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 (1)
2019 (78)
1. 投票指導: 給選民自由
民主很大程度上決定於公民的參與。郵寄選票,並不抹殺選民親自去投票的選擇。 給選民多種選擇,可以更加保證更多公民的參與。 Freedom of Choice也正是保守派一直鼓吹的。 希望他們在這件事上也能堅守這一原則。
特別是在疫情期間, 不要拿投票與去商店買東西比。 你不是每天去買生活必須品, 一個鎮裏有很多商店,與一個投票站的人口密度不可同日而語。 也不要把投票與遊行示威比, George Floyd的示威從5月底到7月初的一個多月比,一共參與人數不到兩千六百萬。2016年選民接近一億三千萬,就算是某些州提早投票, 人口密度也不可同日而語。 重要的是給選民選擇的自由。
二,防止作弊。
選票有多重機製防止作弊。 首先,選票上有條形碼,既方便統計,也保證不可一票多投,一人多投。 選票必須簽名,可以方便核對選民登記時的簽名。如果有代填者, 代填者必須填寫個人信息並簽名。 如果有代投者,在投遞信封上也寫著代投遞者必須填寫個人信息並簽名。
並且有個專門的警告的文件: 各種作弊, 阻止合法選民選舉,妨礙選民隱私權都是違法的
yangcen 發表評論於 2020-09-27 19:08:12
回複 '零不是數' 的評論 :
還不到十月份,選票就收到了。給了一個月時間還會郵寄延誤?
是郵寄還是親自去投票, 在我的州可以自己選擇。 我選了郵寄投票,一是疫情,還有就是不想排隊。
還不到十月份,選票就收到了。給了一個月時間還會郵寄延誤?另外我的州還有專門網站,讓你track你的選票,如果真丟了,可以查詢。總之,隻要你真心想投票,你的選票一定被count.,無論是郵寄還是親自去投票。(郵寄選票給你一個月的時間,親自去投隻給你一天的時間)
這和誰贏沒有關係。在承認這種風險的基礎上,我也讚成給選民提供選擇的自由。不承認有風險,就讓人感覺另有所圖。
我在深色州,投誰都不會影響大選結果。
yangcen 發表評論於 2020-09-27 15:46:28
回複 '零不是數' 的評論 :
你質疑郵寄選票似乎質疑的有點早。 萬一trump贏了呢? 你的質疑豈不是說trump的贏有問題?
你質疑郵寄選票似乎質疑的有點早。 萬一trump贏了呢? 你的質疑豈不是說trump的贏有問題?
也收到選票。 我的州規定必須是選舉日的7:00pm前受收你的選票。否則,你的選票不被count。
投寄選票的關鍵是在裝選票的信封簽字。 這個簽名很重要(你的簽名都記錄在案)。 即使有人撿到你的選票, 但他不可能模仿你的簽名,因為他無法知道你的簽名長得啥樣。。所以,假冒投票的可能性幾乎為零。
記住,選票上雖然不用簽字, 但選票必須裝在信封裏。信封上是必須簽字的。
信封上有條形碼,條形碼下有名字張三,。然後簽字也是張三。 通過你的簽字和你存檔的簽字對比,可以斷定是不是張三寄的選票。
如果工作人員不檢查確認信封簽字, 確實有可能被別人假冒。
另外你刪了我一個回複?重申一遍,你不是每天都買生活必需品,但更不是每天都選舉。知道上了城頭無法修改,希望下去之後把這條再仔細斟酌一下,看邏輯有沒有問題。
SwiperTheFox 發表評論於 2020-09-27 10:14:34
回複 '零不是數' 的評論 :
這是需要有郵戳證明是選舉日前寄出這一條件吧? 滿足這一條件後會有什麽問題嗎?
人人寄票的問題是, 至少有40%的票會是空票。 如果有人把你的票拆了,或拿到空白信封, 就很容易作了。沒有機會去對簽名的。即使回過頭來,查出簽名有問題, 也無法知道具體是哪一張選票。
我表達不確切。 應該是有兩層信封。 小信封簽名,用來裝選票。再裝到大信封裏。 重要的是我簽名的信封裏裝的是我的選票。
簽名的作用之一是甄別選票。 2016年南卡選舉作弊就是通過查簽名查出來的。 這個機製是管用的。
我在加州,目前還沒有收到選票。 但我可以告訴你,以前選票沒有要簽名的。隻是信封簽名。
選票上有我的簽名啊. 無記名投票是指不暴露個人投票的選擇, 但是不等於不檢索確認選票真實性。
這是需要有郵戳證明是選舉日前寄出這一條件吧? 滿足這一條件後會有什麽問題嗎?
到底什麽時候寄到,有時不是選民的選擇,而是郵政局效率的問題,特別是川普任命的親信Postmaster General: Louis Dejoy破壞郵政局分流的機器與程序之後,郵政局的效率在某些地方更達不到選舉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