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婦女法律研究與服務中心”(“婦女法律中心”)走了。它走的那麽意外,那麽淒苦,又是那麽悲壯!
3月25日,北京大學社會科學部在網站上發布公告,撤銷北京大學法學院婦女法律研究與服務中心、北京大學財經新聞研究中心、北京大學公法研究中心、北京大學憲政研究中心四家研究機構。
放在當代中國的語境下思量,摘掉公法研究中心和憲政研究中心的牌子似乎可以理解[並不意味著正常]。但是,撤掉了郭建梅主持的北大法學院婦女法律研究與服務中心是令人震撼和深思的。更殘酷的是,這恰巧就是獻給郭建梅的五十歲生日禮物。郭建梅對亞洲周刊表示∶“那天是我五十歲生日,就這樣一個禮物。從三十五歲到五十歲,這麽多年在推動公益法的發展,就這麽個結果!這一個生日我哭了好長時間,心底裏悲涼。”
公益律師郭建梅創建於1995年12月的這個中心,是中國第一家專門從事婦女法律援助及研究的公益性民間組織,也是中國最早成立的NGO之一。2000年後,他們宣導建立了中國法律援助協作網路,目前有28個省區近百家律師事務所參與,已成為公益法律援助領域旗幟性的民間組織,現有11名全職律師、5名工作人員及數十名兼職者。2010年1月8日,婦女法律中心在京舉辦“公益律師網路第三屆年度論壇”。論壇主要討論勞動權及就業歧視、針對婦女的暴力、公益訴訟與公益律師、公益律師網路未來的發展等值得政府和學界關注的社會熱點問題,並邀請了70位來自國內外的專家學者、律師、公益法機構和NGO、媒體人員。從其所作所為來看,其名也盛,其勢也大。
為什麽就這樣死了?
作為中國第一批公益律師,郭建梅的姿態一直很溫和,婦女法律中心與政府的關係一直也很密切,多次向有關部門提交法律意見書、立法建議和報告,郭建梅告訴記者∶“現在正在進行的家政工保護性立法,商務部和全國婦聯是委托我們來做法律調研和起草工作,還說我們是所有機構裏做得最好的。”
中心被撤銷被證實為教育部的作品。郭建梅透露,教育部給北大的通知理由是,婦女法律中心接受境外資金,打造公益律師網路,政治風險比較高。的確,國家外匯管理局最近出台的新規定對NGO來說幾乎是致命的。外匯管理局於2009年12月25日下發《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境內機構捐贈外匯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第5條特別針對境內企業接受境外非盈利機構捐贈做出詳細規定,大大抬高接受捐贈的門檻。據報導,那些保護弱勢群體的維權組織和NGO,無論以工商形式注冊、還是掛靠事業單位、抑或民間組織,他們開展工作的資金九成來自境外捐贈。
另一方麵,這些組織介入公共事件肯定引起了政府的反感。郭建梅表示,一年前校方曾警告他們不要參與具體案件的訴訟。外界也普遍猜測該中心被撤銷與近年來他們積極介入“鄧玉嬌案”、“李蕊蕊案”等公共事件有關。郭建梅本人是這樣看的,原因有多方麵,“政府第一害怕民眾起來,第二害怕境外機構介入搞顏色革命,第三害怕弄出敏感的案子影響政府形象”;但她認為,當局最擔心的還是“害怕公民社會起來,形成集團或者合力”。
中心就該死嗎?
說到北大,人民自然會聯想蔡元培、民主、自由和五四傳統。我們也是這樣願望的。郭建梅說∶“作為一個老北大人,我為我們曾經的北大感到自豪。蔡元培先生創建北大,當初的北大是講民主、法治、公平、正義,現在,┅,這些為弱勢群體努力的機構都被打壓了,北大的精神早已經死亡了。”
其實,更值得我們憂心的,“是成千上萬像婦女法律中心這樣哺育著中國公民社會雛形的民間組織的生存現狀。”[亞洲周刊語]
政府為什麽討厭NGO?GDP就是一切?“公益法律的NGO是他們最討厭的NGO,這一塊,從地震之後其實一直在緊縮。”郭建梅說。政府似乎還未-或者說並不想-意識到,NGO是在幫助政府承擔一些重要的社會功能;反過來講,政府在很多方麵失職了。追求GDP的代價就是犧牲社會主義?
中國社會從小康到富裕,再到權利和正義,需要能化解矛盾的郭建梅和郭建梅們。“我隻想做一個好律師,做一個擔當法製功能、追求法治精神的律師。現在社會矛盾這麽突出,我們是在化解矛盾啊。我們這樣的人他都害怕,這個社會是真的出毛病了。”
中心已經死了。中心之死帶給我們的思考應該是深刻的!
[文中訪問資料來自《亞洲周刊》2010年4月11日期。謹此致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