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英雄的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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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訴你一個真實的日本--人權鬥士中山英雄談日本的人權侵害的種種現象

(2012-06-02 20:14:01) 下一個



告訴你一個真實的日本
--人權鬥士中山英雄談日本的人權侵害的種種現象

請保存我的這篇文章。人生短暫,很多寶貴的經驗用金錢是買不到,我長期從事人權鬥爭,積累了大量寶貴的信息,希望我愛的所有的善良人們能夠吸取有益的經驗教訓,願幸福與你們長在。我不反中也不反日。哪裏有壓迫哪裏就有反抗,路見不平,僅僅說幾句公道話而已,精力有限,三言二語,涉及到日本的警察、檢察、法院、刑務所、國選律師、兒童相談所、婦人保護機構、生活保護機構、法律援助機構、官設人權機構、新聞媒體等等醜惡現象。這些經驗教訓大部分的土著的日本人也不知道。日本國民的我指出日本的醜惡,是希望日本能夠變得更美麗,我問心無愧良心。

人權鬥士中山英雄談日本的人權侵害的種種現象之一
--日本的司法機構

很多人都認為日本是個法治國家,比起獨裁的國家而言,也許是有一定的法治的。很多人以為日本的法院會體現公正,那就大錯特錯了。

日本的民事案件基本上是憑法官的心情,你證據再多,辯護的再精彩,就是完勝,也可能會敗訴,你在法界的地位及與法官交情不錯,即使你被對方打的丟盔卸甲也能輕鬆取勝。

日本的刑事案件的判決表麵上是由法院來審理和判決的,其實基本上是由檢察院來決定的,法院隻是檢察院的分院而已,從由檢察院起訴的數萬例案件分析得出,99%以上會被法院判定有罪,所以隻要被起訴的人就是99%以上有罪,這是鐵律,所以隻要被起訴就會被當作犯人對待,被侵犯人權。法理上說未經法院判定容疑者應當被認為無罪這個基本的常識在日本的司法機關是不屑的。

日本的刑事法庭審理案件不是都以案件的客觀事實作為基礎,任意亂判也是常見,比方著名的「癡漢」事件,在電車上及公共場所,隻要有女人說被男人摸了一下,不論有無,也不論說哪裏被摸了,一般都會被逮捕,被起訴,被判有罪,案子的唯一證據就是女人說被摸了,這就是證據,這樣的案件很多。我上電車一般都盡可能將雙手高舉,或放在摸不到女人的地方。不過也有男人說被男人摸了,也有人被逮捕的,這就沒辦法了,恐怖的日本社會。

美國的法庭可以合法錄音,還提供便利的服務。日本的法庭是不允許錄音的,你在法庭上的說話,常常會被誤記,更多的是被歪曲的記錄下來,如果是外國人,再加上口譯的驚人的大量的錯誤,有利的對話會消失,不利的莫名其妙的證詞會留下來,更可怕的是在法官的指導之下的有組織的惡意篡改,這是正常現象。日本的刑事法律還規定審判的記錄,除了案件審理需要之外,不準公表或用於其他用途,這就是將司法人員的犯罪全部掩蓋起來了。除了當事人及本案的律師一律不準看,甚至當事人自身案件的法庭對話記錄也不準複印。對於無證據的案件或抓錯的案件,警察和檢察一般的最常見做法就是捏造證據,甚至檢察脅迫警察捏造證據,最近有一些被揭露出來檢察官犯罪了,隻是冰山的一角,可以判的無罪的案件,法官會維護檢察院的聲譽不惜將無辜者定罪量刑,司法人員這種犯罪行為維持著公訴案件的99%以上有罪率。為了將一個人定上輕微的犯罪,檢察脅迫警察捏造證據,司法人員不惜犯上更大的偽造司法公文書的罪,因為被害人的告訴是不會被警察受理的,後顧無憂。

重罪被輕判,無罪或輕罪被重判在日本是普遍的現象。法律是靠人來操作的,人要是出了問題,法律就會轉換成邪惡的保護了。23歲的中國山東籍研修生被38歲的日本人的同事殺了,原因是研修生的叉車與同事的叉車發生了接觸,口頭爭吵,結果研修生的頭部被同事用一米多長鐵製捕魚用具擊中致使其死亡,殺人者被判5年,按照日本的法律按最高刑可判無期徒刑或20年。有個日本人暴力團頭目殺了一個日本人也隻被判5年,有個日本的小青年偷了一點微不足道的物品被判了十幾年的重刑,後來匯總資料時被發現這案子也被判了太重了,國家派遣的免費律師當年對這案件根本也沒在放在心上,小夥子就這麽執行完了,同一個法官對類似的案件也會有天地差別的判決,亂判是常有的事情。法律是用來蒙無知的人的,法律和正義是不同的,法律就是法律,正義就是正義。法律是不能體現正義的。你想捍衛正義有時就隻能違法了,你想守法,你就得放棄維護正義了。法律是統治者的工具,不是平民百姓的工具。守法律就是維護統治者的既得利益。日本有殺一個活,殺二個死的慣例。比方我如果殺個人的話,恐怕會被加重判死刑的。對於我來說,殺一個殺幾個都會判死的。

美國最高法院判定持槍權是合法的。槍是反對暴政的有效工具。日本法律就規定就不準持槍,刀都不可以,水果刀也不可以攜帶。除了以上之外,還規定不準以防身為由,持有可能作為凶器的任何物品上街,催淚瓦斯也不可以。日本就差規定把家家戶戶的菜刀都統一管理起來。現在守法律的人是不持槍的,犯罪人員無視法律卻大量持有槍刀等各種武器,結果守法的人隻好眼睜睜的被害,如果人人都有槍,犯罪分子來了,誰怕誰啊,老婦也能自衛的,暴力執法就會自動消失。自古以來統治者都害怕民眾有武裝。所以判定一個國家是否有基本的人權最起碼的標準看它是否有持槍權。

名古屋刑務所看守副所長率領數名刑務官將一名受刑者活活虐待致死,在警察到來之前,他們迅速將犯罪現場清掃幹淨,法院居然將他們判個緩刑,立刻釋放。人命如草。這就是現代的日本。那日本還要法院幹什麽呢,直接將受刑者全部槍斃,不就完了嗎?日本各刑務所裏有這樣的規定,不準對外寫有毀壞刑務所名譽的郵件,否則一律不發,什麽叫名譽毀損罪,顧名思義,是毀壞名譽了。日本的名譽毀損罪不是這樣的定義,大致的意思即使人有不道德的事情即使是真實也不能說,否則就構成毀壞名譽的犯罪。所以受刑者把監獄裏麵侵犯人權公務員犯罪行為的告訴外麵就是名譽毀損,進去了,受刑者就發不出信息了。在裏麵的受刑者被法務官野蠻侮辱甚至是監獄的傳統規定的。

不否認日本的國選律師有的是有良心,但是,出於種種利益關係,法庭之上,有的國選律師不僅不辯護,聯手檢察官和法官誘導甚至加害嫌疑人或無辜者做出不利自己的有罪的供述,也是一種常有的現象。要警惕你的辯護人是否真的是在維護你的利益,還是在加害你。

監獄裏有規章,受刑者如果遇到不公正待遇可以通過保密途徑投訴給法務大臣,實際上是不會有任何回答的,更不要說有任何有利的結果。監獄裏對受刑者的處罰也會裝模作樣的來個審判,那比法院還假,唱戲的都不如。不要抱任何希望,也不要放棄。也許那天搞什麽活動長官突然發善心了,拿你來做麵子工作,雖然這是不太可能的,作為一個希望吧。

看過日本電影追捕的人知道,有的病院為了賺錢將好好的人害死。人類的醫學其實還很落後,連人造血液都解決不了,人造器官都沒法子做到。別把醫生當成神仙,醫生其實也是普通人,不是那麽神的。精神病科的醫師主要通過言語神態來猜,什麽科學的判斷,那是故意搞玄乎,瞎蒙。有的人說了幾句擦邊球的狠話,法律製裁不了,有的警察或病院甚至以可能會殺人為由將其長期囚禁二十三十年,暗無天日,無人問津,這樣的被害者在日本不是少數。


人權鬥士中山英雄談日本的人權侵害的種種現象之二
--日本的兒童相談所和婦人相談保護機構

日本有很多的兒童相談所和婦人相談所,顧名思義,這是保護兒童的機構,其實不是這樣的。日本有很多孩子死亡的事件,大部分的原因是因為女人離婚之後,拖著孩子,與新的男友同居或者再婚,帶來的孩子被新的男友或丈夫折磨死了,類似的消息總是不斷,每當聽到這樣的消息,我感到痛心。

警察總是被動的應付,日本全國各地設有兒童相談所,我原以為是救援兒童的機構,其實是殘害兒童的機構。有的孩子因為在玩耍時皮膚上有點擦痕跡,老師警惕性高,立刻報告兒童相談所,兒童相談所得知以後,立刻派車把孩子誘拐走了.家長發現孩子沒回來,正在緊張著急的時候,兒童相談所的職員來了,因為懷疑孩子被虐待,所以保護起來了,禁止接見。家長氣的七竅冒煙。還有為了親權,妻子故意陷害丈夫或丈夫故意陷害妻子,讓兒童相談所的人來抓孩子,然後趁機以孩子被虐待被保護為理由,通過家庭裁判所奪回孩子的親權。還有仇人秘密向兒童所誣告報複。五花八門。

兒童相談所的職員根本就搞不清楚有無虐待,全是瞎猜紙上談兵,為了減少兒童死亡率,能抓就抓,東京都還號召要把死亡率降低到零,於是兒童相談所的職員就發瘋了,想法設法到處抓孩子,兒童相談所的職員到家抓小孩的時候,一般采取迷惑家長,分散家長的注意力,設法讓孩子與家長分離,迅速將孩子劫持誘拐走,待誘拐成功之後通知家長,因為懷疑孩子被虐待,所以保護起來了,禁止接見。據說抓一個小孩有幾十萬日元的獎賞,都發瘋了,不顧人家死活了。

大家要一起要勇敢的說:NO,要拒絕兒童相談所及孩子家庭支援中心健康福祉中心的一切探視孩子的訪問活動,但是你的拒絕也一定可能會刺激對方非要抓你的孩子,兒童相談所可能會帶來警察協助,目前的法律規定警察不審核抓人是否正確,隻是協助而已,要高度警惕孩子在保育園或學校被兒童相談所偷偷的誘拐走了,這是在法律保護之下的典型人權侵害,是日本特有的,在歐美國家兒童的保護都是由警察依法處理的,所以無法無天。

一旦孩子被抓走,即使孩子沒有任何傷痕,沒有受到任何虐待,兒童相談所也絕對不會放人的,害怕家長要求國家賠償,就說你們夫妻有爭吵嗎,即使是口頭爭吵,也是對孩子虐待,如果說沒有爭吵啊,那麽兒童相談所會說有人聽到你家聲音大,也許是吵架。特別是女方希望親權的時候,女方說自己受到暴力了,男方說證據呢,兒童相談所一般就回答雖然無直接證據,口頭虐待吧,反正隨兒童相談所的任意胡說,也是扣押孩子的證據了。甚至兒童相談所來抓人的前數小時孩子與媽媽還在男方家裏一起玩耍拍照片,兒童相談所根本就不理,繼續抓捕扣押孩子。

兒童相談所與都廳總務局總務部法務課是同一個東京政府,同一個都知事領導。厚生勞動省推薦兒童相談所讓家長去找法務課行政複議其實是個圈套,無論你有任何鐵證,法務課一定會以都知事名義堅決站在兒童相談所一邊的,毫無任何道理可言,比兒童相談所還不講道理。在這二個月內,兒童相談所會以行政複議中不能釋放或接見孩子,其實即使行政複議決定之後,一年之內,甚至永遠不能釋放或接見孩子的,你的孩子永遠沒有了。相反兒童相談所會以行政複議的決定,更自恃猖狂了。你如果要裁判,與官鬥,很難取勝,敗訴之後那兒童相談所自恃又有司法保航就會更猖狂了。切記不能說威脅的話,按日本的法律說威脅話會坐牢的,可能會判幾年,殺人也有可能會被判幾年,當然無期或二十年也有可能。

有的孩子還不會叫爸媽,有的孩子剛剛開始站立,一下子被無限期扣押了,即使能回來時已不認識爸媽了,孩子的精神上心理上留下了一生都難以愈合的創傷。兒童相談所其實是兒童誘拐所,真正的虐待兒童的犯罪者,一時保護的期限名義上二個月,其實是無限期,厚生勞動省文件公然表示這是為了迷惑家長的。記住一定要頂住壓力千萬不能同意簽字,簽字是永遠無法撤回,厚生勞動省文件公然表示對家長要求撤回的,不予理睬。有的孩子被扣押的20歲以上了,父親告訴我他不知道自己的孩子被搞到哪裏去了,被扣押的的孩子可能會被兒童相談所通過家庭裁判所強行給別人收養了,你永遠不知道孩子在哪裏了。

家庭裁判所與兒童相談所是密切配合的。厚生勞動省文件公然表示對於家長不服提出審判的,兒童相談所萬一敗訴了,要堅持上訴二審甚至三審,這根本就是藐視法院的判決,浪費國民的稅金,它不是尊重法律,不是根據必要來決定是否上訴。

厚生勞動省的一時保護指導公然宣稱為了保護兒童,對於家長親權者的要見會見孩子的要求可以拒絕,對於孩子自己要求回家可以拒絕,簡直就是狂妄大膽之極。

日本口口聲聲譴責北朝鮮是拉致國,其實日本才是世界最大的拉致大國。

厚生勞動省分布在日本各地的婦人相談所,其實就是婦女解放式的邪教組織。這些機構都是用國家稅金或者花言巧語騙來的錢建設的機構,工作人員其實都是一群披著公務員身份的邪教徒。

女人與丈夫發生一點小矛盾,可以免費在賓館似的婦人保護設施內,這本來是好事情,我剛來日本時候還覺得不錯呢,甚至有人貪小便宜假稱與丈夫吵架了,免費住進。

一般來說家庭矛盾,應該是勸和不勸離,實在過不下去的人,那就協助她分離吧。可是婦人保護機構不是這樣,人家隻要住進來,就像宗教宣傳一樣,立刻不斷的洗腦,說千萬不要被丈夫洗腦,三番五次勸人家離婚,真是荒唐至極,甚至對懷孕的女人就三番五次的勸人家人流,隨意人流在日本是違法的,甚至於有這樣的事例丈夫不簽字,她們居然會偷偷的尋找不要丈夫簽字的醫院,結果住在裏麵的女人急了,偷偷打電話告訴丈夫,丈夫告到警察署才解危,女人回家之後與丈夫一起去警察署要告發婦人保護機構,婦人保護機構的工作人員是一群法盲兼婦女解放式的邪教徒。


人權鬥士中山英雄談日本的人權侵害的種種現象之三
--日本的生活保護機構、法律援助機構、官設人權機構、新聞媒體

日本各地發生了因為生活保護申請不被批準而餓死的事件,日本人很愛麵子,法律規定困難的人不問原因,應該保護他們。各地福祉事務所的職員素質不一,刁難羞辱申請者事件不少見。甚至發生有男性的公務員根據單身年輕女性留下的生活保護申請材料中記載的電話號碼,下班之後要與貧困的女性去情人旅館,被揭發的事件。

生活保護其實是一種平安社會的保險,那麽多富人,分一點錢財給窮人,自己也會獲得了安全,富人們富得冒油,一毛不拔,窮人造起反來,損失更多,花錢買保險,有些人就是不明白,非要等著刀子架自家的頭上。

最近,厚生勞動大臣居然提出要將窮人們的生活保護費降低10%,這就是將窮人的生命置於危險之中,這是不給窮人活,也是不給富人買保險,結果會是是大家一起受損。

厚生勞動省應該將心思用到點子上,應該將兒童相談所廢止交警察依法管理,將婦人保護機構廢止交警察依法處理。

日本的侵犯人權,勞民傷財的地方多如牛毛,幾乎天天都發生的事例一個雞毛蒜皮的事件,居然隨意將人抓入監獄關押二個月,甚至一年多,長期免費吃住審判,根本不需要的關押,浪費國民的百萬稅金免費提供食宿,去查幾毛小事,簡直是一群瘋子。常常聽到外國人說真搞不懂日本,為這麽一點小事,關押這麽長的時間,需要浪費多少日本人的稅金。



日本的法律援助機構,刑事案件,比方被抓錯的人要求重審,是不援助的。沒有勝訴把握的是不援助的,特別是針對官府的侵權人權侵害的官司,很難得到援助,三回相談之後,連相談的機會都不給了,發生連續侵權的關聯案件也不給相談了。隻有肯定能賺錢的會被容易援助。當然也有不為錢財有良心有正義感的律師。

日本的官設人權委是在法務省管轄之下,法務省自身的刑務所就是人權侵害重災區,它管理之下的人權委自然不會是獨立的,人權委不可能說自己上級人權侵害的。還有東京都政府管轄的人權委如何糾正東京都政府的人權侵害?還有東京都政府總務局人權部不可能指責東京都政府總務局總務部法務課人權侵害的。都是擺設。

日本是標榜新聞自由的國家,新聞機構如果說警察不好的話,就不會有機會得到警方的新聞線索了,如果說衙門政府不好,也不會得到衙門政府的新聞線索了,所以指責外國不好,不能說自家不好,否則自己就被孤立了,所以日本的新聞機關對這些現象保持沉默,甚至助紂為虐。我說的事情,就無人關心了,日本人不知道,外國人就更不知道了的人,不知道的人就會受害。如果你遇到了困難,請與義援會及日本國際人權救援中心kyuen.org聯係,E-mail:kyuen110@hotmail.co.jp

義援會及日本國際人權救援中心也在不斷反省工作中的失誤。拯危濟困,維護社會正義,為有困難的人們提供人權救援 人道救援 心理救援,希望能得到更廣範圍的支持。

轉載請保持完整,注明來源,謝謝。新聞機構轉載,請通知義援會及日本國際人權救援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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