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不理解,shelter為什麽要處死流浪狗流浪貓?誰給了他們這樣的權利?
貓狗本來都是野生動物。他們具有很強的野外生存能力。有人收養對他們好那是他們的運氣。沒人收養也應該有在野外流浪的自由吧。為什麽要把他們送到shelter去,等著被收養或人道毀滅?
為什麽沒人收養就要把他們殺死呢?人類真的很殘酷很自私,為了自己的生存環境不受流浪動物的影響,就打著“保護”動物的幌子堂而皇之的剝奪貓狗和其他動物交配的自由野外生存的自由以及繁殖後代的自由。如果沒有這些人的所謂的保護, 貓狗可能生活的更好更快樂。他們的生命可能很短暫,但在大限來臨前卻是自由的快樂的。shelter的介入認為地縮短的他們的生命剝奪了他們本能的選擇。
什麽叫人道毀滅?那就是殘酷的毀滅,就是為了人類的一己之私無情地剝奪其他物種的生存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