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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對宗教的認識

(2023-12-29 15:56:58) 下一個

這個話題很大, 隻能粗略地簡短節說一二。 大致分事實判斷與價值判斷兩部分。 

一, 事實判斷。 

即什麽是真的。 什麽是事實。如果說宗教有什麽共同點,就是承認甚至推崇一個或多個“超自然”有主觀意識的個體存在, 這個個體通過自己的主觀意識操縱或者影響地球上各種生物與非生物。 對於這個或這種個體, 我們統稱為神。 

對以上的這個命題即神是否存在,是無法嚴格證明或者證偽的。  但是從人類發展曆史可以看出端倪。

1. 曆史上,科學與宗教發生衝突(不一定是打架,而是對事實的認知不同),比如地心說 vs 日心說等,最後的結論都是跟著科學走, 宗教的結論不斷被否定。 

2. 科學本身也是在不斷發展(你可以說不斷否定自己), 但是沒聽說過宗教否定科學最後被科學證實的。  實際上我們對世界的認知就是會不斷更新, 永遠不可能認知最後的真理。 也就是說在人類的認知範圍內, 絕對真理是不存在的。 而宗教卻宣稱自己說的就是絕對的真理,與以上的認知矛盾。 

3.  科學作為真理的近似模型, 有很強的預見性, 而且隨著科學的發展, 預見性的準確性越來越高, 而宗教對未來的預測永遠停留在“撞大運”的水平上。 即,偶爾會準確預測, 就如同,做一萬次實驗,每次扔十次硬幣, 大概率會出現扔十次head 的情況。 

4. 從曆史看, 人類一般會對未知不知所措, 於是自己不知道, 不可理解的就被定為神的操縱。  而隨著人類對世界的認知的不斷進步, 以前以為是神的操縱的東西,不斷被理解,不斷否認是神的意誌所為。 

二,價值判斷

價值判斷, 即宗教對人類到底是好還是不好。 

1. . 宗教的自相矛盾。 其實這一點既存在事實判斷也存在價值判斷。  為方便放在這裏說。

以聖經為例,如果聖經說的是真理, 至少應該是自洽的。 而實際上聖經有很多自相矛盾的地方, 先不說類似諾亞方舟寫的洪水到底是否事實存在, 就說聖經宣揚的道德。  聖經裏的故事宣揚的仁義道德, 其實是被自己故事反映的道德否定。  比如聖經宣揚上帝仁愛, 而出埃及記裏, 上帝為了解放以色列人, 用瘟疫殺害了無數埃及長子、長女。  如果說埃及長老不放以色列人, 上帝懲罰長老無可厚非,然而用如此殘暴的手段,傷害無數埃及人民, 無辜的嬰兒, 這難道應該是仁慈的表現嗎? 是道德的典範嗎?

2.  宗教對社區的貢獻。 這也許真的是有好有壞。  人類是需要community, 所以宗教即使從事實上有出入, 但是對此也許是有貢獻的,但是人類的社區可以有很多種, 很多不需要靠一個超自然的神來主持的, 比如慈善,比如教育, 比如哲學等等。 所以宗教對社區的貢獻是可以被取代的。 

3. 宗教也引起過不少的戰爭,特別是不同的宗教,甚至同一宗教不同理解引起的戰爭, 比如十字軍東征。

4. 宗教還因教條給世俗帶來不幸。 前一陣,德州孕婦懷著必死胎兒被禁止墮胎即是一例。 

結論。

綜上所屬, 宗教在事實判斷上站不住腳, 在價值判斷上不能說沒有好處,但對人類總的來說,弊大於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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