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羊毛出在羊身上。
極端簡化的保險整體的盈虧的公式大概可以是:
醫療費用 (Total Loss) + 保險公司運營的費用 (Expense)+ 保險公司賺的錢 (Profit) = 病人/公司出的保費 + Deductible + Copay
(其中醫療費用 (Total Loss)= 保險公司的理賠 + Deductible + Copay)
如果不考慮操作因素,假設左邊不變,病人出的錢要麽是保費,要麽是Deductible, 要麽是Copay. 出的錢都一樣。 隻是形式不同而已。
第二,共擔風險有利於降低整體費用
Deductible 和 Copay都是病人與保險公司共擔風險的形式。 為什麽要共擔風險? 保險裏有個重要的概念:Morale Hazard (道德災難)。就是如果風險全部由保險公司承擔,病人會不關心看病的價錢。 醫生可以隨便診斷,隨便開藥。 有便宜有貴的藥,就開貴的藥。 (當然並不是說所有醫生都是這樣)。 這裏隻是要說明共擔風險給病人更多的省錢的 incentive,病人有了 Skin in the game, 會更關心看病的Loss 降低Morale Hazard.
而Deductible 比 Copay 給病人更多省錢的Incentive,所以從Loss 的角度來講會降低左邊第一項的費用。 左邊整體費用降低就代表右邊出的錢降低,降低醫療保險的整體費用。
第三,Expense
Deductible 比 Copay 還有另一個好處,就是降低 Expense. 病人向保險公司索賠,保險公司在賠償的同時要審核這個索賠 --病人/醫生是不能隨便跟保險公司要錢的。 這個是Loss Adjustment Expense, 簡稱LAE。 如果是High Deductible的合同, 絕大多數人每年的醫療費用是超不過Deductible 的,這樣保險公司可以省掉更多的LAE, 同樣的道理,左邊的總量降低代表著右邊病人出的錢的降低,降低醫療保險的整體費用。
第四,保險公司會賺更多的錢。
當然(我猜想),第二與第三省下的錢不會都轉嫁到病人身上。 保險公司會多賺一點,但是不可能過分--各州政府對保險公司的審查是很嚴格的,不允許與過度的Profit. 但是病人總體可以省錢,保險公司多賺點錢又有什麽關係呢? 不是雙贏嗎? 多好的事情。
第五,你作為病人應該怎麽辦?
保險的目的是規避風險,不是減少費用。 對於醫療保險,應該是為了防止生大病付不起錢。 所以該看病照樣看,從長期的角度來講是省錢就行了。 舉一個非常粗略的例子, 如果是付Copay的保險, 全家全年保費是8000。 High Deductible 全家保費是4000. 就是說你一家如果全年看病自己掏腰包不超過4000就賺了。 你也許某一年要去一趟醫院,治個什麽大病,最後出腰包是10000塊錢,但是隻要你不是每年都這麽掏,平均起來還是賺了。
再有,一般公司Cover 的High Deductible公司會補助一筆(HSA),我們公司全家的補助是1500. 又賺了。
再有,High Deductible的錢是稅前的,為你省了稅, 又賺了。
所以你每年就預算上4000, 當作醫療的正常開銷。 如果自掏腰包沒超過這筆就是大賺了,這麽想心情是不是好很多?
第六,如果有選擇更好。
出於各種原因,有些人實在不願意要High Deductible的保險,一般公司會有其他選擇比如HMO什麽的,隻是保費會比較貴而已。 當然如果有流通的保險市場(Health Insurance Exchange) 就更好了,保險公司在競爭,客戶有更多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