還是那麽的鮮豔。當然,那原因恐怕是:我在那以後又摔倒了無數次,很多時候弄丟了冰激淩,卻沒有人能跟我再買一個。
“他的作品經 常以年輕的渴望和理想主義為主題,因為他認為這是美國人的特征;他的作品又經常涉及感情的變幻無常和失落感,因為這是那個時代的人們無法逃遁的命運。 ”(維基百科)
何止美國年輕人是這樣,我們都會失落那種青春的鮮豔,我們都無法逃遁命運,隻留下一點點瞬間的回憶。就像在在落日的桃紅中,你看到盼望已久的戀人飄然而至,風吹亂了她的縷縷青絲,眼睛卻像初升的明月一樣明媚動人。
當等你多年以後垂老,眼睛已無法再感受那霞光的絢麗,在點點記記的暮鼓晨鍾裏,你記憶中是什麽?不會是柴米油鹽,不會是那些無聊的爭吵,而隻是難忘的那一瞬又重現在眼前,你仿佛又聞到她身上像春天般青春的芬芳,它們真正是美!
沒有了那種幻象,也就沒有了美。

據說《了不起的蓋茨比》現在是美國中學,大學的教材,難道美國人個個都絕望?這恐怕是因為它的另一個特點,人物生動,描寫手法高超而語言極有特色。
有人把那叫作印象派描寫,既所有都是“我”的印象,也就是在這些印象裏,作者把客觀與夢幻,現實與象征,寫實和抒情,手段高超的融合在一起,讀起來有些像李商隱的詩,義不在言中,而又盡在言中。
此書影響深遠,我看到許多作品都有它的痕跡,卻沒有一個能夠與之相比。
這就遠不是我能夠說清楚的了,我也不太相信有人能用漢語來表達英語的特色,隻有去讀原著,好在它不長,又是那種古典的寫法,按時間順序來的,你用不作費盡腦汁去猜這是過去,還是現在,是想象,還是現實,好讀懂,至於語言特色能懂多少,那就不好說了,不過像我都能懂一些,你也一定能。
一般認為這本書真實反映了二十年代的美國,問題是我們到哪裏知道是不是真的,現在是二十一世紀了,是不是又怎麽樣,我總認為這種評價近似於廢話。倒是人性是不變的,人和一百年以前一樣在欲望中苦苦掙紮,沉溺於幻想而不能自拔。
看這本書時我想到了狄更斯的《大衛•科波菲爾》,它們手法類似,都是描寫“我”所看到的人和事,文筆都充滿著調侃,但對人性的理解卻相差太遠。不錯,狄更斯有時是有點尖刻,但都是好人戰勝了壞人,善良戰勝了邪惡,好人不幸是因為有陰險邪惡的壞人,像現在的港台連續劇。在《了不起的蓋茨比》裏麵,可沒有什麽好人壞人或者什麽善良邪惡,作者跟蓋茨比一樣試圖找到真正的人性,到底是什麽,隻有你自己去理解了。
我當然認為菲茨傑拉德更接近現實,這個世界上沒有所謂的壞人好人,隻有一大堆被各種欲望驅使,不停到處亂轉,注定要四處碰壁的人們。年輕時是極喜愛《大衛•科波菲爾》,被它搞得不停地狂笑,現在有點看不下去了,反認為狄更斯應該被歸類到流行作家,照理說他那樣的人不可能看不到真正的人性,恐怕是生前就有了太大的名氣,不得不對世俗妥協,畢竟大多數人都是喜歡有一個圓滿的結局。

書中花了很多篇幅了描寫那些無聊而又荒誕的晚會(part),極度調侃,生動而搞笑,想必作者經曆過許多,我的感受就沒有他那麽深,不過美國人恐怕都很熟悉,比如老板請你到家裏參加一個晚會,這無疑是一種寵信,結果盡是一些勢利的小人和無聊的瑣事,就在書中應了那句老話,在熙熙攘攘中,你卻感到無限孤獨,而隻能一醉方休。
最後忍不住就翻譯說兩句,書中結尾一段:
Gatsby believed in the green light, the orgastic future that year by year recedes before us. It eluded us then, but that’s no matter—to-morrow we will run faster, stretch out our arms farther. . . . And one fine morning——
So we beat on, boats against the current, borne back ceaselessly into the past。
巫寧坤譯道:“蓋茨比信奉這盞綠燈,這個一年年在我們眼前漸漸遠去的極樂的未來。它從前逃脫了我們的追求,不過那沒關係——明天我們跑得更快一點,把胳臂伸得更遠一點……總有一天……
於是,我們奮力向前劃,逆流向上的小舟,不停地倒退,進入過去。”
這一段英語語感極好,像詩一樣,令人想起了莎士比亞。Orgastic在這裏譯成極樂,但如果翻翻字典,就會知道第一,orgastic有些動詞的詞性,極樂沒有,第二,前者主要指感官的興奮和刺激,極樂好像來自佛教,更強調精神,考慮這本小說的全文,這差異不能說不重要。但如果你要說,你總是說人家不好,那這回你找一個更恰當的來,我隻能不好意思的說,我也不知道。所以說,經典最好讀原文,這句話也無疑是經典。
巫先生認為這本書在鼓勵人們逆水行舟,“《了不起的蓋茨比》寫的不僅是“美國夢”幻滅的悲哀。它也寫了“人類最後的也是最偉大的夢想”的頑強生命力,蓋茨比雖九死而不悔的追求就是它最好的印記。”我的看法完全不同,倒是認為巫先生是中了那種“經典名著一定是鼓勵人上進”的迷惑,我在本書中隻能看到無比的心酸和絕望。
包括書名,那分明是諷刺,一個可憐兮兮的人有什麽值得great的,在這裏又不得不到那個討厭的詞義上了,great在英語裏有偉大的意思,把淺薄平庸的女孩看成天仙來不顧一切來追求,最後在她手裏把命都送了,這樣的人不可能是偉大。我知道這種說法可能傷了少男少女的心,蓋茨比可是一個叫他們依稀不已的情聖,但用錯了情的情聖隻能是一個叫人同情的倒黴蛋。
由於對本書有這樣不同的理解,我對巫先生的譯文有的些地方不滿意。我認為我是有根據的,結尾清清楚楚,“於是,我們奮力向前劃, 逆流向上的小舟, 不停地倒退, 進入過去。”不管你怎麽樣努力,都要倒退,但與第一次完全不同,因為是倒退,就已經知道有什麽在前麵 等著你,你再也沒有了希望!

留下的隻有蓋茨比的一相情願的追求,還有他的夢境和無盡哀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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