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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中國之民主的十年式遞進和下一階段展望

(2010-03-13 20:19:54) 下一個
 政治的世界是充滿矛盾和對抗的,因此各派政治勢力當評論自己的製度時,無不自誇得如鮮花般美麗、如處子般純潔;而當評論別派製度時,無不是潑髒水、扔石頭,欲置於死地。可如果你能夠以一個中立者的角度,利用對待自然科學的態度和方法,來分析政治現象,你就往往能夠找到清晰的答案。

政治世界的人們都喜歡打標簽,談到1949年以後的中國,如果首先說是“新中國”,則很多民運人士必然認為是要為共產黨歌功頌德;而如果要說“共產中國”則必然讓人以為是敵對勢力的代言人。所以我隻好起了個新詞匯,叫:PR中國,很中性。 談到PR中國的政治體製,很多人是頗不以為然,認為是比以前的R-中國更停滯不前,甚至是倒退。大家的爭論焦點往往在於:是民主對國家有利呢?還是東方式專製對中國有利?就連很多中共的內部人士也隻是極力強調PR中國的豐功偉業,而不敢說其在政治上和民主粘什麽邊際。客觀地分析,PR中國有“豐功偉業”是不假,畢竟是把中國從一個分裂、破敗、戰亂和貧窮的半封建、半殖民地,建設成了一個統一、強大與和平的現代化國家。然而,其中的錯誤和災難也是有目共睹和不容置疑的。而客觀地說,PR中國的核心政治製度應該說經曆了一個以十年為單位的民主演進。

當1949年共產黨奪取全國政權時,這些當時中國的精英人群是要準備大幹一場的,其目標就是最終通過實現共產主義製度來使中國達到繁榮富強。我也認為共產主義確實算是一種崇高理想,它與基督精神皆出自聖經之:"凡物公用、不留私產。"我想這可能是耶穌和馬克思都同是猶太人的原因。而二者實現起來倒是大相徑廷,前者是靠教化和自覺募捐,而後者靠奪取政權和強迫實施。結果無論是宗教還是專政,除了它的發源地以色列以外,至今都沒能看到"凡物公用、不留私產"的最終可行性,看來是一方水土養一方人,不能生搬硬套。倒是中國傳統的中庸之道成了普世價值:凡事不能走向極端,極端的“共產”和極端的“私產”都是要不得的。所以在基督社會,人們最終知道了通過高額稅收、立法、教育和鼓勵捐獻來削弱極端的“私產”;因為這最終有助於社會穩定和富人自身的安全;而在PR中國,讓人們最終知道了不要極端地搞“共產”和吃大鍋飯,要搞社會主義加市場經濟。但中國的彎路是一步一步走直過來的,不走也還是停留在過去的小農經濟和封建土地製度之下。

而這些彎路中也包括“人民民主”的政治製度的如何實施。任何偉大的政治製度都離不開長期的實踐,都要走很多彎路,這在法國、在英國都是如此。而美國在當年是一片白紙,可以直接借鑒歐洲最優秀的政治製度,並加以完善。在這一點上,中國以及周邊所有儒家文化圈的國家與之相比,則都有著沉重的曆史和文化包袱,不論你是什麽人,屬於什麽政黨都會被壓上這個包袱。 所以1949年以前所號召的人民民主,一經實踐就在50年代很快化為了共產黨內高級官僚們的集權專政,而反右和大躍進就是這一體製的突出惡果:即,反右就是對反對派的殘酷專政;隻許官僚們高談闊論,不許別人有任何反駁。而大躍進的實質是對廣大農民進行經濟專政,即,盡可能多地掠奪農民手裏的糧食以率先保證城裏工人、幹部、軍人等新增人口的糧食供給,不許農民私藏糧食,而這種方式一旦調度失當,就會貽害無窮、遍地餓殍。為此,大批的老百姓對共產黨的官僚主義是越來越不滿了。

所以到了60年代,以人民領袖自勉的毛主席開始認識到官僚階段腐化的危害和變質的可能,於是利用自己的威信號召廣大人民與仿效蘇俄製度建立的官僚等級製度做激烈的對抗,但由於缺乏有效的組織和可持續發展的規劃,在文革時雖是大大地替老百姓除了一口惡氣,但後來也逐漸發展得過激和無法收拾,成為了毛領袖一人領導下的造反派專政。

到了70年代,林彪事件使毛領袖陷入到了痛苦和彷徨之中,在官僚集團和造反派之間進退失據。但是當其他受封建和儒家思想控製的東方領導人如,老蔣、老金和新加坡老李還在忙於世襲往替的時代,毛主席能夠以國家和民族的前途為念,時時嚐試有利於自己國家長期穩定發展的領導製度,並最終指定無血緣的華國鋒接班就是東方世界的一個進步。

之後的80年代,隨著毛領袖衣缽傳人的一一被肅清,PR中國開始真正實施了政治局常委的集體領導,雖然民主還隻是屬於少數上層官僚的特權,但對比於R-中國的蔣委員長獨裁和文革時毛領袖的一言堂領導來說,應該算是PR中國在政治製度上的進步。同時,文革時代那種自下而上的強烈衝擊也促成了後來中共官僚係統內部的反思。舉一個小例子,我母親所在單位的老領導在50、60年代對下麵的職工常常是橫眉冷對、趾高氣揚,後來在文革中也就自然被群眾鬥得死去活來。以後文革結束了,等那位領導再恢複職務後對待下屬就和藹很多,架子也小很多了,倒是文革時的幾個造反派頭頭靠後來四人幫倒台後緊跟形勢而繼續掌權,對群眾卻是越來越囂張無禮了,在80年代還差點通過承包把工廠變成了自家的私人資產。

總之80時代的政治局常委內部的民主製度是PR中國的一大進步。即便是後來6-4鎮壓決定的產生,也是政治局常委內部2:2票加1票棄權僵持不下後,才再加老鄧額外的一票而得以通過的,其就程序而言是沒有破例的。

後來的6-4雖然經曆了痛苦,然而更是促成了90年代的新的政治進展,即,迫使領導人進行反思,放棄了老人垂簾政治並集體身退,從此約定俗成為了:過往領導人隔代推選接班人、而任何領導人都以兩界為限,杜絕了領導人的終身製。這按說在過去是中國古人最推崇的理想製度, 即“擇賢禪讓”,雖不能和現代民主製度相提並論,但也不能說沒有進步。

而以此綜上所述,我認為PR中國在政治製度上還是一直以來,在以10年為一個單位來逐步地完善和進步著。當然,這也不是單靠領導集團自身的覺悟來實現的,而要有人民群眾的主動參與和爭取。而以此為參照,在2010年代,我認為應該促成的是:政治局內部以某種方式醞釀出兩個,而不是僅僅一個國家領導候選人,再同時放到人大全體大會上投票選舉,由人大代表選出,而不是暗箱操作出下一屆的國家主席。這樣一來,既然兩個候選人都是中共高層內部醞釀成熟的人選,就都應該是自己信得過的人物,不用擔心出太大的變故;而同時也給了人大代表以及她所代表的全體人民以自主選擇的權利。這樣既符合維持國家穩定的核心需要,又在政治體製上實現了巨大進步,給人民帶來了盼望以久的實現人民民主的希望,也同時表明了共產黨所宣傳的人民民主製度的理想不是空話,不是維護少數特權階級及其子女和親友長期統治的專政工具。如果在下個十年能夠實現如此目標,就是中國社會的巨大進步。而其他過激的方案和想法往往是不切實際的口號,於事無補,還是"積跬步而至千裏"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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