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民案,檢察院退卷兩次
多倫多大學訪問學者 薑維平
今年春節,香港資深記者王建民,在深圳市南山區看守所苦度鐵窗生涯,據了解情況的相關人士稱,深圳市公安局經偵支隊向檢察院申報《起訴建議書》之後,並未像他們原先預期的那樣,檢察院立即支持公訴,提交法院審理並宣判,而是由檢察院退卷兩次補充偵查,因為國內大環境的變化,他可能最終還是要上法庭,但也有可能不起訴,由於國內司法不獨立,他的案件不是孤立的經濟類刑事案件,而是帶有濃厚政治色彩的“文字獄”,故目前具有相當大的不確定性,人們不好預測,但我認為:“政法王”周永康倒台後,司法體係的微妙變化和一些冤假錯案的平反,可能會給王建民的家人帶來欣慰的希望。
王建民是福建人,原為香港《亞洲周刊》駐中國特派員,因工作關係,其與國內各界人士有相當廣泛的聯係,他參與報道了許多重大案件和人物,在海內外新聞界人脈深廣,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響力,與其它同事有異,既使是在薄熙來如日中天之時,王建民對身居高位的薄熙來及其黨羽也不屑一顧,2001年,王建民在《亞洲周刊》第一個報道了本人的“文字獄”,2006年又跟蹤報道了我獲釋的消息,而當時他的頂頭上司,大老板卻是著名“薄粉”張某某,1998年,筆者剛認識王建民時,也與張老板的助手翁某有點交情,曾主動引薦給他卻被拒絕,王建民說,我憑本事吃飯,拉那個關係做什麽?據此可見,王建民是一個很本份的有骨氣,講原則的新聞媒體人士。
此前,王建民留學美國,大學畢業後曾從事多種工作,既給他人打過工,也曾自己創業,後來加盟海內外最著名的中文政論性刊物《亞洲周刊》,成為3個駐中國內地特派員中最低調的一員,較之其他人,王建民著作出版最少,他總是謙虛地告訴我,他寫得那些應景的東西不夠水平,但他為人正派,不趨炎附勢,不唯利是圖,辦事講信用,守承諾,對朋友抱有善意和愛心,在長達十幾年交往中,筆者因人生變故,大起大落,但他對我始終如一,對朋友的情誼不棄不離,他不像有的所謂“民運人士”或“文化商人”那樣,利用坐牢人的遭遇和名聲賺錢謀利,而是真心實意地幫助他人,通過文人的專長推動中國的進步。
由於王建民寄希望於中共黨內改革派,相信薄熙來倒台後的中共能抑惡揚善,改過自新,所以,一方麵在新創辦的《臉譜》和《新維月刊》上,提供園地給作者發表文章批評黨內的貪腐份子,一方麵常年居住在深圳,輕鬆自如地往來於港澳之間通吃紅利,與老牌的反共政論性雜誌《開放》的老板金鍾不同,王建民自認為是不偏不倚的中間派,隻寫故事,不表姿態,故成為中國第一個大搖大擺地行走在“一國兩製”橋梁上的文人,2014年5月31日,王建民的被捕,如果不是周永康殘餘勢力最後的反撲,就可能標誌著,寄希望於黨內改革派寬容異議人士的夢想徹底地破滅,自此,重建中共與公知的關係將十份困難。
不過,也許習近平接班之後發生的一些“文字獄”,與其和王歧山聯手強力反腐完全不同,前者可能是穩定大局的“權宜之計”,後者卻是救國救黨順民意的“百年大業”,眼下高瑜,鐵流案都有一些微妙的變化,呂加平保外,劉霞解禁,王寧回家,等等,但願是一種政治上的鬆動的跡象,按照以前流向海外的有關王建民的起訴書,可以看出,深圳公安局是想重判他,但所示“罪證”很簡明,卻被檢察院兩次退回,離法院還有一步之遙,是補充偵查,還是等待上級指示?目前不好做結論,不過,作為他的好朋友,我希望他早些回家,早些回到太太和孩子及親人身邊,坐牢太苦,既會留下終身不愈的殘疾,也會留下心靈的創傷,對社會的精神文明是一場災難,中國的進步未必一定需要更多的人坐牢,而是應當互動,寬容,理解,雙贏,既告別過去,又麵向未來,中共需要王建民這樣的“海歸”學子,更需要他這樣“溫情批判”的有善意,而無野心的“老記”諍友。
然而,依據法律,王建民已經被捕,他獲釋的方式有這樣幾種可能:一是檢察院決定不起訴,二是南山區法院宣告無罪;三是按羈押天數判刑,前兩種最好,後一種亦是不得已的下策。因為他的雜誌注冊在“一國兩製”的香港,人雖在大陸,但被指控的“罪證”發生在香港,而辦雜誌,賣刊物又不違背香港的法律,故如判刑,不僅是對“一國兩製”的踐踏,而且是對香港左派報刊在內地經營的一種“嘲弄”,進一步彰顯司法的不公,如果再補充偵查,羅列出其它新的罪名,也會被知道“起訴建議書”的讀者,認為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而且,最重要的是,他哪怕判刑十年,總有出來的一天,對於一個有很強的文字表達能力的記者來說,坐牢耳聞目睹司法的黑暗,不會遺忘,就精明的統治者來說,實在是不劃算,因此,我建議釋放王建民,一方麵顯示領導人“權宜之計”的難處,一方麵安撫疑惑於“一國兩製”的民心,更免於日後有關牢獄黑幕的文字出籠,謹此,望深圳市公安局及上級相關人士三思。
2015年2月19日於多倫多大學梅西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