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從單一物品中多獲得的追加的滿足,會隨著所獲得的物品增多而減少。
同一個人在不同時間裏會有不同的感覺,同樣的物品對處於不同需要狀態的人,其幸福效應是不一樣的。人們對同一事物的幸福的感受,會隨著物質條件的改變而降低。
沒有感到幸福,往往並不是因為沒有得到幸福,而是你正處於幸福之中,所以千萬不要讓感官的味蕾失去對幸福的敏感。
人們從獲得一單位物品中所得的追加的滿足和幸福感,會隨著多獲得的物品的增多而減少,這就是著名的幸福遞減定律。
當我們處於較差的狀態時,一點微不足道的事情可能會帶給我們極大的喜悅;而當我們所處的環境漸漸變好時,我們的需求,觀念,欲望等就會發生變化,同樣的事物再也不能滿足我們的需求,我們在其中再也找不到當初的幸福感了。
那些曾經帶來喜悅和滿足的東西,它本身的價值和作用並沒有發生變化,隻是因為時過境遷,我們的品位和需求發生了變化,或者簡單地說,我們早已習慣了這樣的感受,於是不再把這種狀態當作幸福了。
幸福是需要提醒的,因為人們常常身在福中不知福。許多事物,在你沒有得到而想著它時,事實上正是幸福的開始,一旦真的得到它時,幸福感也就隨之消失了。沒有得到的東西才是最好的,喜新厭舊是人的本性。
19世紀丹麥哲學家克爾凱郭爾曾說:“每一種事物都變得非常容易之際,人類就隻有一種需要了---- 需要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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